戒之四科

依《行事鈔》所說,一切“戒”,都有“戒法”、“戒體”、“戒行”、“戒相”四科,這是依據戒律的精神而分。律宗主要的義理在“戒體論”,律宗三家的分歧也就在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戒之四科
  • 主要的義理:“戒體論”
  • 出處:《行事鈔》
  • 內容:戒法 戒體 戒行 戒相
律宗要義 戒之四科
戒之四科
(一)戒法:是佛陀所制戒的法則。是眾生的軌範,得生諸禪定及智慧型,可免於沒溺生死大海之苦,所以是解脫的途徑,出離生死的要道。
(二)戒體:領受“戒法”後,於行者身心發得戒的體性,以本身覺照,自然守護身心,此乃出生眾善行之本,為戒律的根本精神。
(三)戒行:發得“戒體”之後,守護身、口、意三業不失的“如法”行為。
(四)戒相:隨其持戒,成就威儀之行,可作為軌範的相狀。
以上四科之中,以“戒體”最為重要,是一切止惡修善的內在力量。如果缺乏“戒體”為內涵,則戒律易流於形式化的戒條;如果戒律的精神不實踐於行為,則形同虛設,對生活一點也產生不了作用。因此,戒雖分為四科,其精神是一體的。受持戒律,要將這四者充分的發揮,蘊“戒體”於內心,而將“戒行”實踐於外,則能莊嚴儀表,受人愛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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