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旅遊業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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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徐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旅遊業的意見
徐政發〔2011〕10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城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公司),市各直屬單位:
為推動全市旅遊業又好又快發展,完善提升特大型區域性中心城市旅遊服務功能,不斷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旅遊消費需求,依據國務院和省政府關於加快發展旅遊業的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就2011年至2015年加快發展旅遊業提出如下意見。

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旅遊業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改善民生惠及百姓、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的重要舉措,大力實施文化興旅、商貿興旅、交通興旅、生態興旅等多元驅動的大旅遊戰略,努力實現從旅遊資源大市向旅遊產業強市的跨越。
2.主要目標。“十二五”期間,旅遊業主要指標增長速度高於全省平均水平。到2015年,實現旅遊業總收入800億元,接待海內外旅遊者達到4500萬人次,旅遊增加值占全市地區生產總值的6%,旅遊直接就業人員達到8萬人,帶動間接就業人員40萬人,把旅遊業培育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把徐州建設成為國際知名、國內一流的旅遊目的地和區域性旅遊中心城市。
3.基本原則。堅持市場推進與政府引導相結合,突出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堅持整合開發與重點突破相結合,突出旅遊產品的品牌效應;堅持項目帶動與完善功能相結合,突出旅遊產業發展的綜合效益;堅持產業發展與惠民利民相結合,突出旅遊發展的社會效益。

