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事(黃遵憲詩作)

詩人於光緒二十四年( 1898 )戊戌政變後所寫的一組詩

感事 [1]
金甌親卜比公卿 [2] ,領取冰銜十日榮 [3] 。東市朝衣真不測 [4] ,南山鐵案竟無名 [5] 。芝焚蕙嘆嗟僚友 [6] ,李代桃僵泣弟兄 [7] 。聞道詬天兼罵賊 [8] ,好頭誰斫未分明 [9] 。
錢仲聯《人境廬詩草箋注》,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1 年版
[注釋] [1] 《感事》是詩人於光緒二十四年( 1898 )戊戌政變後所寫的一組詩,共八首。是有感於戊戌變法失敗而作。此詩為第四首。詩中譴責了頑固派對維新黨人的鎮壓迫害,對遇害的 “ 六君子 ” 表示了深切的同情和惋惜,表明了詩人鮮明的態度和愛憎。  [2] 金甌親卜:《唐書 · 崔琳傳》載,唐玄宗每逢任命宰相,都要親自書寫名字。一次,他正在寫字時,太子前來拜見,玄宗便用金甌覆蓋住名字,讓太子猜測是誰。太子一下便猜中是崔琳和盧從願。此處藉以喻六君子深得光緒皇帝的信任。金甌,盛酒器具。公卿, 原指三公九卿,後泛指朝廷中的高級官員。  [3] 冰銜:封建時代清貴脫俗的官職。此指楊銳等人雖被授予四品卿銜,參與新政,但手中沒有掌握實權。宋王銍《國老談苑》卷下載: “ 陳彭年在翰林,所兼十餘職皆文翰清秘之目,時人謂其署銜為一條冰。 ” 十日榮:言時間之短暫。此指楊銳等人上任未及十日,戊戌變法即遭失敗,皆被捕遇難事。  [4] 東市朝衣:據《史記 · 袁盎晁錯列傳》載,漢文帝時,晁錯身穿朝服被斬於東市。此借指戊戌變法失敗後 “ 六君子 ”—— 譚嗣同、林旭、楊銳、劉光第、楊深秀和康廣仁被殺害。  [5] 南山鐵案:《舊唐書 · 李元紘傳》載,唐朝的太平公主與寺僧爭碾磑(石磨),雍州司戶李元紘判決碾磑應歸還寺僧。長史竇懷貞知道後,非常害怕,促令元紘改判。元紘遂在判決書後寫道: “ 南山或可改,此判終無搖動。 ” 本意指據理斷案,不可移異。此處指 “ 六君子 ” 被殺案。竟無名:竟然沒有罪名就被殺害了。據黃鴻壽《清史紀事本末》記載, “ 六君子 ” 被捕後,刑部請派大臣會訊。會審之日,各官剛到堂,忽有詔令,不必審訊,即行處斬。  [6] 芝焚句:意謂 “ 六君子 ” 被殺害了,主張或同情變法的人都感到不平和惋惜。陸機《嘆逝賦》有 “ 嗟芝焚而蕙嘆。 ” 芝(通 “ 芷 ” )、蕙在古詩文中多用以比喻正人君子。僚友:詩人與 “ 六君子 ” 同朝為官,所以稱僚友。  [7] 李代桃僵:樂府古辭《雞鳴》云: “ 桃生露井上,李樹生桃傍。蟲來齧桃根,李樹代桃僵。樹木身相代,兄弟還相忘。 ” 政變發生後,康廣仁聞知訊息,立即通知其兄康有為出走,而自己則被捕犧牲。此句即指此事。泣弟兄:指對六君子的犧牲感到非常悲痛。弟兄,喻詩人與烈士之間情同手足。  [8] 詬天:罵天。此處指 “ 六君子 ” 臨刑前痛罵當朝。據近人筆記載:劉光第被殺之前,曾罵道: “ 未提審,未定罪,即殺頭耶!何昏憒乃爾! ” [9] 好頭誰斫:《資治通鑑》卷一八五載 “ 隋煬帝嘗引鏡自照,顧謂蕭後曰: ‘ 好頭頸,誰當斫之? '” 此處意謂哪一天誰來砍下專制暴君的腦袋,以此典來表達詩人內心的無限悲憤。未分明:還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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