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旅遊產業發展的意見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旅遊業的意見》(國發〔2009〕41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廣西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42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旅遊強區的決定》(桂政發〔2010〕92號),2012年2月21日,北海市人民政府以北政發〔2012〕9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旅遊產業發展的意見》。《意見》分總體要求、主要任務、扶持政策3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海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旅遊產業發展的意見
  • 編號:北政發〔2012〕9號
  • 發布單位:北海市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基本信息,總體要求,主要任務,扶持政策,

基本信息

北海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旅遊產業發展的意見
北政發〔2012〕9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管委會,市直各事業、企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旅遊業的意見》(國發〔2009〕41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廣西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42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旅遊強區的決定》(桂政發〔2010〕92號),搶抓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加快開放開發機遇,實施北海三年跨越發展工程,促進我市旅遊產業加快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總體要求

(一)總體思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發揮我市濱海旅遊資源豐富的優勢,以產業轉型升級為契機,創新體制機制,完善產業體系,增強核心競爭力,實現旅遊產業跨越發展。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堅持以人為本,營造誠信、舒適、安全、高效的旅遊消費環境和旅遊投資環境;堅持以整合旅遊資源為手段,以提升旅遊產品質量為重點,做大做強旅遊龍頭企業;堅持以國內旅遊市場為重點,積極開闢東協和俄羅斯及周邊地區旅遊市場;堅持以濱海度假為主,鼓勵發展多種類型的旅遊產品,把旅遊業培育成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的龍頭產業。
(二)發展目標。
——2014年目標。旅遊產品體系進一步完善,旅遊接待設施檔次進一步提升。全市建成4A景區5個、3A景區5-6個,建成五星級標準酒店3-4家;全市旅遊接待總量突破1500萬人次,其中過夜遊客力爭達800萬人次,旅遊總收入突破150億元人民幣。
——2016年目標。以休閒度假為主導的旅遊產品體系初步形成,旅遊產業布局更加合理,旅遊功能更加完善。全市建成5A景區1-2個、4A景區6-7個、3A景區7個、五星級標準酒店10家;全市旅遊接待總量突破1800萬人次,其中過夜遊客力爭達1000萬人次,旅遊總收入突破200億元人民幣。

