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恪(清嘉慶年間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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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恪(?一?)蕭橋村人,字佩庚。嘉慶十三年(1808)舉人,以大挑任知縣,歷署山東博興、博平、高苑、館陶等縣。

人物生平,主要作品,

人物生平

濱衛河有堤工,平日按地畝斂錢,衙門等潦河(一名垢河)水汛期,還向民眾索錢。恪一概把錢退給百姓,又把往昔攤款助修堤埝,刻石於縣衙前,作為紀念。有一寡婦,告其子不孝。恪召見她兒子,在縣衙服役數月,令其回家服侍母親,終於成為良子。
在任創立“陶山書院",築瓦房五十問,館陶始有書院。建藏書樓,藏書三萬餘卷。招諸生,親為講授。以民俗偷安,親行縣郊檢視,對耕種良好者,獎以銀錢,荒蕪廢棄者,讓大眾責備他。貧戶無力自耕,官府供給農具,不努力耕作的,按規定處罰。抑豪擊強,絕奸蠹,民不敢歪戴帽、披大褂、提籠玩鳥。禁止衢肆間耍流氓行為。尤嚴於捕盜,逮住輒誅死。原縣署有人搗亂,恪廢除其職,壞人亦絕。百姓訴訟能分清屈直,依法處理,疑難隱蔽,能察其真情,當機立斷。茌平人有獄訟,往往投狀於上司,願意到館陶去訴訟,人呼為“青天”。張恪以前離開博興、高苑時,民眾扳留,不讓離去。離開博平,百姓皆立祠祀之。及離開館陶,百姓更是扶老攜幼,傾縣城泣送。後因父喪回家,杜門事母,終其身不復出。

主要作品

著有《四書引古》錄三卷、《四書辨詞》六卷、《叢樹山房詩》四卷、《防燥軒文集》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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