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建(江西廣播電視台原黨委委員、副台長)

張曉建(江西廣播電視台原黨委委員、副台長)

張曉建,男,漢族,1956年4月出生,河南清豐人,1971年1月參加工作,197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曾任江西廣播電視台黨委委員、副台長。

2019年6月,張曉建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由宜春市人民檢察院向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曉建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河南清豐
  • 出生日期:1956年4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開除黨籍,依法逮捕,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71年01月——1976年03月,部隊服役;
1976年03月——1980年02月,南昌無線電廠工人(其間:1978年03月——1980年02月,在江西大學中文系新聞專業學習);
1980年02月——1995年01月,江西電視台新聞部記者、經濟部副主任;
1995年01月——1998年08月,江西電視台廣告部主任;
1998年08月——2001年04月,江西電視台台長助理、廣告部主任(兼);
2001年04月——2004年03月,江西電視台副台長、廣告部主任(兼);
2004年03月——2012年04月,江西電視台黨組成員、副台長、廣告部主任(兼);
2012年04月——2014年07月,江西廣播電視台黨委委員、副台長、江西省廣播電視網路傳輸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4年07月,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11月1日,據江西省紀委監委訊息:江西廣播電視台原黨委委員、副台長張曉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19年4月15日,據江西省紀委監委訊息:經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紀委、江西省監委對江西廣播電視台原黨委委員、副台長張曉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張曉建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公車私用;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取巨額賄賂;違反廉潔紀律,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出國旅遊安排、公款報銷個人費用、揮霍公款、退休後違規任職;違反生活紀律,個人生活腐化墮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設立“小金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侵吞、騙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巨額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張曉建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毫無黨性原則,私慾膨脹,貪婪腐化,挖空心思把黨與人民賦予的權力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把公職崗位變成損公肥私的平台,為個人攫取巨額非法利益,其行為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特別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紀委、江西省監委決定給予張曉建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依法逮捕

2019年5月5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訊息:江西廣播電視台原黨委委員、副台長張曉建(副廳級)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由江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宜春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宜春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對張曉建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起公訴

2019年6月,江西廣播電視台原黨委委員、副台長張曉建(副廳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宜春市人民檢察院向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曉建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宜春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張曉建在擔任江西(廣播)電視台廣告部(廣告中心)主任、副台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侵吞、騙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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