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雲青年志願者協會

彩雲青年志願者協會,成立於2009年4月12日,因協會發起地為昆明市五華區茨壩鎮小麥溪村昆明學院校園內,加之協會發起者素以“麥溪行者”自稱,故協會最初社名為“麥溪青協”,後又取“發揚新時代雷鋒精神"之義將協會更名為“雷魂”青協。最終定名為彩雲青年志願者協會則是由協會願景“攜手彩雲南,築愛暖人間!”得來。

昆明學院彩雲青年志願者協會目錄 ☆序☆協會簡介☆協會章程(草案)☆機構設定及職能☆評優評先考核、評估、及表彰辦法(草案)☆各主要發起者簡介
彩雲青年志願者協會內部交流標誌章彩雲青年志願者協會內部交流標誌章
一、 序
“如果把一個國家比喻成一輛汽車,那么支撐它的四個輪子就是:政府、企業、家庭和志願者組織。志願者已經不再是一個簡單的符號,而是一個國家文明程度的象徵, 社會進步和前進的標誌。我國的志願服務作為伴隨改革開放出現的新生事物,是長期開展的學雷鋒活動的發展和延續,有著廣泛的民眾基礎和獨特優勢。志願服務體現了公民的社會責任和意識,是人們自覺地為他人和社會服務、共同建設美好社會的生動實踐,是現代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誌,是新形勢下推進精神文明建設的有效途徑。志願服務領域寬、渠道廣,能夠廣泛動員社會資源,有效彌補政府服務和市場服務的不足,為政府分憂、為百姓解難,有利於在全社會形成團結互助、平等友愛、共同進步的社會氛圍和人際關係,增加和諧因素、促進公平正義、維護社會穩定。
志願服務以自願、無償為前提,以弘揚志願精神為核心,能夠把服務他人、服務社會與實現個人價值有機結合起來,引導人們在做好事、獻愛心的過程中陶冶情操、提升境界,有利於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等基本道德規範,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質,把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任務落到實處。志願服務形式多種多樣、方式靈活便捷,適應了社會結構、社會組織形式、社會利益格局發生深刻變化的新特點,能夠滿足不同層次人們關愛他人、服務社會、展示特長的願望,有利於充分發揮民眾的主體作用,激發民眾的參與熱情,為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注入新的生機與活力!
彩雲青年志願者協會,即在此背景下應運而生!
我們相信:一個人的善舉,影響一群人;一群人的善舉,必將改善整個世界!
二、協會簡介
活動領域主要集中於關注弱勢群體教育、環境保護及農村發展等方面。
2009年5月,以“麥溪青協”身份加入“家”雲南大學生志願者委員會,並成為Joy In Action國際志願者工作營合作團體之一。
2009年8月,以“雷魂青協”社名於雲大校園內參加北京愛知行志願者公益行動計畫研討會議。
2009年11月,彩雲青協在第三屆“谷歌杯”全國公益創意大賽中榮獲昆明學院賽區一等獎。
2009年12月,選派部分會員參與由雲南北斗星志願文化傳播中心主辦的“昆明市高校公益社團骨幹能力建設”培訓。
2010年4月,彩雲青協於雲南財經大學內應邀參加“抗旱救災”雲南公益社團區域聯盟籌備會,並在其中發揮積極作用。
自創建以來,本著“關愛他人,快樂自己!”的理念,在半年多一點時間裡,彩雲青協先後組織或協同組織開展了多次大型活動,如:敬老院慰問、白水塘下鄉、農民工子弟學校愛心輔導、麻風病康復村慰問、昭通苗寨全家福拍攝、茨壩流浪兒童輔導、博華學校兒童品格塑造、清除站台小廣告等,為弘揚社會文明及傳播先進文化作出了一定貢獻。
目前有會長、副會長、協會助理等骨幹17名,成員270多人。下設昆師路校區、新迎路校區兩個分會。
“用行動證明一切,用宣傳呼籲全民!”這是我們每次活動始終貫徹的理念,我們堅信“一個人的善舉,影響一群人;一群人的善舉,必將改變整個世界!”“攜手彩雲南,築愛暖人間!”
