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興亮(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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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興亮,男,50歲,1971年10月18日生,民族:漢族。

2021年12月31日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青銅峽市公安局執行逮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興亮
  • 出生日期:1971年10月18日
人物事件
2021年12月31日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青銅峽市公安局執行逮捕。經查,自2009年以來,該團伙多次實施開設賭場、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暴力或軟暴力討債騙頁台等違法犯罪活動,攫取非法利益,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2023年4月26日,青銅峽市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奔烏簽廈陶新軍、張興亮、盛海林等5人惡勢力犯罪團伙案一審公開宣判。經審理查明,2009年1月7日,被告人陶新軍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註冊拔匪疊經營“康樂王宮”遊戲廳,先後招攬被告人劉庶民、楊衛精狼員棗星、張興亮參與遊戲廳管理。該遊戲廳設定四十餘台具有賭博性質的遊戲機,供多人進行賭博活動,陶新軍從中非法獲取經濟利益。為催收高利放貸產生的非法債務,被告人陶新軍組織、指使被告人張興亮、盛海林等人採取限制人身自由、侵入住宅、暴力毆打、強迫他人以企業、房產抵債等手段,在青銅峽市、吳忠市利通區等地多次實施暴力及“軟暴力”討債的違法犯罪行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逐步形成了以陶新軍為糾集者,以張興亮、盛海林為固定成員的惡勢力犯罪組織。該組織成員經常糾集在一起,有組織地實施開設賭場犯罪行為1起,催收非法債務犯罪行為1起,強迫交易犯罪行為2起,催收非法債務違法行為3起,嚴重擾亂了當地經濟、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法院認為,被告人陶新軍、張興亮等5人犯開設賭場罪、催收非陵鴉充法債務罪、強迫交易罪的犯罪多精朵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據審理查明的各被告人犯罪事實、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以及在惡勢力犯罪團伙中的地位、作用等,分別判處被告人陶新軍等5名被告人八年六個月至一年二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戶尋,並處六十六萬元至五千元不等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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