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手傷

徒手傷,是指未使用身體以外的任何工具所形成的損傷。如拳打、腳踢、手扼、頭撞和牙咬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徒手傷
  • 類別:機械性損傷中的鈍器傷
  • 分類:手,足所致損傷等
  • 領域:醫學
介紹,分類,

介紹

常見的徒手傷有:(1)指端傷。手指或指端用力壓迫體表,可在該處形成條形、圓形或橢圓形的皮下出血;指甲摳撓,則可形成新月形(弧形)或條形的表皮剝脫,也稱抓傷。指端傷在法醫檢驗中有重要意義。頸部的指壓傷和指甲傷,是確定扼死的主要依據;口鼻周圍的指壓傷和指甲傷,是悶死的重要特徵;強姦案件,在被害人陰部、下腹部、大腿內側、乳房及其周圍發現指甲抓傷,是證實罪犯在實施犯罪行為時使用過暴力的有力證據。(2)拳腳傷。拳擊、腳踢,可在局部形成相應形態的皮下出血;嚴重時可發生肋骨骨折及內臟破裂等;偶而在打擊某些敏感部位(如太陽穴、上腹部)時,可導致原發性休克,甚至死亡。(3)咬傷。較為常見,如被害人在抵抗時,常咬傷罪犯的手臂;強姦案中,罪犯常咬傷被害人的面、前胸、舌尖等。一般的咬傷,可發生表皮剝脫和皮下出血,常遺留對稱的二排弧形牙齒印痕;較重的咬傷則能造成挫裂創或撕裂創,甚至將舌尖、外生殖器等咬掉。咬傷留下的牙齒印痕,能反映加害人牙齒的排列形式、大小以及缺損和鑲補的情況,可成為認定罪犯或否定嫌疑人的重要證據。

分類

手所致的損傷
用手抓、扼、捂壓、掌擊或拳擊可形成多種損傷,重者可致死亡。
1、抓痕(scratch,finger-nail abrasion)是指甲掠過皮膚表面並使表皮移位而形成。可呈扇形或幾條平行的溝狀痕,或者兩者並存。
2、手指傷 手指尤其是指端以一定力量壓迫身體表面一段時間,特別是頸部,受傷部位皮膚可形成局限性圓形或橢圓形皮下出血,前部可伴有新月狀表皮剝脫,多分布在頸前兩側。
3、掌擊傷(injury by palm)是指以手掌面打擊人體所造成的損傷,多見於傷害案件,主要攻擊部位為面部。損傷較輕者,肉眼檢查可無明顯改變;重者可見較大面積的皮內出血或皮下出血。
4、拳擊傷(punching)是指緊握的拳頭打擊人體造成的損傷。拳擊時常以食、中、環、小指的第一指骨和掌指關節的背側面作為打擊面,作用力較集中。
足所致損傷
1、足踢傷(injury by kicking)多見於人體下部,如雙下肢、會陰部、臀部或腰腹部,入被害人處於蹲位、坐位或臥位,則可見與身體任何部位。
2、足踩傷
肘、膝、頭所致的損傷
1、肘擊傷 躲在受傷局部形成類圓形皮下出血,重者可致肋骨、顱骨骨折、腹腔內臟器官破裂或穿孔,與拳擊傷類似。
2、膝部致傷 膝部頂撞多傷及會陰部或腹部,可形成類圓形皮下出血,但更常見的是受傷局部並無外傷徵象。
3、頭撞擊傷 以頭撞擊他人頭面部可致頭面部軟組織、五官甚至腦損傷。
咬傷
咬傷(bite mark)是指人或動物的上下頜牙齒咬合所致的損傷,在攻擊和防禦時均可形成。
手指所致的損傷
手指所致損傷以末節指腹、指甲損傷以多見。
拳擊傷
緊握手掌猛擊人體組織所致的損傷稱拳擊傷,拳擊時常以食、中、環、小指的第一指骨和指掌關節的背側作為打擊面,作用力較集中,拳擊傷可發生於任何部位,但以頭面部居多,拳擊一般可導致以下損傷:
1.皮下出血
2.肌肉出血
3.挫裂創
4.內臟損傷
5.骨折
腳踢、腳跺傷
用腳致傷常作為一種輔助手段。腳跺指腳踺向下踩跺人體所致的局部損傷,可造成輕重不同的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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