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諮詢師職業師資證書

學員經培訓參加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統一考試合格後,獲得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頒發的“心理諮詢師職業師資培訓合格證書”。該證書可作為從事國家心理諮詢師培訓教學師資的資格證明,也可以作為心理諮詢師上崗從業的資格證明,還可以作為相應職業技能鑑定的證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心理諮詢師職業師資證書
  • 特色1:人保部獨家授權華夏心理
  • 特色2:8大專家主講
  • 特色3:創新推出研討會
簡介,報名條件,

簡介

心理諮詢師職業師資證書
2011國家心理諮詢師職業培訓師資認證公告
2011年心理諮詢師新教材,國家首期心理諮詢師師資班即將開班!
師資班特色
人保部獨家授權華夏心理,全面啟動新教材首期師資班。
2011版新教材編委深度解讀,專業權威。
8大專家主講,雄厚師資陣容,不容錯過
創新推出研討會,讓學員在學習的同時,分享感悟,交流心得。
師資班內容
1.本次培訓和研討班將請國家主管部門的領導和國家心理諮詢師專家委員會的成員就心理諮詢師全國統考的現狀、趨勢等,及相關問題進行研討。
2.教材編者解析2011版教材變化。2011版《心理諮詢師》職業資格培訓教材已正式推出,此次各章節均有調整,培訓將由教材編者就修訂原則和修訂內容進行講解和說明。
3.分組討論,交流心理諮詢師培訓各章節的授課方式方法。研討會將由教材編者主持討論,以分享與交流講課經驗,研討如何使用新教材進行授課,提高講課水平和教學質量,保證提高鑑定通過率為主要內容。

報名條件

各地鑑定部門、培訓機構的管理人員,各地、各單位參與心理諮詢師培訓教學和考評的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培訓:
(一)具有心理學、教育學、精神醫學等專業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從事本領域教學或研究工作滿三年者;
(二)參加過部鑑定中心組織的心理諮詢師師資班,經考核己取得師資證書並正在從事心理諮詢師教學者。
資格證書
經培訓考核合格者,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統一的國家心理諮詢師職業培訓師資證書!
附屬檔案1:2011年培訓課程安排
日 期
授課時間
課 程 安 排
8月10日
8:30-9:00
開學典禮及領導講話
9:30-11:45
學術報告
13:30-17:00
職業標準、課程體系講解
19:00-21:00
各地師資與教材編者交流會
8月11日
8:30-11:45
培訓教材修訂方案說明
13:30-17:00
變態心理學與健康心理學技能教學指導
19:00-21:00
分組討論第一組:理論知識(基礎心理學、社會心理學、發展心理學)
19:00-21:00
分組討論第二組:變態與診斷(變態與健康心理學、三級診斷技能、二級診斷技能)
8月12日
8:30-11:45
心理診斷技能(二、三級)技能教學指導
13:30-17:00
諮詢技能教學指導與研討
19:00-21:00
分組討論第三組:諮詢與技能(諮詢心理學、三級心理諮詢技能、二級心理諮詢技能)
19:00-21:00
分組討論第四組:測驗與技能(心理測量學、三級心理測驗技能、二級心理測驗技能)
8月13日
8:30-11:45
諮詢心理學教學指導與研討
13:30-17:00
測量心理學與心理測驗技能教學指導與研討
8月14日
8:30-10:30
國外心理諮詢師體系研究介紹心理諮詢培訓觀摩課程與導學
11:00-12:00
結業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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