三、協會章程
昆明學院彩雲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草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定名為彩雲青年志願者協會。
第二條 本協會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抓住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這個根本,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廣泛普及志願理念,大力弘揚志願精神,力爭使更多的人成為志願者——成為良好社會風尚的倡導者、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傳播者、實踐者。
第三條 本協會是由熱心公益的同學自發組成的全校性社會團體,本協會在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準許的範圍內開展活動。本協會接受昆明學院團委指導。
第四條 本協會奉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原則。
第二章 宗旨
“攜手彩雲南,築愛暖人間!”,我們將在行動中實踐這一宗旨。
我們相信:一個人的善舉,影響一群人;一群人的善舉,改善整個世界!
第三章 誓詞
我願意成為一名光榮的志願者。我宣誓:
我們不分民族、不分信仰、不受個人利益驅使,為著一個共同的理想走到一起;我們基於道義、信念、良知和社會責任感,致力於社會公益事業!
我志願奉獻自己的時間、自己的技能、自己的資源,為社會提供非贏利、無償的援助!
儘管我們互不了解,但當面臨危機的時刻,我們將如同一家人一樣團結、堅強和勇敢;這種力量來自於我們對家園的熱愛,來自於我們對生命尊嚴的渴望,來自一個信念——築愛暖人間!
第四章會員
第一條 本協會吸收熱愛公益事業、願意為公眾服務的人士為會員;
第二條 協會會員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的志願服務工作;
第三條 本協會對加入協會的志願者頒發本協會的志願者證,並建立詳細個人檔案,對每一次志願服務活動認真入檔;
第四條 表現消極、影響工作者,組織勸其退出志願者組織;表現與志願工作者身份不符、有損社團形象者,社團將予以辭退,被辭退者不得再度成為本社團的志願工作者。
第五條 本協會會員不得以志願者身份從事任何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
第六條 協會將對志願者志願服務進行定期考核、評估及表彰,並對表現突出者授予相關榮譽稱號。具體依照《彩雲青年志願者協會評優評先考核、評估、及表彰辦法》執行。
第八條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九條 志願者權利 :
一、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獲得協會相關表彰及物質精神獎勵。
三、 依據工作性質和特點,確保在適當的安全與衛生條件下從事工作。
四、 參與所從事志願服務計畫的擬訂、設計、執行及評估。
五、對志願服務隊的工作有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督的權利;
六、有向本協會推薦會員和請求本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的權利;
七、接受足以擔任所從事工作的培訓;一視同仁,尊重其自由、尊嚴、隱私及信仰
第十條 志願者義務:
一 、遵守彩雲青年志願者協會管理的相關規定。
二、參與協會組織的志願者培訓。(三次不參與集體培訓則視為自動退出本協會,屆時由本協會人力資源部對其進行書面告知,並做好解釋工作)
三、 妥善保管志願者服務紀錄及協會提供的一切可利用資源。
四、對因服務而獲取的信息,應該予以保密。
五、全力維護協會各項榮譽,以協會為榮。
六、凡本協會會員,不管協會面臨何種不公正待遇,均不可採用極端方式進行申訴。
第五章 組織
第一條 本協會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每學期召開一次,必要時經理事會(由協會主要骨幹組成)研究可提前或延期舉行
第二條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
(一) 聽取和審議協會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二) 討論和決定本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三) 修改本協會章程。
(四) 選舉協會會長、副會長及選舉理事會。
在會員代表大會期間,由理事會行使會員代表大會職權,主持協會會務,理事會每月召開兩次,會期由會長會議決定。
第三條 理事會的職權:
(一) 召集會員代表大會。
( 二 ) 討論協會年度工作方針、計畫和任務。
( 三 ) 聘請協會顧問和各理事。
( 四 )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決定本協會機構設定。
( 五 ) 審計和監督協會的財務收支狀況。
( 六 ) 行使會員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權利。
第四條 本協會核心刊物為《築愛》;會歌:《青年志願者之歌》
第六章 經費
本協會經費來源為會員入會愛心費、學校投入、社會捐助及其他合法收入,經費使用受理事會和會員代表大會監督,每學年公布一次。
第七章附則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彩雲青年志願者協會會員代表大會 , 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負責解釋。
附一:彩雲青年志願者協會社團機構設定及職能
本協會主要以社會實踐活動為主,綜合各方面需要,設有會長、副會長、協會助理、顧問、組織部、財務部、文秘部、人力資源部、宣傳部、網路宣傳部、文藝部、外聯部、記者站共13個部門.