主要任務

4.完善旅遊規劃。堅持以全市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為龍頭,構建科學完善的旅遊產業規劃體系。切實加強旅遊規劃的管理、調控和指導,建立嚴格的規劃執行、監督、檢查制度,切實維護規劃與管理的權威性和嚴肅性,防止和避免盲目開發、低水平建設等破壞、浪費旅遊資源的行為。凡納入市年度旅遊重點項目計畫的項目規劃,應報市旅遊主管部門備案,景區(點)等大型旅遊項目開發立項時,有關審批部門應事先書面徵求旅遊主管部門意見。
5.創響旅遊品牌。圍繞“楚風漢韻,北雄南秀”與“彭祖故國、劉邦故里、項羽故都”、“軍事重鎮”的旅遊資源特色,重點培育“兩漢三絕”、“帝王之鄉”、“養生福地”、“雲龍山水”、“呂梁勝境”、“紅色徐州”、“淮海商都”、“運河古鎮”等特色品牌。
6.整合旅遊資源。以加快旅遊目的地建設、提升區域性旅遊綜合實力與競爭力為目標,加強空間整合,突出主題、開發景點、連通熱線、構建片區;加強體制整合,同質集成,條塊一體,特色化發展,統籌開發建設分散於各縣(市)區和園林(風景名勝區)、文化(文物)、民族宗教(宗教場所)、林業(自然保護區)、水利(湖泊)等部門管理的旅遊資源;加強產業融合,推動旅遊與文化、科技、體育、工業、農業、商貿、環保、交通、通訊等相關行業的融合發展,豐富旅遊產業形態。
7.推動產品升級。以市場為導向,充分挖掘旅遊資源的潛質和優勢,調整最佳化旅遊產品結構,推動傳統旅遊產品轉型升級,培育發展現代旅遊業態,儘快形成以觀光旅遊為基礎、以休閒度假為主導、以專項旅遊為輔助的產品體系。做大做強核心主打產品,突出發展歷史文化體驗游、山水生態休閒遊、軍事文化體驗游、彭祖養生游和商務會獎游;加快提升重點支撐產品,突出發展休閒運動康體游、紅色旅遊、主題娛樂游、宗教文化游、彭城美食游、創意體驗游;培育拓展特色旅遊產品,突出發展鄉村旅遊、民俗旅遊、科技博覽旅遊、工業遺產旅遊、自駕車旅遊、都市休閒購物旅遊、歷史文化街區體驗旅遊;主動適應“輕旅遊、深體驗、慢生活”的後觀光時代旅遊發展新趨勢,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的旅遊精品。
8.突出項目開發。實施項目帶動戰略,按照高端設計和精品開發的要求,不斷豐富各大景區旅遊項目內涵,著力打造景區升級的新引擎。“十二五”期間,主城區重點開發呂梁山生態文化旅遊度假區、雲龍湖文化旅遊休閒博覽區、彭城歡樂世界公園、九里山歷史文化園區、獅子山漢代三絕園、雲龍山佛教文化旅遊區、彭祖養生文化園、老徐州城市記憶旅遊片區、淮塔紅色旅遊經典景區、徐州中華道教文化園、京滬高鐵生態商務休閒區、大龍湖商務休閒旅遊區、九里湖濕地公園、百吉堂動漫文化基地,各縣(市)區重點開發銅山微山湖旅遊區、潘安湖濕地休閒度假區、大洞山茱萸勝境旅遊區、蟠桃山佛教文化景區、馬陵山—窯灣—駱馬湖旅遊經濟區、沛縣微山湖四方濕地示範景區、沛縣漢城文化旅遊區、漢皇祖陵旅遊區、大沙河百里生態旅遊風光帶、艾山風景區、岠山風景區、中國銀杏博覽園生態度假區、黃草山森林保護區、邳州大運河風光帶、睢寧故黃河生態旅遊觀光帶、慶安湖—白塘河生態旅遊經濟示範區等,力求建成一批項目,激活一片景區。
9.拓展旅遊產業鏈。充分發揮我市工藝美術歷史悠久、底蘊豐厚和物產豐富的優勢,深入挖掘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進一步整合全市旅遊商品資源,組建徐州市旅遊商品研發中心,提升旅遊商品設計開發水平。培育旅遊商品消費市場,在主要旅遊縣區和各大旅遊區點建立特色鮮明的旅遊購物中心,全面提高遊客消費中的購物占比。依託我市悠久的歷史文化、豐富的名人典故、獨特的戲曲資源,加大扶持力度,引入國內外知名導演和演藝公司,打造獨具特色、面向遊客的大型演藝產品,使其成為我市重要的旅遊品牌。挖掘和整合飲食文化,做強徐州美食品牌,打造彭祖養生和漢宮御宴等系列產品和特色產業,並通過旅遊特許授牌,培育一批適應旅遊市場需求、體現地方特色的旅遊餐館。
10.培育產業集團。組建市級旅遊產業投資集團,構建資源整合、資產一體、統籌運作的投融資平台。吸引國內外大型企業集團落戶徐州,扶持地方旅遊品牌企業發展,支持企業連鎖擴張,培育涉足旅遊飯店、景區、旅行社及交通等領域的大型旅遊企業集團。到2015年,全市擁有3—5家大型旅遊企業集團。
11.加大招商引資力度。鼓勵和支持大企業以參股、兼併的形式取得旅遊景區經營權,成片開發精品旅遊景區。支持國內外有實力的企業集團帶資金、帶管理、帶客源進入我市從事旅遊經營活動。每年至少舉行一次大型旅遊招商活動,面向海內外特別是沿海及蘇南地區集聚吸納優勢旅遊要素和產業資本。
