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停運

強迫停運

強迫停運是指未在計畫安排內,強行迫使機組或線路停止運行,包括第一類非計畫停運和第二類非計畫停運。

非計畫停運是指元件或系統處於不可用而又不是計畫停運的狀態。非計畫停運分為4類:第一類指必須立即從可用狀態改變為不可用狀態;第二類指設備雖不需立即停運,但不能延至24h以後停運的;第三類指設備可延至24h以後停運的;第四類指計畫停運的設備超過計畫停運時間不能按期恢復可用狀態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強迫停運
  • 外文名:forced outage
  • 一級學科:工程技術
  • 二級學科:電工技術
  • 非計畫停運:元件或系統不可用又不是計畫停運
  • 定義:第一類和第二類非計畫停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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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運

停運是指設備停止運行,它主要包括計畫停運和非計畫停運兩種。

計畫停運

計畫停運是機組因檢查、試驗或檢修的目的,預先計畫安排停運的狀態。計畫停運狀態是設施由於檢修、試驗和維修等需要而計畫安排的停運狀態,包括大修、小修、試驗(專項試驗)、清掃、改造施工。
電力設施由於大修、小修、試驗、清掃和改造施工的需要而有計畫安排的停運狀態為計畫停運,列入年度、季(月)度檢修計畫,對輸變電設施開展的大修、小修、試驗、清掃和改造施工作業,按計畫停運進行統計。計畫停運以年度、季(月)度檢修計畫為準,不考慮周檢修計畫。

非計畫停運

元件或系統處於不可用而又不是計畫停運的狀態。
(1)第一類非計畫停運(UO1)是指設施必須立即從可用狀態改變到不可用狀態,如線路跳閘
(2)第二類非計畫停運(UO2)是指設施雖非立即停運,但不能延至24h以後停運(向調度申請開始計時),如線路發生重大缺陷,需立即處理的。
(3)第三類非計畫停運(UO3)是指設施能延遲至24h以後停運,如臨時申請的線路停電檢修。
(4)第四類非計畫停運(UO4)是指對計畫停運的各類設施,若不能如期恢復其可用狀態,則超過預定計畫停運時間的部分記作第四類非計畫停運。

強迫停運簡介

強迫停運是指未在計畫安排內,強行迫使機組或線路停止運行。第一類非計畫停運和第二類非計畫停運統稱為強迫停運,包括線路和機組強迫停運。

直流輸電強迫停運

簡介

直流輸電具有傳送功率大、線路造價低、控制性能好等優點,是我國作為高電壓、大容量、長距離輸電和異步聯網的重要手段。然而,一旦直流系統在運行中發生故障,監控系統或控制保護系統就會動作。強迫停運是一種特殊的直流輸電系統停運方式,用於處理各種緊急故障。
啟動強迫停運後,控制系統會快速增大整流器的觸發相位,使其轉入逆變運行狀態,於是平波電抗器和線路電感、電容中存儲的能量,迅速回送交流系統,而直流側的電壓和電流也很快降到零,以防比故障對電力設備和電網造成更大的危害。

相關操作

強迫停運分為最高優先權和中級優先權。
1)緊急停運(ESOF)為最高優先權,直流系統退到高壓直流關閉(HVDC OFF)狀態,此時交流側開關閘刀分閘、直流側母線閘刀、中性線高壓低速開關及閘刀分閘。
2)快速停運(FASOF)中級優先權分為兩類:一類是由直流濾波器跳閘信號、交流濾波器最小容量不滿足信號和手動操作FASOF按鈕,導致直流系統退到大地/金屬回線熱備用狀態。執行過程是指整流側移相後閉鎖;逆變側不投旁通對,等交流側電流小於0.05 pu後閉鎖,停運後系統進入熱備用狀態。
另一類是由閥控可控矽元件監測(TM)全部退出或內冷水電導率高,導致直流系統退到高壓直流關閉的冷備用狀態。執行過程是指停運時整流側同時發出3個指令,即跳換流變交流開關、閉鎖對站和閉鎖本側。整流側閉鎖的順序為移相至164度,20ms後閉鎖點火脈衝;在閉鎖完成後跳開直流線路,恢復到高壓直流關閉狀態。逆變側停運時向對站發出閉鎖指令,同時投旁通對;等交流側電流小於0.05 pu時,延時70ms再執行閉鎖時序。閉鎖完畢後,跳開直流線路(操作同上),回到高壓直流關閉的冷備用狀態。

主要原因

引起極閉鎖強迫停運高壓直流系統主要有2個原因。
1)控制保護系統出口導致極閉鎖由獨立成套式換流變保護、交流濾波器保護和直流濾波器保護引起極閉鎖;由換流閥區域保護、雙極保護、單極保護、直流線路保護、換流變區域保護、線路開路試驗(OLT)保護引起極閉鎖。
2)監控系統請求極閉鎖由站控(交直流)系統監控、TM系統監控、輔助系統故障(水冷、站用電、消防等)和通信系統請求極閉鎖。

三峽機組強迫停運

停運歷史

三峽機組投產以來強迫停運26次,2003年半年內強迫停運16台次,2004年前10個月強迫停運10台次。

停運原因

造成強迫停運的主要原因歸納為兩類:機組輔助設備、自動化元器件失效和新設備或器件故障。
(1)自動化控制、檢測元件故障。5次機組強迫停運由自動化控制、檢測元件故障引起,主要故障點集中在:油位感測器電源模件、密封水測溫電阻、局放檢測裝置測量電容、接力器鎖錠接點、低油壓感測器;
(2)自動裝置內模板損壞。3次機組強迫停運由監控系統、勵磁裝置、繼電保護裝置模板損壞引起;
(3)自動裝置製造工藝問題。5號機調速器盤因內部48V電源線配線工藝不良,在機組運轉中震動引起端子接觸不良,調速器開機令繼電器自保持迴路失電,調速器快速關閉導葉造成停機,該故障引起機組強迫停運22次;
(4)定子冷卻系統純水泵故障。三峽機組定子線棒採用純水強迫循環冷卻方式,兩台純水泵,一台工作,一台備用,兩泵全部停運時機組停機。雖然由此引起的機組強迫停運僅有1次,但是電磁型純水泵故障率極高,從機組調試開始已有十多台損壞,機組投產後多次停機消缺。三峽是國內首家使用75kW電磁泵的電廠,國外實例也很少見,電磁泵軸承燒壞的機理還在進一步研究中;
(5)設備損壞。2004年7月26日,11號機組交接併網運行後約2小時勵磁變B相著火,變壓器溫度保護動作停機,經查,故障由低壓側匝間短路引起。三峽機組投產以來僅發生這一次高壓設備故障;
(6)4F大軸絕緣降低,絕緣監視保護動作跳閘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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