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產業結構最佳化的稅收效應分析

我國產業結構最佳化的稅收效應分析

《我國產業結構最佳化的稅收效應分析》(Analysis of tax effect on the optimization of the industrial structure)是中國人民大學2008年授予李平博士學位的論文,指導教師為劉瑞。

基本介紹

  • 書名:我國產業結構最佳化的稅收效應分析
  • 又名:Analysis of tax effect on the optimization of the industrial structure
  • 作者:李平
  • 出版社:中國稅務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8
基本信息,中文摘要,

基本信息

學科專業
國民經濟學
學位級別
博士論文
關鍵字
產業結構最佳化 稅收政策 稅收管理
館藏號
F121.3
館藏目錄
2009\F121.3\5

中文摘要

世界經濟的發展歷程表明,經濟發展與產業結構密切相關。在一定意義上講,經濟發展實際上是產業結構不斷最佳化和升級的過程。所以,各國政府都十分重視通過產業結構的調整來促進和推動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對於後起國而言,借鑑先行國的經驗和教訓,制定恰當的產業結構政策,對於促進本國產業結構的最佳化和經濟發展顯得尤為重要。在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中,產業結構調整主要藉助於市場機制;即便如此,在市場失靈的領域,仍需要藉助國家的力量對資源配置進行調節。對於轉型經濟國家而言,運用政府干預推動產業結構的最佳化和升級則更加現實,並具有合理性。產業結構政策的手段比較廣泛,稅收作為政府巨觀調控的重要工具,在產業結構政策中具有其他手段無法替代的優勢。目前,我國正處於產業結構、稅收結構最佳化的關鍵時期。我國作為一個後起國家,產業結構尚不盡合理,力圖將工業化國家長時期的產業結構演進濃縮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在市場的基礎作用的前提下,必須增加政府的影響,稅收就是其中政策措施之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實施了一系列產業政策措施,其中不乏稅收政策措施。但是,對於稅收政策對產業結構最佳化的效應問題,缺乏這方面的研究分析。另外,我國自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又進入了新一輪稅制改革時期。政府必須對稅收政策進行評價,才能知道稅收政策是否達到預期目標以及達到目標的程度?當影響政策制定和實施的背景、基礎、條件和因素等發生變化時,是否對政策進行調整?如何調整才能達到最佳效果?如此等等。要回答這些問題,需要對稅收政策的效應進行系統的評價和科學的預測。因此,將產業結構理論和稅收理論有機地結合,把稅收放在巨觀的視野里,系統地分析稅收政策在產業結構最佳化中的效應作用,並在分析的基礎上提出促進我國產業結構最佳化的稅收政策建議。 本文的研究思路是圍繞這樣一條主線進行的:在總結產業結構演進與稅收作用機制的理論基礎上,對我國產業結構最佳化的稅收政策效應進行經驗分析,包括國家鼓勵類產業和限制類產業的稅收效應,通過分析弄清稅收效應大小以及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進而提出促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的稅收政策建議。本文的總體框架是,第一,分析我國產業結構演進及最佳化問題;第二,研究稅收影響產業結構調整的工具手段、作用機制和評價體系;第三,對國家鼓勵類產業的稅收效應進行分析;第四,對國家限制類產業的稅收效應進行分析;第五,提出促進產業結構最佳化的稅收政策建議。本文認為我國三次產業結構演進基本上反映了中國所處的發展階段,產業結構的變化趨勢基本符合開發中國家的一般規律。但是,我國產業結構的高度化和合理化方面仍存在不足,服務業發展滯後。稅收作為政府干預經濟的重要槓桿,是一種的間接干預手段,隨著經濟發展和經濟成長方式轉變,它在產業結構政策中的地位會日益提高。政府可以通過減稅方式鼓勵某些產業發展,通過增稅方式限制另一些產業發展。我國的產業結構稅收政策對於產業結構的演進起到了一定積極作用,鼓勵類產業稅收政策效應比較明顯,限制類產業稅收政策效應則相對弱些,本文通過大量數據對此進行了研究,並分析了問題的癥結所在。對於促進我國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的稅收政策,首先應認識到稅收作用的局限性所在,給予稅收準確的定位;其次,要從技術進步入手,推動產業結構高度化;鼓勵服務業發展,完善限制性稅收政策體系,促進產業結構合理化;再者,健全地方稅體系,改革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給稅收有效發揮作用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 本文在研究方法上比較注重實證研究與規範研究相結合、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儘量採用準確翔實的第一手數據資料,增強本文論證的說服力。本文採用了計量經濟方法、對比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多種研究方法。其中,計量經濟方法主要用於產業增加值與產業稅負的關係分析;案例研究方法主要用於東北老工業基地增值稅轉型效應分析和我國菸草行業稅收效應分析;對比分析法在本文各處都有體現。 本文的創新之處,首先是研究角度和研究方法的創新。對於產業結構和稅收政策,國內外都分別有大量研究,但是存在一定程度的分離,本文將產業結構理論和稅收理論相結合,從鼓勵類產業和限制類產業的角度入手,深入分析了產業結構最佳化的稅收政策效應,以前研究沒有如此系統、詳細。本文堅持實證分析與規範分析相結合、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運用時間序列分析方法、結構分析方法等對相關數據進行定量分析,得出具有說服力的研究結論,這也是以前國內對這方面的研究中比較少見的。其次,本文在借鑑國內外最新理論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對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稅收政策及效應進行了全面的探討。本文研究觀點的創新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高新技術產業稅收優惠政策在促進自主創新方面嚴重存在不足,主要是因為稅收優惠政策側重於產業鏈下游,對科研成果的稅收優惠政策多,對研究開發環節給予優惠政策較少;套用技術研究的優惠政策多,基礎理論研究的優惠政策少;引進先進技術的優惠政策多,消化吸收、自主創新的優惠政策少。這種優惠方式容易導致企業把重點放在引進技術和生產高新技術產品上,而研究開發和風險投資等不夠,制約自主創新能力。第二,現代服務業發展與總部經濟的形成,促進了總部企業所在地的經濟社會發展,但是由於稅收制度設計的缺陷,造成了總部經濟稅收與稅源的背離,加劇了區域之間稅收競爭,不利於區域產業結構最佳化。第三,初步對東北老工業基地增值稅轉型效應進行比較全面的分析。從增值稅轉型的成本來看,東北地區增值稅轉型減少的稅收收入不多,完全在國家可以承受的範圍之內。從增值稅轉型的效益分析,東北地區增值稅轉型試點後的經濟成長速度加快,吸引投資的“窪地效應”明顯,促進了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調整。第四,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和稅收制度自身缺陷,導致地方投資衝動和“稅收失靈”,對產業結構最佳化帶來負面效應。因此提出:一方面要規範中央與地方稅權的劃分,完善地方稅體系,保障基層政府公共支出的資金來源;另一方面,健全我國限制性稅收政策體系,“疏”、“堵”結合,形成合力。第五,提出鼓勵服務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包括完善流轉稅制,解決服務行業重複徵稅等問題;開徵社會保障稅以取代社保費,應對產業結構調整中的失業問題;以統一的房產稅(物業稅)取代諸多的房地產稅費,促進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健全完善促進農村服務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實施財稅優惠政策,推進服務業市場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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