12.改善旅遊交通條件。圍繞全市旅遊景區布局,按照互聯互通、快捷進出的要求,完善旅遊陸路交通,構建全市旅遊現代交通網;加快與高鐵站區對接的市域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高鐵站區整體道路快速集疏功能,實現鐵路與輕軌、公交換乘的無縫對接;發展城市旅遊專線交通,城市公交服務逐步延伸到周邊主要景區和鄉村旅遊點,公路服務區拓展旅遊服務功能,完善自駕車旅遊服務體系。抓住觀音機場晉升為國家一類開放口岸、開通對台航線等機遇,大力發展旅遊航空交通,努力把觀音機場建設成為連線主要旅遊客源地、國內外重點旅遊景區的口岸機場。結合億噸大港、湖西航道改造、南水北調等重大工程,加強雲龍湖、微山湖、駱馬湖、故黃河、大運河等觀光水路交通建設,建設乾支航道和旅遊碼頭,儘快形成便捷通達的水路旅遊交通體系。進一步完善調整公路、城市道路、各類景區的旅遊引導標識系統,並加快融入長三角和淮海經濟區的一體化旅遊標識體系。
13.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建立旅遊信息諮詢服務中心,完善城市遊客密集區、區域旅遊集散地、重要交通節點和主要景區的旅遊諮詢服務體系,及時為旅遊者提供旅遊諮詢、質量投訴、信息服務、旅遊保險、安全救助等多方面人性化、個性化服務。結合高鐵站區規劃建設,積極探索集經營性和公益性為一體、適應市場需求的旅遊集散中心建設,為散客游、自駕游、商務游等提供相關服務。加快旅遊信息化進程,設立廣播、電視、報紙旅遊專欄,扶持《徐州旅遊網》多語種旅遊信息平台建設,引導旅遊企業信息化改造,發展旅遊電子商務和數位化管理技術,開展旅遊線上服務、網路行銷、網路預訂和網上支付服務。實施旅遊廁所改擴建工程,力爭五年內全市旅遊景區、旅遊餐飲場所等旅遊廁所基本達標,實現各類經營場所的公用廁所對遊客開放。
14.加強旅遊宣傳推廣。完善旅遊形象識別體系,統一宣傳口徑,著力打造特色鮮明的徐州旅遊形象品牌。充分利用外事、商務、僑務、對台、文化、交通、體育、出版等對外宣傳渠道,廣泛開展旅遊宣傳推介活動。推行“區域聯動、部門聯合、企業聯手、媒體聯姻、電子聯網”的大旅遊行銷戰略,加快形成全方位的促銷體系。
15.打造旅遊節慶品牌。進一步整合全市旅遊節慶資源,突出特色、形成規模、放大效應、激活市場,把節慶活動辦成徐州的旅遊品牌。著重辦好漢文化國際旅遊節、伏羊美食節、沛縣劉邦文化節、豐縣梨花節、邳州大運河文化旅遊節、生態新沂旅遊文化節、賈汪桃花節等特色節慶活動,培育中華鼓文化節、彭祖養生節、睢寧兒童畫節等若干全國知名的旅遊節慶新品牌。
16.引導擴大旅遊消費。積極推行國民休閒計畫,落實帶薪休假制度,結合小長假制度,鼓勵彈性安排帶薪休假時間。面向市民,推出旅遊“一卡通”年票制度,推動“徐州人游徐州活動”深入開展。全面落實旅遊景區對老年人和學生等特殊人群門票優惠政策,博物館、金融服務網點、郵政服務網點、各大中心商圈等在旅遊旺季要適當延長開放和服務時間。
17.推進區域旅遊一體化。堅持“資源互補、線路互連、市場共享、品牌共建”原則,面向更大範圍構建一體化無障礙旅遊區。加強與淮海經濟區各市聯動,利用親緣、地緣、文化淵源優勢,打造“一山一水、兩漢三孔”、“江蘇旅遊新三角”精品線路,構建區域一體化旅遊市場。發揮高速鐵路、高速公路的樞紐優勢,加快融入“長三角”和“環渤海”旅遊經濟圈。
18.提升旅遊服務質量。按照國家有關旅遊標準和服務規範,大力推進旅遊標準化建設,以遊客滿意度為中心,完善旅遊質量監督網路和旅行社質量等級評定製度。健全旅遊、工商、公安、商務、衛生、質監、價格等部門參與的旅遊市場綜合治理聯席會議和聯合執法制度,堅決打擊“零負團費”、旅遊商品侵權假冒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認真做好旅遊投訴處理工作。
19.構築旅遊安全保障體系。落實旅遊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重點加強對旅遊交通、旅遊飯店、景點設施和旅遊餐飲的安全監管。完善旅遊安全應急預案,增強應急處置能力。推進旅遊責任險統保工作,形成新的旅遊保險賠付和保障機制。
20.加強節能環保。嚴格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加大對雲龍湖、微山湖、駱馬湖、九里湖、大運河、故黃河等各類水體旅遊資源的保護力度,保障旅遊業可持續發展。鼓勵賓館飯店、景區景點、旅遊經營單位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廣泛套用節能節水減排技術,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創建“綠色飯店”、“綠色景區”。倡導低碳旅遊方式,五年內將星級飯店、A級景區用水用電量降低20%。

