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行十六條

古代藏族流傳下來的16條德行取向標準。它要求人們必須做到:①崇拜三個偉人;②奉行宗教規則,並了解其意義;③顯揚父母;④尊敬有德者;⑤尊敬耆老與貴族;⑥愛護親友;⑦忠於國家;⑧誠實;⑨研究食料與貨晶之用途;⑩學習賢者言行;⑩受人恩惠,必須感激思報;⑩採用規定之度量衡制;⑩與人同心合德共事,勿存妒念;⑩勿聽婦人之言;⑩語言溫婉而雄辯;⑩堅忍。這是融藏族傳統道德規範、宗教道德規範及漢族儒家道德規範為一體的道德行為取向標準,體現出歷史上藏漢民族倫理文化相互融合的特點。其中特別反映出唐時漢族傳統倫理綱常對藏民族道德標準形成的重要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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