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司法局

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司法局是德宏州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機構職能,領導信息,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地方性規定和規範性檔案,擬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工作;指導、管理司法行政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三)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指導和督促各地、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工作。承擔州法制宣傳依法治州辦公室職責。
(四)參與地方性規定、政府規範性檔案的研究、起草;負責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五)負責指導、監督和管理律師、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法律顧問、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的工作。
(六)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監督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安置幫教工作。加強與勞教(強戒)的聯繫、協調工作。
(七)組織實施國家統一司法考試有關工作。
(八)指導、監督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九)負責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監督“123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建設和服務等工作。
(十)負責全州司法行政系統後勤物資裝備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計畫財務工作;指導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統重大基本建設。
(十一)指導、監督全州司法行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工作;協助縣市管理司法局的領導幹部;負責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十二)承辦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局長:呂澤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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