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匪(犯罪匪徒分子)

悍匪(犯罪匪徒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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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對強悍兇惡的匪徒普遍簡單稱謂,以暴力恐怖為手段打劫,勒索綁架,盜竊。從事危害社會安全,破壞社會穩定,危害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犯罪分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悍匪
  • 危害:危害社會人民財產
  • 本質特徵:有犯罪性
基本含義,特徵,作案手段,著名人物,

基本含義

特徵

  1. 作案條件有困難程度,侵害對象有反抗能力,作案過程有驚險與激烈程度。
  2. 殺人數量多,涉案金額多。
  3. 有很大的影響程度(社會知名度,以及儆察系統的反應--如是否被列為公按部掛牌督辦案件,是否被通緝,通緝令是B級還是A級)。
  4. 作案動機中是否含有“圖財”一項。
  5. 使用武器擁有、可能還有炸彈、雷射裝置等多種器械性能。甚至熟練掌握。
  6. 心理素質及心理調節機能極強。
  7. 作案行為具有極大的社會破壞性、危害性。
  8. 具備較強的反偵查能力。

作案手段

  1. 勒索綁架
  2. 盜竊
  3. 打劫銀行,運鈔車,珠寶店

著名人物

悍匪
白寶(公安部1997年一號案件
同夥:吳子明
殺人數目:17人
 1958年11月06日出生,河北徐水人,曾居住於北京石景山區。是重大連續殺人案犯人,是一個在中國刑偵史上有坐標地位的殺人犯。自1982年12月起多次盜竊、搶劫被判處四年有期徒刑,後改判為十五年有期徒刑,使白寶山產生了報復社會心理。白寶山在獄期間先後殺死兩名獄友,後白寶山提前釋放。因出獄後生活不如意,白寶山產生報復警察等不良心理,於1996年3月31日打傷警察搶走五六式半自動步槍一把,隨後以此槍多次作案,殺死五名警察、打傷八名,隨後白寶山從北京轉到新疆繼續作案。1997年9月5日被捕,1998年4月被處以槍決。
悍匪
林來福(1989年台灣第一槍擊要犯)同夥:黃泓寓,詹火樹,黃根旺,陳振升,李春福,潘旭升等
殺人數目:27人
1959年8月13日出生在台灣嘉義市民生南路。1983年5月24日因妨害自由罪被彰化地院判處3個月徒刑,改易科罰金(就是交保釋金縮減刑期)。林來福在台灣黑道史上可以說是舉足輕重的人物。台灣黑道雖然說歷來幫派眾多,分歧也不斷,打打殺殺的事情不在話下,但是真正敢於持槍傷人的卻不多,更別提殺人了。但是,林來福的出現卻改變了黑幫的生存狀況,林來福敢於殺人行兇,並且明目張胆。而且,不論黑道白道的人物,只要是林來福的脾氣不順,就統統殺掉,“鬼見愁”的綽號,由此傳開。由於他的出現,給台灣治安史帶來了一場腥風血雨。那些剛剛出道的黑幫小弟,更是視林來福、黃鴻寓等人為“偶像”,使得台灣在九十年代初期槍擊案頻發。
悍匪
周向陽(新中國武裝綁架第一案)
同夥:鄧永良吳寶玉、韓磊、張國強、陳峰等
殺人數目:26人
等犯罪團伙自1995年以來,交叉結夥,多次在雲南購買槍枝彈藥,其中“五六”式衝鋒鎗1支、“五四”式手槍5支、自製槍7支、手雷7枚、子彈400多發。先後流竄6省100多個縣、市、區瘋狂作案82起,共殺死26人、傷25人,與警方交火4次,殺害公安民警2人、傷3人,搶劫機動車24輛,搶劫、勒索贓物折合人民幣300餘萬元。其手段之殘忍,社會危害之嚴重,全國罕見。
悍匪
(建國以來中國刑事第一案)同夥:李澤軍,趙正洪,陳世清,李金生等
殺人數目:28人
