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吉武

張吉武,吳橋縣工商局局長,未及時搬回駐地辦公被處分。

違紀通報
吳橋縣工商局梁集分局和於集分局在縣工商局機關臨時辦公,未及時搬回駐地辦公,造成不良影響,給予縣工商局局長張吉武、副局長王文臣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梁集工商分局局長侯勇、於集工商分局局長賈旭方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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