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金融監管體制

德國金融監管體制是由聯邦銀行監管署(The Federal Banking Supervisory office)負責對銀行業實施的金融監管體制。當銀行業出現危機,嚴重威脅銀行資產的安全,影響金融體系正常運行,對國民經濟帶來嚴重後果時,應政府要求,聯邦銀行監管署將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予以平息。在監管實踐中,聯邦銀行監管署與中央銀行即德意志聯邦銀行保有密切的協作關係,聯邦銀行監管署負責履行法律手續,如機構審批和撤換執照等,而中央銀行則收集、處理、分析銀行業務和財務報告及有關資料,對銀行進行日常監控。

聯邦銀行監督署有權制定一些具體的規章制度,但事先必須與德意志聯邦銀行進行協商並徵得其同意; 德意志聯邦銀行在收到有關銀行的資料並進行分析處理後,要將該資料及德意志聯邦銀行的意見和建議一併轉送聯邦銀行監管署,聯邦銀行監管署再據此採取相應的措施。聯邦銀行監管署和德意志聯邦銀行有權要求有關銀行向其呈送業務資料,其中包括實施統一併表監督所必需的有關資料,有權對各家銀行進行現場檢查。在實際工作中,外部審計師的報告對於聯邦銀行監管署有著重要的參考價值,外部審計師的任命和撤換均在聯邦銀行監管署的控制之下,審計報告的形式和內容也是按照聯邦銀行監管署的規定設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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