一 、會長職責及權利:
1負責與外部聯繫及與學校溝通,和學校各組織機構建立聯繫;
2協調各方面關係,對協會各部工作進行指導。
二 、副會長職責及權利:
1主持協會日常工作的順利開展,發現會長決策等方面存在偏頗時及時提出。
2協調並記錄協會各部(處)工作,撰寫每年度工作總結。
三、協會助理職責及權利:
1協助並指導協會各部(處)工作的開展,負責監督協會所有組成人員的工作情況,維護協會紀律。在會長、副會長缺席期間代理主持協會日常工作,使其正常運轉。
2及時向會長及各部長反饋外界對本協會評價。
註:會長可以任命各部(處)人員,副會長、協會助理有推薦各職務候選人的權利及義務。針對會長所任命人員,副會長、協會助理有質疑及反對的權利,必要時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集體討論決定。
四、顧問
1針對會長及協會記憶體在問題提出指導性建議,並督促改進。
2負責每次大型活動方案核查及審批。
註:顧問一般由具備多年管理經驗的學生或老師擔任。可不必參與每次協會例會。
五、組織部
1、負責社團活動的策劃、組織及安排
2、不定期地組織活動,以增強協會內部各成員了解及保障協會各項活動正常運行。
3、協調其餘各部門的活動安排
六、財務部:
負責本社團的財務管理,保證社團資金的利用效率以及資金使用的透明度。從資金上維持社團正常工作的開展。
七、文秘部:
負責本協會刊物《築愛》的編輯工作,及時地收錄和整理本協會成員活動心得日記或創作成果,使其以期刊的方式公布出來,擴大本協會的影響力;同時也為會長、副會長、協會助理及各部長及會員提供必要的信息。
八、人力資源部:
1負責本社團內部事務,如招收新社員,社團人事變動統計,協調社團內部各部門和各社員之間的關係。
2聯合組織部開展一系列的志願者分享工作及其它有意義的活動,對本協會成員進行思想、政治、組織方面的培訓,切實提高本社團成員的素質。
九、宣傳部:負責對內、對外的宣傳,設計宣傳品,樹立校內外良好形象,負責社團活動訊息的發布,使社團有關信息及時地傳達公布。
十、文藝部:
1負責本社團活動時所有文藝工作的編排及表演。
2 組織新會員習練會歌並發掘有才藝會員。(組織部、人力資源部配合完成)
十一、網路宣傳部:
1負責協會對外網路宣傳、活動公告(協會網頁)及QQ群管理。
2為本協會大型活動製作PPT等電子版宣傳資料及進行協會活動DV拍攝及後期製作等
十二、外聯部:
1負責社團與校園,社團與社團的聯繫,對外收集各類信息,密切社團與各方的聯繫.
2尋求外界支持及搞活兄弟社團關係,提升協會知名度。
十三、記者站:
負責收集每次活動給同學的感受並採訪一些同學對本協會刊物的看法及對彩雲青協的建議,經過了解提出改進意見。
對各部要求;
1各部在社團開展活動前務必寫好工作計畫,並在活動後及時記錄和總結,然後把有關活動材料交到會長秘書處(副會長及文秘部)存檔,作為優秀社團工作的評選根據及年度刊物出版材料,同時也希望各部門在實踐中或開展活動的時候,協調好各部門之間關係,以提高社團活動效率,順利實現社團活動目標。
2.各部長可根據具體情況自主增設本部人員,並積極考察下一任幹部人選。
附二:彩雲青年志願者協會評優評先考核、評估、及表彰辦法(試行)
一、目的和意義
為了樹立彩雲青年志願者協會的良好形象,增強本協會志願者服務社會、奉獻他人的光榮感、榮譽感,及激勵更多的熱血青年加入志願服務行列為促進社會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貢獻力量,特制定本辦法。
二、表彰項目
本協會的青年志願者服務評優表彰主要分對內工作及對外服務兩方面,主要有先進工作者、先進幹事、優秀青年志願者、傑出青年志願者四類獎項。每學期評選表彰一次(表彰時間為開學後一月內)。
三、表彰名額
1、先進工作者不得多於幹部人數的20%,先進幹事不得多於幹事人數的31%。
2、優秀青年志願者、傑出青年志願者評選人數不得少於經常參與活動人員的30%.
