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選舉制度

愛爾蘭選舉制度,愛爾蘭共和國總統由年滿18歲的愛爾蘭選民直接投票選出,任期7年。眾議院也由選民直接普選產生,任期5年。全國劃分為41個選區,各選區按最少2萬、最多3萬人口產生1名議員的比例分配議席。眾議院目前共有166席,15個選區擁有5個席位,13個選區擁有4個席位,13個選區擁有3個席位。各政黨通過在一定選區提出自己的候選人參加競選,按比例代表制度分配議席。憲法規定每個選區選出的眾議員不得少於3名。凡年滿18歲、合乎法定條件的男女公民皆有選舉權;凡年滿21歲、合乎條件的男女公民,皆有被選舉權。總統、法官、軍官、警察和某些公職人員不得擔任議員。全國選舉投票一般同日進行,一人一票。上屆眾議院議長不經投票選舉,即被視為已當選下屆眾議員,參議院共有60席位。其中43名由文化教育、農牧漁業、勞工、工商業以及公共行政和社會服務等行業系統的70多個單位推薦候選人,由本屆眾議員、上屆參議員、市議員等投票選出。愛爾蘭國立大學和都柏林三一大學各選3名;另外11名由總理提名任命。參議院選舉須在眾議院解散後90天內進行。其任期,自當選或被任命之日起,至投票選舉下一屆參議院之前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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