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毒性

慢性毒性是指化學物對生物體長期低劑量作用後所產生的毒性,染毒期限1-2年。 慢性毒性的測定致畸性、致突變、致癌性。

定義,評價原則,

定義

慢性毒性是指化學物對生物體長期低劑量作用後所產生的毒性,染毒期限1-2年。 慢性毒性的測定致畸性、致突變、致癌性。
chronic toxicity
長期接觸毒物染毒對機體所致功能或結構形態的損害
慢性毒性是衡量蓄積毒性的重要指標,也是制訂衛生標準的重要資料。
常涉及毒作用劑量,作用性質、靶器官、病損程度(可逆性或不逆性性病變)及無害作用劑量等。
是預測人類在生活環境生產環境中過量接觸有害物質可能引起慢性危害的主要依據。

評價原則

根據慢性毒性試驗所得的最大無作用劑量進行評價,原則是:(1)最大無作用劑量≤人的可能攝人量的50倍,表示毒性較強,應放棄將該受試物套用於食品。(2)人的可能攝人量的50倍<最大無作用劑量<人的可能攝入量的100倍時,經過安全性評價後。方可決定該受試物是否可用於食品。(3)最大無作用劑量≥人的可能攝人量的100倍時,可考慮允許套用於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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