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應詔(明代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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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應詔,字征吾,陝西鹹陽縣人。萬曆元年(1573年)癸酉科舉人,任陽城知縣。歷官貴州道監察御史、湖廣按察司僉事,任內曾彈劾殷正茂陳瑞二人。卸官後以“渭涘漁人”自詡。曾主持纂修《萬曆陽城縣誌》、《萬曆鹹陽縣新志》。

基本介紹

  • 本名:張應詔
  • 字號:字征吾,號渭涘漁人
  • 所處時代:明代
  • 出生地:陝西鹹陽
  • 主要成就:纂修《萬曆陽城縣誌》、《鹹陽縣新志》
  • 官至:監察御史
張應詔,字征吾,陝西鹹陽縣在郭里人,直隸河間府同知張崇德第三子。萬曆元年(1573年)鄉試中舉。
萬曆初,以舉人陽城縣知縣,任內“磚甃城垣”,“當歲飢,而傭活甚眾”。主持纂修《萬曆陽城縣誌》。據《山西通志·卷十九》記載:“張應詔,鹹陽人。萬曆間,以舉人陽城縣鑒澄有長才,創甎城,修學宮,清地畝,百度具舉,升御史。”後歷官貴州道監察御史、湖廣按察司僉事
萬曆十一年(1583年)正月,御史張應詔檢舉南京刑部尚書殷正茂兩廣總督陳瑞賄賂張居正馮保明神宗遂將殷、陳二人免去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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