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國忘身

徇國忘身

亦作“忘身徇國”,指人不計自己生命,捨身忘死地為國奉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徇國忘身
  • 拼音:xùn guó wàng shēn
  • 出處:《贈裴垍官制》
  • 釋義:為國盡忠而將個人得失、安危置之度外 
【出處】蕭梁·沈約《宋書·王玄謨傳論》:“(王)玄謨雖苛克少恩,然觀其大節,亦足為美。當少帝(指前廢帝劉子業)失道,多所殺戮,而能冒履不測,傾心輔弼,斯可謂忘身徇國者歟。”
【例句】唐·白居易《贈裴垍官制》:“故太子賓客裴垍,忠正恭慎,佐予為理,事君盡禮,徇國忘身。”
【解釋】徇:為國獻身。
【用法】聯合式;作謂語;含褒義
近 捨生忘死
反假公濟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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