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明確市縣兩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投資項目核准許可權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明確市縣兩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投資項目核准許可權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忻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明確市縣兩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投資項目核准許可權的通知
  • 發布單位:忻州市人民政府
關於明確市縣兩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投資項目核准許可權的通知
忻政發〔2015〕1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局、辦:
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發布山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5年本)的通知》(晉政發〔2015〕13號),為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市政府研究決定,對目錄中涉及市、縣(市、區)兩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的核准許可權進行劃分,現發布《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指導目錄》(忻州市2015年本),並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業投資建設本目錄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須按照規定報送有關項目核准機關核准。企業投資建設本目錄外的項目,實行備案管理。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項目,按照本目錄執行。
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流程按照《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山西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流程圖的通知〉的通知》(忻政辦發〔2014〕31號)執行。
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制定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總量控制目標、技術政策、準入標準、用地政策、環保政策、信貸政策等是企業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據,是項目核准機關和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城鄉規劃、行業管理等部門以及金融機構對項目進行審查的依據。環境保護部門應根據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對環境影響大、環境風險高的項目嚴格環評審批,並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四、對於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項目,要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各地方、各部門不得以其他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備案新增產能項目。各相關部門和機構不得辦理土地供應、能評、環評審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關業務,併合力推進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各項工作。
五、項目核准機關要改進完善管理辦法,切實提高行政效能,認真履行核准職責,嚴格按照規定許可權、程式和時限等要求進行審查。監管重心要與核准、備案許可權同步下移,地方政府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相應改進管理辦法,依法加強對投資活動的監管。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未按規定許可權和程式核准或者備案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信貸支持。
六、在忻州城區建設的項目,按市政府劃分的城市建設管理區域,分別由忻州市、忻府區、忻州經濟開發區投資主管部門辦理核准手續。
市屬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投資屬於縣(市、區)核准、備案許可權內的項目,除有特殊規定的以外,按項目屬地管理原則辦理。
忻州經濟開發區及原平市、保德縣(省轉型綜改試點縣、擴權強縣試點縣)投資主管部門享受市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同等核准、備案許可權。
八、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省有專門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商務主管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和變更、國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進行審核或備案管理。
九、本目錄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指導目錄(忻州市2014年本)》(忻政辦發〔2014〕120號)即行廢止。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9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