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明達(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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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明達,海門縣三陽鎮陽南村人。1925出生,1946年1月參加民兵,擔任陽南村民兵中隊長,並加入中國共產黨。1947年4月18日(農曆閏二月二十七日)慘遭敵人殺害,時年22歲。

抗日戰爭勝利後,同濟鄉陽南村開展了如火如荼的鋤奸反霸和土地改革運動,年輕的張明達積極參加,並在運動中受到了鍛鍊和教育。1947年初,國民黨反動派向我解放區進行全面進攻,很快占領了三陽鎮、悅來鎮等一些重要集鎮,張明達毅然接受黨組織的決定,帶領全村民兵,堅持原地鬥爭,嚴密監視反動的地富分子,防止他們向敵人告密、反攻倒算。他還多次機智勇敢地執行治安保衛、軍事偵察等任務,將重要情況及時上報,受到上級領導的表揚。

人物生平

  
1947年1月28日(農曆正月初七),張明達在執行任務時,不幸被下鄉的敵人逮捕。敵人想從他身上打開缺口,一舉撲滅我同濟鄉的黨和民兵組織。因此,敵人百般引誘,要張明達就出真情。張明達面對敵人,說:“共產黨員和民兵我全知道,你們殺了我的頭也不講。”敵人見軟的不行,先將他投入獄中。張明達乘敵人不備,機智地越獄出逃,但剛進三陽鎮西街時,不幸又被敵人抓住。面對如狼似虎的敵人,張明達毫無懼色,赤手空拳與敵人搏鬥起來,一連甩倒三四個敵兵,終因寡不敵眾,再落魔掌。重入牢獄後,敵人對他的刑罰步步升級,開始敵人把張明達全身捆綁,用香菸頭燙他的皮肉,把小便澆灌他的傷口水 繼而用夾棍、老虎凳等酷刑,折磨得他皮開肉綻,體無完膚。張明達仍然堅不吐實。
1947年4月18日深夜,敵人將張明達押送到三陽鎮西北的牌坊附近刑場,張明達為了人民的解放事業,流盡了最後一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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