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失靈及其矯正中的政府責任——以北京志願者服務為例

志願失靈及其矯正中的政府責任——以北京志願者服務為例

志願失靈及其矯正中的政府責任——以北京志願者服務為例,作者是

孫婷,由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

基本介紹

  • 書名:志願失靈及其矯正中的政府責任——以北京志願者服務為例
  • 作者孫婷
  • 出版社智慧財產權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1-10
  • 裝幀:平裝
  • 開本:16開
基本信息,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

基本信息

圖書分類:管理
定價:38元
ISBN:978-7-5130-0791-7/D (3689)

內容簡介

志願失靈是志願組織在提供志願服務、滿足社會需求等方面所產生的功能缺陷和效率困境。中國志願服務在短短几十年間發展迅猛,但實踐中呈現著一定程度的“志願失靈”問題。本書首先在對相關概念和理論作界定的基礎上,立足於國情,以北京市志願服務情況為例,系統梳理了北京志願服務的發展歷程和現狀,重點分析了其“志願失靈”的主要表現,並從政府責任視角探討了“志願失靈”產生的原因。隨後對志願服務已開發國家和地區政府矯正志願失靈的相關經驗進行了考察分析,結合中國國情,從中提煉了志願服務發展的可供借鑑經驗。本書最後重新探討了政府和志願組織的關係及其角色定位,提出了政府在矯正志願失靈中的政策路徑選擇。
讀者對象:政府工作人員、公共管理專業研究者和學生

作者簡介

孫婷,女,浙江紹興人,法學博士,中央民族大學管理學院講師,碩士生導師。1995年至2002年就讀於中國政法大學,分獲法學學士和法學碩士學位。主要研究方向:公共行政管理理論和實踐。近幾年在國內多家中文核心期刊上獨立發表過十餘篇論文,並曾主持和參加多項科研項目。

目錄

導論
一、選題背景與意義
二、國內外相關研究綜述
三、主要內容和研究方法
第一章核心概念及相關理論
第一節志願服務
一、志願服務的含義
二、志願服務的功能分析
三、志願服務的主要類型與活動領域
第二節其他相關概念
一、志願精神的含義
二、志願者的含義
三、志願組織的含義
四、政府責任
第三節志願失靈相關理論
一、市場失靈、政府失靈和契約失靈理論
二、願失靈理論和第三方管理理論
三、政府—非營利組織關係的類型學
四、政府、市場、志願部門相互依賴理論
第二章北京志願服務發展歷程與現狀
第一節北京志願服務發展歷程
一、北京志願服務的萌芽與發展
二、奧運契機下的北京志願服務
第二節後奧運時代北京志願服務發展現狀
一、後奧運時代北京志願服務的新發展
二、後奧運時代北京志願服務的制度背景
三、北京志願服務模式
第三章北京志願失靈的主要表現
第一節志願服務資金不足
一、政府財政支持有限
二、社會籌資不足
第二節志願服務人力資源不足
一、志願服務參與人數比例偏低,集中於特定人群
二、志願者流動性大,專業性不強
第三節志願服務運作不規範
一、志願組織註冊登記不規範
二、志願服務活動開展不規範
三、志願組織內部管理不規範
第四節志願服務“官方色彩”濃重
一、志願組織獨立性差
二、志願服務呈一定官僚化運作傾向
第四章志願失靈原因——政府責任視角
第一節政府志願服務相關制度供給不足
一、缺失統一專門的志願服務法律
二、準入制度過於嚴苛
三、志願服務規範監管制度不足
第二節志願服務政府管理模式落後
一、志願服務政府管理職能“錯位”
二、多頭主管,難以形成有效合力
第五章其他國家和地區經驗
第一節美國志願服務模式
一、美國志願服務發展概況
二、美國政府與志願服務
第二節香港志願服務模式
一、香港志願服務發展概況
二、香港政府與志願服務
第三節政府矯正志願失靈的借鑑經驗
一、構建具體完善的志願服務制度體系
二、政府積極鼓勵和扶持志願服務
三、政府志願服務監管有力
四、政府營造專業化的社會工作基礎
第六章完善志願失靈矯正中的政府責任
第一節重構政府和志願組織合作制衡關係
一、何謂政府和志願組織的合作制衡
二、中國實現政府和志願組織合作制衡關係的必要性
三、中國實現政府和志願組織合作制衡關係的可行性
第二節政府在矯正志願失靈中的職能轉變
一、政府在矯正志願失靈中的職能定位
二、政府實現職能轉變的障礙
第三節政府履行矯正志願失靈責任的政策路徑
一、增強和完善志願服務相關制度供給
二、加強志願服務相關政府機構建設
三、加大對志願服務鼓勵、扶持和引導的力度
四、構建完善的志願服務監管體系
結論與不足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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