主要任務

(一)理順旅遊產業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成立市旅遊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對全市旅遊產業發展進行統籌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各成員單位要形成合力,實現聯動,延伸旅遊產業鏈。宣傳、精神文明、計畫、經貿、教育、衛生、公安、財政、國土、建設、交通、文化、環保、宗教、廣電、工商、林業、農業、水利等各行各業都要大力支持、積極參與發展旅遊業,通過齊抓共管、各方配合,形成全社會重視旅遊、支持旅遊、大辦旅遊、辦大旅遊的濃厚氛圍。建立健全重要旅遊資源開發和旅遊建設項目會審制度。
建立精簡統一、管理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範的旅遊行政管理體制。市旅遊局負責全市的旅遊行業管理,對全市旅遊行業實施管理、協調、規劃、監督、指導及服務。按照縣區建制賦予潿洲島旅遊區管理委員會相應的職責,全面統籌潿洲島旅遊區社會經濟發展。落實和強化銀灘管理委員會國家級旅遊度假區的職能和作用,全面負責銀灘國家旅遊度假區的開發建設。
以北海旅遊集團為龍頭,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理順產權關係,以資本運營為核心,整合相關旅遊資源和企業,打造產權清晰的股份制公司並培育上市,使其具有投融資平台功能。特許授予北海旅遊集團優良旅遊資源開發經營權,鼓勵其參與全市重大旅遊基礎設施建設經營。創新北海旅遊集團人才激勵機制、薪酬機制和分配機制。
(二)加強規劃和建章立制。高起點、高標準修編北海市旅遊產業發展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土地規劃和海洋功能區劃要充分體現區域性國際濱海旅遊城市要求,優先配置優質海岸地帶用於旅遊項目建設。銀灘、潿洲島、星島湖、紅樹林、冠頭嶺等旅遊資源富集區的規劃和建設設計要徵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各部門規劃要充分考慮旅遊產業發展需要。銀灘和潿洲島範圍內的專項規劃必須嚴格服從本區域的旅遊產業規劃。旅遊景區建設要編制旅遊總體規劃,並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儘快出台完善《北海銀灘保護條例》、《潿洲島海島開發保護條例》、《海上游管理辦法》等專項規章。
(三)加快提升景區景點質量。
加快推進潿洲國際休閒度假島建設,爭創國家級旅遊度假區。引進國際高端休閒度假酒店,提升鱷魚山景區為5A級景區,建設盛塘宗教文化主題景區和潿洲島珊瑚礁主題景區。
打造銀灘濱海旅遊產業帶。加快銀灘中區整體改造,理順土地產權關係,通過置換、回購等手段集中土地資源,建設旅遊主題項目,打造全國最大的海鮮美食城;銀灘西區新建4-5家度假賓館,形成度假賓館群;銀灘東區理順紅樹林景區產權關係,提升為4A級生態旅遊區;推進竹林鹽場區域旅遊整體規劃開發。
加快旅遊與文化的結合。充分挖掘海上絲綢之路文化、合浦漢文化、近代歷史文化、南珠文化、宗教文化,推進旅遊景區景點建設,發展文化旅遊。建設海上絲綢之路博覽園、合浦漢文化遺址公園、老城近代歷史文化博覽園、白龍珍珠城、冠嶺佛教文化園等主題景區。
加快旅遊與生態的結合。促進山口紅樹林自然保護區、星島湖和合浦海水溫泉的綜合開發。加強旅遊與民俗文化的結合,深入挖掘疍家文化、漁家文化,規範鄉村旅遊和漁家樂旅遊發展。建設星島湖休閒度假區、山口紅樹林景區、環半島海上游、曲樟鄉村生態旅遊區、合浦海水溫泉度假區等項目。
支持和引導旅遊資源開發企業實施產權制度改革,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遵循統一規劃、嚴格保護原則的基礎上,鼓勵旅遊景區(點)實行所有權、管理權和經營權的分離,允許以特許經營、轉讓、承包、租賃等方式,吸引各種投資參與旅遊景區建設和經營。
(四)做大做強旅遊產業體系。
加快住宿設施建設。以星島湖—南流江—廉州灣、銀灘—冠頭嶺、潿洲島三大旅遊優勢資源富集區整體大規模集中開發為重點,加快高檔國際連鎖酒店群、大型休閒度假村等高星級親海度假酒店建設,鼓勵引進國際品牌酒店管理集團,全市新建和改擴建高星級酒店達到10家。
加快海洋旅遊開發。加快國際郵輪母港建設,鼓勵發展郵輪、遊艇等產品,拓展北海至越南海上旅遊航線,爭取2年內將航線延伸至越南中、南部城市,未來3—5年延伸至東協各國的主要沿海城市。
加強旅遊購物品開發。扶持珍珠、貝雕、牛角雕及海產品等旅遊購物品的研發,挖掘、策劃和包裝一批獨具特色的集便攜性、實用性和紀念性於一體的旅遊購物品。鼓勵工藝品生產廠家建設旅遊購物品市場。
