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市鮮奶吧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通知,管理辦法,

通知

張家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張家口市鮮奶吧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
政辦字〔2014〕74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區管委會,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屬有關單位: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先行調研摸底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張家口市鮮奶吧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暫行)》,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張家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7月3日

管理辦法

張家口市鮮奶吧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暫行)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第一條 為加強全市鮮奶吧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河北省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1號)等法律法規,結合張家口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以生鮮乳為原料現場制售消毒乳及乳製品,並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現場食用、出售和配送服務的經營場所(以下簡稱鮮奶吧)。按照《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範》,應將鮮奶吧參照餐飲服務分類第三類進行管理。
第三條 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將鮮奶吧納入餐飲服務日常監管範圍,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開展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申請開辦"鮮奶吧"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加工經營區與生活區隔離;
(二)具有與加工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固定加工經營場所和相應的食品安全衛生條件;
(三)具有執行的乳及乳製品加工工藝流程及食品安全標準;
(四)加工設備、器具無毒、無害、耐腐蝕、不易生鏽,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顯的區分標識,存放區域分開設定;
(五)連鎖經營企業在乳品運輸過程中使用冷藏(保溫)設備,保證產品溫度保持在0-4℃;
(六)具有加工經營各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條 申請開辦鮮奶吧的單位或個人,應當向所在地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據《餐飲服務許可證》審核發證相關規定,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對加工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許可條件的,發放餐飲服務許可證;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不予核准並書面說明理由。
第六條 鮮奶吧的加工經營,應當符合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同時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鮮奶吧經營者應向具有合法資質的奶源供應商定點採購原料奶,簽定供貨契約,並索取奶源供應商的經營資格證明,即:《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動物防疫合格證》、《生鮮乳收購許可證》、《生鮮乳交接單》、《生鮮乳準運證》,所購當批生鮮乳的合格檢驗報告;嚴格執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採購登記、索證索票制度。建立進貨登記台賬,保存批次進貨的相關票據,相關記錄保留不得少於兩年;
(二)原料乳運輸、儲存採用密封的保溫、隔熱容器,不得影響原料乳質量安全;
(三)"鮮奶吧"應設定專門的留樣櫃,對購進的原料乳及其製品批批留樣,原料乳留樣時間不得少於48小時,加工後的成品留樣時間不得少於產品所標示的保質期限。成品留樣數量不得少於2個銷售包裝,原料乳的留樣數量與成品留樣數量相等。
(四)使用的各類飲用具、容器、工具應符合國家食品安全相關規定並做到徹底清洗、消毒、保潔;
(五)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對人體安全、無害,殺蟲劑、滅鼠劑等應當妥善保管,不得在食品經營現場存放;
(六)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在上崗前應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
(七)從業人員經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熟練掌握並嚴格執行《餐飲服務操作規範》等;
(八)從業人員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
(九)加工過程中禁止添加非食用化學物質或者有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
(十)不得用乳粉等產品代替生鮮乳欺騙消費者;
(十一)鮮奶吧制售的乳及乳製品在銷售前必須標識齊全,其標識符合國家《產品標識標註規定》。
第七條 鮮奶吧經營者應當熟練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乳及乳製品質量安全標準和技術規範,並做好以下工作:
(一)組織開展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專業知識培訓;
(二)制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
(三)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體檢;
(四)認真處理消費者質量投訴;
(五)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當立即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並做好病患者醫療救治工作。
第八條 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每年組織制定本地區鮮奶吧監督工作計畫和方案並組織實施。
第九條 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制定本地區年度食品抽樣檢驗計畫,對鮮奶吧原料乳、加工經營的乳品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抽樣檢驗,並公布檢驗結果;對抽樣檢驗不合格的原料乳及乳品,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置。企業應對其產品進行自檢,鼓勵建立自檢實驗室,若無自檢能力的需委託具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檢驗報告保存期不得少於兩年。
第十條 目前已經開辦的鮮奶吧要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條件進行審核,達不到開辦條件的,由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限期整改意見,整改後仍不符合開辦條件的,依法予以取締。
第十一條 鮮奶吧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予以處罰。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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