四、評選條件
“優秀青年志願者”應同時具備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守校紀校規和協會活動紀律及彩雲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
2、正式成為本協會成員一學期以上(擁有本協會會員證),無消極怠慢及其他惡劣服務情節;
3、提供志願服務時間不少於全體的50%;
4、學業成績合格以上。
“傑出青年志願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守校紀校規和協會活動紀律及彩雲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
2、提供志願服務時間不少於全體的80%
3、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志願服務活動,並在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有較好的社會影響;
5、學習成績優良以上。
五、評選程式
優秀青年志願者由彩雲青年志願者協會理事會對本協會青年志願者的服務情況進行統計,確立名單,在全體會員大會上公布,2/3會員通過的獲得相應獎項。其中兩次獲得優秀青年志願者榮譽,授予傑出青年志願者榮譽稱號;先進工作者、先進幹事榮譽稱號的評選主要由彩雲青年志願者協會理事會將候選人的事跡材料在全體會員代表大會上公布,由全體會員代表投票表決最後確定出榮譽獲得者。
六、獎勵方式
所有榮譽均由彩雲青年志願者協會頒發榮譽證書和獎章並給予物質獎勵,同時報相關部門審核備案。
本表彰辦法的解釋權屬於彩雲青年志願者會員代表大會 , 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負責解釋。
附三:彩雲青協主要發起者簡介
舒文超,男,1987年4月出生,雲南省昭通市魯甸縣水磨鎮人,奉行“生命不息,奮鬥不止!”理念,現就讀於昆明學院初等教育系。
2005年9月,被評為雲南省昭通市魯甸縣第一中學“優秀團員”。
2006年12月,獲香港耕耘助學會“耕耘希望獎”。
2008年6月,考入昆明學院初等教育系。
2008年10月,進入昆明學院初等教育系《拓跡》編輯部。
2008年11月,為了倡導“生命不息,奮鬥不止!”理念,和學院內部分同學一起積極致力於構建“共進”讀書會工作,後因特殊原因,社團創建工作停止。
2008年12月,在昆明學院首屆社團文化節中積極參與,表現突出,被評為“百星會員”。
2009年2月,參加“大長今俱樂部”兒童品格塑造下鄉活動。
2009年3月,被評為“昆明陸軍學院軍訓優秀學員”。
2009年3月下旬,開始接觸志願者工作,定期在“ 昆明哈佛學院”給農民工子女進行義務輔導。
2009年4月,競選成為昆明學院初等教育系團總支社會實踐與青年志願者工作部部長,從此開始和校外志願者一起,積極投入到關注弱勢群體教育、農村發展等公益事業。
2009年5月,創建彩雲青年志願者協會,並任會長一職。
2009年5月下旬,被評為昆明學院初等教育系“優秀團幹部”
2009年6月,創辦彩雲青年志願者協會社刊《築愛》,兼任主編。
2009年8月,隨同中國、德國、韓國共26名大學生志願者一起,開展四川工作營
2009年9月,競選為“家”工作營協調中心雲南委員會宣傳部部長。
2009年10月,獲“昆明學院院級三好學生”榮譽稱號。
2009年11月,開始負責“家”工作營協調中心昭通工作營協調員工作。
2010年 1月,帶領中韓志願者共23人共同開展昭通市魯甸縣水磨鎮工作營。
人生格言:“追求卓越,敢為人先;超越自我,挑戰極限!”
(其他人資料暫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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