扶持政策

21.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市政府設立旅遊發展專項資金,並列入市財政年度預算。各縣(市)區政府也要設立旅遊發展專項資金。從2011年起,市財政每年安排市旅遊發展專項資金並根據財力增長逐年有所增加,主要用於旅遊宣傳促銷、旅遊公共服務配套、旅遊項目招商、旅遊產業發展引導、旅遊教育培訓、旅遊市場監管與服務和旅遊獎勵等。加強財政手段和金融手段的協調配合,探索建立旅遊發展投融資平台,引導社會資金進入旅遊領域,扶持旅遊大項目、大集團建設。市級財政安排使用的各種產業、外貿、節能、文化、新農村建設等有關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旅遊產業項目給予支持。
22.拓寬旅遊發展融資渠道。鼓勵國際資本、民間資本和社會資本投資旅遊業,開發旅遊資源,興辦旅遊項目,參股旅遊企業。積極藉助資本市場力量,推進旅遊企業上市。支持符合條件的旅遊企業通過企業債券、項目融資、產權置換等方式籌措資金。金融機構要大力支持符合服務業產業導向目錄的新建、擴建、改建旅遊項目,優先安排貸款資金,對商業性開發景區可以開辦依託景區經營權和門票收入等質押貸款業務。加大旅遊招商引資力度,把旅遊招商列入境內外重大招商活動之中。
23.落實旅遊業稅費優惠政策。落實賓館飯店與一般工業企業同等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政策。旅遊項目發生的符合規定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對市內有連鎖經營分支機構的旅遊企業,按規定可由總機構向其所在地稅務機關統一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從事旅遊業務的企業,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款扣除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遊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後的餘額為營業額計征營業稅。對旅遊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對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藝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徵營業稅。對宗教場所、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房產和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景區內非經營性使用的陸地、河流、河灘、濕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旅遊企業,經地稅機關審核批准後,可減征或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繳納房產稅確有困難的旅遊企業,可向市縣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減免房產稅。
24.扶持旅遊企業發展。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公務活動,可委託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飲、會務等事項,並可依據相關開支標準憑旅行社發票報銷。所發生的費用按照有關財務規定在相應科目中列支。星級飯店可參與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公務、會務接待的統一招標。將主要旅遊景區和旅遊重點項目的道路連線線和交通配套設施建設納入各級公路網規劃,給予資金支持。扶持旅遊運輸企業發展,旅遊客運汽車包車牌證實行網上申請和審批,對實行旅遊公車公營的企業運力投放給予政策傾斜。建立相應補償機制,支持發展城市旅遊專線交通。商業性投資性質的旅遊景區享有門票自主定價權。對規劃發展的旅遊飯店擴建、裝修、設備更新等建設內容,享受中小企業扶持政策。
25.支持旅遊項目建設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國家土地供應管理政策的前提下,適當增加旅遊業發展土地供應,積極支持利用荒山、荒地、荒灘、垃圾場、廢棄礦山、宕口、島嶼等開發旅遊項目。新建旅遊項目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一次性交付土地出讓金有困難的,可以分期繳付,但在土地出讓契約中依法約定的分期繳納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且首次繳納比例不得低於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50%。

保障措施

26.強化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發展旅遊業的戰略意義,把旅遊產業發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確保全市旅遊開發建設有力有效地推進。市政府成立徐州市旅遊產業發展委員會,市長任主任,分管副市長任副主任,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任成員,協調解決全市旅遊產業發展重大問題。各地也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統籌協調本地旅遊產業發展各項工作。
27.加強統籌協調。切實強化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對旅遊產業的協調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重點抓好巨觀調控、發展規劃、宣傳促銷、市場監管、環境營造等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綜合協調旅遊發展中規劃、政策和重大項目的銜接工作。統計部門負責建立科學規範的旅遊統計體系,建立健全旅遊業發展的監測評估和旅遊統計指標體系。相關部門要各負其責,通力合作,形成推動旅遊業加快發展的合力。
28.推進體制創新。以所有權、管理權、經營權分離為突破口,加快推進國有園林、文化旅遊景區(點)改制步伐。打破地方與行業隸屬界限,理順景區管理體制,推行景區一體化管理。加強旅遊行業協會的自律和議事作用。強化旅遊監督執法職能,完善執法專業配備,旅遊質監所和旅遊監察大隊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
29.實施目標考核管理。按照全市旅遊產業發展總規劃和年度發展目標,將旅遊產業發展目標納入對各縣(市)區科學發展綜合考核體系,嚴格獎懲。
30.推進旅遊人才隊伍建設。大力推進旅遊教育資源重組,鼓勵駐徐高校合作共建旅遊專業,支持徐州旅遊職業學校擴大辦學規模,加快培養和大力引進旅遊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緊缺型人才。在旅遊企業推行旅遊職業經理人制度,開展導遊人員等級評定和“十佳導遊”評選活動,實行導遊員聘任薪酬與職業資格掛鈎制度。落實全國旅遊培訓計畫,五年內完成對旅遊企業全部中高級管理人員和導遊人員的分級分類培訓。每年選派人員到旅遊業發達地區學習培訓,組織各級分管領導、旅遊局長到旅遊發達地區掛職鍛鍊,學習培訓費用由各級政府和派員單位共同承擔。
徐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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