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監察總隊

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監察總隊是廣西環境保護廳直屬單位。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貫徹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
根據自治區環境保護廳的委託依法對轄區內單位和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負責裝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上的電力企業排放的二氧化硫排污費徵收,指導全區排污費徵收工作。編制、上報全區排污費報表。
負責全區排污申報工作及全區污染源資料庫的管理。
負責全區環境監察稽查工作。
指導和協調解決全區重大環境問題,負責調查處理跨區域或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糾紛。
受理環境事件公眾舉報。
負責全區環境監察員業務培訓及監察員證件管理,編制和上報環境監察報表。
組織和指導全區環境監察工作,總結和交流工作經驗。
承擔自治區環境保護廳或上級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一科:
負責總隊行政事務、綜合協調等工作;負責指導全區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完成領導交辦各項工作。
二科:
負責全區有關排污收費工作;環保專項行動等現場環境監察,完成領導交辦各項工作。
三科:
負責指導、協調全區重大環境污染糾紛和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辦理有關環境監察的來信來訪,完成領導交辦各項工作。
四科:
負責全區污染源線上監控建設及管理等;
負責與線上監控有關的現場環境監察;完成領導交辦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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