自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間,張君單獨或組織、指揮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嚴若明、許軍、李金生、秦直碧、全泓燕、嚴敏等人,在重慶、湖南、湖北等地持槍持械搶劫、故意殺人、搶劫槍枝彈藥22次,致28人死亡,5人重傷,15人輕傷,2人輕微傷,搶劫財物價值人民幣536.9萬元,搶劫出租轎車5輛,搶劫執行任務經警微型衝鋒鎗2支及子彈20發,有組織、有計畫地製造了一系列駭人聽聞的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其中多次在光天化日之下在重慶、武漢、常德等市繁華地區公然持槍搶劫銀行、金店,開槍殺人。為實施暴力犯罪,張君單獨或指使他人從莫金英、納波、朱加武、王俊等處非法購買了手槍15支、子彈2500餘發,霰彈獵槍23支、獵槍子彈2000餘發及手榴彈1枚、手雷2枚。
悍匪
孫德(瀋陽建國以來罕見的特大持槍殺人、搶劫系列團伙)同夥:孫德松、汪家禮、汪家仁、王文緒
殺人數目:21人
在5名罪犯歷時10年之久的犯罪生涯中瘋狂作案40餘起,使21名無辜百姓慘死在他們的魔爪中,搶劫財物價值人民幣300萬餘元。其犯罪氣焰之囂張、性質之惡劣、手段之殘忍,令人髮指。綜合全案,5名罪犯經有證查實故意殺 人10起,搶劫18起,盜竊2起,故意毀壞財物2起,詐欺1起。在作案中致死21人,致傷4人,搶劫機動車輛11台, 盜竊車輛2台,毀壞車輛2台。搶劫財物202.7萬餘元,盜竊財物價值1萬餘元,故意毀壞財物價值5.1萬餘元,詐欺 財物價值7.2萬餘元。“3.8”大案犯罪集團 的犯罪特徵如下:其犯罪集團的作案工具主要分三個階段、三種類型。1987年至1993年初為第一階段,作案工具主要 以鐵棒、尖刀為主,按罪犯的說法叫“冷兵器”;1993年至1995年第二階段增添了4支雙筒獵槍,他們稱其為“熱兵 器”;1995年後為第三階段,汪家仁、汪家禮又從廣西購買了手槍,稱之為“強兵器”。
孔繁(海南第一要犯殺手)同夥:孔令忠、孔令誠、李繼雄等
殺人數目:36人
孔繁座37歲,海南澄邁縣人。他本來就是澄邁縣的地痞流氓,20多歲就出道。雖然年輕,孔繁座的名氣卻不小。他兇殘暴戾、嗜殺成性,在江湖黑道上被稱為“冷血殺手”。孔繁座從未成年就開始暴力犯罪,在1992年之前已經罪行累累,身背多起命案。1992年12月16日晚,在澄邁縣老城鎮大富豪歌舞廳製造了一起驚天血案,逃亡數年。該團伙有AK47突擊步槍、五四式手槍、大威力滑膛槍等一批武器彈藥。在多起重大搶劫、黑社會火拚案件中共殺死36人,僅大富豪歌廳血案一次殺死20人。1996年11月27日,海南省和重慶市警方聯手在山城重慶逮住了號稱“冷血殺手”的特大殺人犯孔繁座。
悍匪
雷國公安部2001年掛牌督辦第8大案
同夥:張雲明
殺人數目:20人(自稱殺死23人)
雷國民,安徽省桐城市人,1992年至2001年上半年,先後流竄於廣東、雲南、福建、江西、吉林、安徽、江蘇等省,採用暴力、脅迫等手段實施搶劫作案15起。被稱冷兵器殺手的雷國民,作案15起,殺害20人。
悍匪
鹿憲洲北京歷史上第一次搶劫銀行運鈔車的劫匪
同夥:郭松
殺人數目:4人
鹿憲洲時年33歲,高中文化,1981年-1984年在雲南某部服役,當過汽車兵、軍械驗槍員,1984年復員後在首汽開計程車,1991年2月鹿憲洲夥同他人在天津、北京盜竊高級轎車3輛,同年6月被捕,1992年被北京市人民法院判處死緩兩年,1994年2月18日越獄潛逃。越獄後的鹿憲洲在黃民平、趙建國、弟弟鹿憲勤、女友張穎的庇護資助下,開始瘋狂盜竊、搶劫,而後到邊境地區購買槍枝彈藥,伺機搶劫銀行運鈔車。在成功策劃實施了“2.8”、“6.3”運鈔車劫案後,鹿憲洲深感一個人作案有些孤單、力不從心,於是物色了因強姦婦女被判刑3年出獄的郭松為同夥,一起實施了“8.27”搶劫運鈔車案。作案過程和逃避追捕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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