加大文化娛樂項目建設。促進旅遊與文化結合,推動《碧海絲路》、《珠還合浦》等大型實景演出劇目市場化商演。利用北海和東協國家的歷史淵源和地緣優勢,建設僑港特色文化酒吧街和東協民俗風情旅遊項目。
提高節慶活動水平。以海灘文化、珍珠文化、煙花文化為主題,定期舉辦北海國際海灘旅遊文化節,實現“以節促旅、以節興旅”。
(五)加強旅遊基礎設施建設。
加強宜居城市與宜游城市建設工作的結合,完善城市休閒度假服務功能。以各種配套的大型會議會展中心、國際商貿購物中心,大型休閒度假康體保健城、濱海醫療城、濱海娛樂城等新興現代旅遊業態為突破口,完善旅遊重點城鎮、旅遊區(點)以及旅遊交通沿線的通訊、郵政、金融、醫療、餐飲、環保等服務設施和功能。在市中心、重點旅遊區(點)和口岸,要建立遊客綜合服務中心。
打造高效便捷的陸、海、空旅遊交通網路。加快城市道路建設,重點加快城市主幹道改造和鐵山港跨海大橋建設,完善城市公共運輸和建立通往各主要景區交通網路,增設旅遊景區停車場(站),健全自助游、自駕游服務體系。增強鐵路客運能力,增開城際旅遊列車特別是開通或增開北海至雲南、貴州、湖南等周邊客源省份的直達列車和動車。加強水路客運建設,加快推進國際客運港漁人碼頭建設,重點提升北海至潿洲和海口客船檔次和服務水平。提高航空客運吞吐能力,增開北海至東北、西北等主要客源地的直飛航線,適時增開國際航線。
(六)改善旅遊消費環境。建設旅遊信息服務平台,積極推廣旅遊電子商務和旅遊電子政務平台,提高旅遊信息化水平;推進旅遊標準化建設,各旅遊企業實行質量管理和質量體系等有關國家和行業標準,提升旅遊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加強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誠信體系建設,建立旅行社、導遊員、旅遊購物店和團隊餐廳信用等級制度,規範旅遊市場秩序,推動旅遊管理和服務質量的全面提升。
(七)擴大旅遊產業開放。
支持打破地區和行業封鎖,以優質項目為主線,吸引國內外集團管理公司進入發展旅遊。鼓勵社會資本與國內外知名賓館管理集團合作投資建設度假賓館;鼓勵投資旅遊景區、旅行社、旅遊餐飲、文化旅遊、郵輪旅遊等行業;鼓勵以雙贏的方式投資運營北海至潿洲航線和北海至越南海上旅遊項目;鼓勵投資遊艇、郵輪等旅遊裝備製造業。創新招商引資辦法,由政府招商逐步轉入企業招商為主體,推行業主招商、代理招商等方式。
(八) 保護旅遊生態環境。
嚴格實行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加大對破壞生態環境行為的懲處力度。分期分批搬遷、拆除銀灘和潿洲島範圍內破壞景觀和自然風貌、污染環境和妨礙景區整體開發的建築和設施。銀灘和潿洲島範圍內項目建設環評應徵求管委會和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意見。開展旅遊項目規劃設計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從源頭上防治污染。
(九) 加大宣傳促銷力度。
整合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業界、媒體的宣傳資源,塑造北海濱海城市旅遊整體形象。建立政府主導、企業參與、部門協同、上下互動的聯合宣傳促銷機制,通過舉辦各類大型節慶、會展活動,在境內外主要媒體投放大型旅遊形象廣告以及開設旅遊專欄、專版,製作高質量影視片,利用網際網路和移動網際網路平台加大宣傳促銷力度。做大雲貴川、京滬粵市場,努力拓展華北、東北市場,鞏固港澳台、日韓及東南亞等傳統客源市場,積極拓展俄羅斯、歐洲和北美洲等市場。加強與港澳台和雲貴川等周邊省份旅遊城市合作,以區域交通一體化和旅遊產品的差異化發為基礎,促建泛北部灣區域“無障礙”旅遊圈。
(十) 加強從業人員隊伍建設。
大力發展旅遊職業教育,加強與區內外旅遊教育機構的交流和人才培訓的合作,鼓勵旅遊專業院校到北海辦學。要通過舉辦培訓班、外出學習等形式,搞好業務培訓,進一步提高旅遊管理人員和導遊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建立完善旅遊行業的職業準入制度,實行旅遊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和考試制度。創新引人用人機制,多渠道引進優秀旅遊人才,建立適應我市旅遊跨越發展需要的人才隊伍。
(十一)加強旅遊行業監管。
建立由旅遊部門牽頭,工商、交通、公安、衛生、質監、城管、物價、環保等相關部門參與的旅遊綜合監管機制,加強部門聯合執法,大力整頓旅遊市場秩序,促進旅遊行業規範管理。成立“旅遊綜合執法支隊”,牽頭處置涉旅事件。整治“零負團費”、虛假廣告、強迫或變相強迫消費等欺詐行為,維護遊客合法權益。發揮旅遊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規範行業競爭,營造良好旅遊市場環境。

