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紙

文據名。清代行銷鹽的一種憑票, 此制行於四川。四川之鹽引,行銷於貴州貴陽、安順、平越等地,雲南昭通等地,四川酉陽、石砫等各土司等處。

各該沿邊州縣於鹽商運到之日,將部引截角掛驗,另用鹽道印發的雙聯引紙、引根,照部引的字號引數,逐一填寫於引根引紙,並於中縫處大寫運鹽斤數。將引紙交給鹽商轉運引銷;引根與已經截角的部引,則一併申送鹽法道查核繳部。所給引紙,由其所到之銷鹽地區照例截驗、放行。銷鹽之後,引紙可不必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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