扶持政策

(一)土地政策。
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優先滿足重點旅遊項目的用地需求。對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重點旅遊建設項目,所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優先安排用於該項目周邊的基礎設施和配套工程建設。2012年-2016年期間,新開工建設的親海型五星級賓館在足額繳納土地出讓金後按照所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純收益總額的50%設立專項扶持基金。
鼓勵農村集體和個人在符合相關規劃的前提下,利用村、鎮集體土地和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租賃、入股等方式,參與森林公園、山地休閒娛樂、農業觀光園等旅遊項目開發。景區內的非建設用地按農(林)業用地政策辦理,公共設施(道路、廁所、停車場等)、營業性建築等旅遊基礎設施可依法按集體建設用地辦理審批手續。
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採用股份合作的方式以國有土地使用權與投資者合作開發旅遊項目。
對符合法律規定以租賃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開發旅遊項目(商業性房地產項目除外)的,土地租金可按年繳納。
(二)稅費政策。
2012年-2016年期間,新創評的五星級賓館和4A級以上景區,自評定之日起三年內,將該企業主營業務稅收(營業稅、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的50%以產業發展資金的形式扶持企業用於市場推廣和宣傳促銷。
2012年-2016年期間新設立的旅遊商品定點生產、銷售企業,從開業起三年內主營業務稅收(營業稅、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的50%以產業發展資金的形式扶持企業研發和擴大再生產。
旅行社按營業收入繳納的各種收費,計征基數應扣除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遊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2012年-2016年期間新設立的旅行社,自設立起三年內,將該企業主營業務稅收(營業稅、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的50%以產業發展資金的形式扶持企業用於招徠旅遊者。
2012年-2016年期間,旅遊企業用於宣傳促銷的費用全部納入企業經營成本。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星級賓館實行與一般工業企業同等的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景區綠化實行與農業用水、用電同等價格。
2012年-2016年期間,新建A級景區、星級賓館,在建設過程中涉及的行政事業收費,凡符合減免政策的一律按規定減免;屬上繳中央和自治區的各項費用按規定標準的最低限收取;由事業性單位提供的有償服務和各類中介機構的服務性收費,按規定標準的50%收取。
(三)財政政策。
1.設立旅遊產業發展扶持基金。
2012年市級財政設立2000萬元旅遊產業發展扶持基金,2013年至2016年視財政收入和旅遊產業發展情況遞增。
旅遊產業發展扶持基金主要用於全市的旅遊宣傳行銷、旅遊規劃編制、旅遊信息化建設、旅遊人才培訓、舉辦旅遊節慶活動、旅遊市場整治和旅遊購物品研發等公共性旅遊產業活動。旅遊產業發展扶持基金的使用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制定計畫,報市政府審批後,由市財政按照計畫撥付。
2.設立航空市場培育資金。2012年-2016年期間,市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於培育發展航空市場。
3.設立優質旅遊企業獎勵基金。2012年-2016年期間,市級財政設立優質旅遊企業獎勵基金。被評定為國家白金五星級的賓館獎勵800萬元,被評定為國家五星級的賓館獎勵300萬元,引進國外知名酒店管理集團一級品牌進行管理的賓館獎勵100萬元。被評為5A級旅遊景區的獎勵400萬元;評為4A旅遊景區的獎勵200萬元;評為3A旅遊景區的獎勵50萬元。獲得國家級認證的工農業旅遊點獎勵10萬元;獲得自治區級認證的工農業旅遊點獎勵5萬元。獲得國家“百強旅行社”、廣西“十強社”稱號的旅行社,分別獎勵10萬元和5萬元。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對組織包機、專列旅遊團的旅行社和開闢境外市場有突出貢獻的旅行社進行獎勵。獎金從旅遊產業發展扶持基金中發放,具體獎勵辦法另行制定。
4.鼓勵國有旅遊企業申報我市項目前期經費,用於旅遊項目的前期工作的開展,建立項目儲備庫。
(四)其他扶持政策。
在合浦縣和鐵山港區開發建設旅遊項目除享受上述政策優惠外,其他優惠政策參照《中國(北海)民營工業園暨北海市工業園區優惠政策暫行辦法》執行。
北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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