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工作的意見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工作的意見,由廣東省政府於2011-10-28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工作的意見
  • 外文名:Guangdong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further strengthening emergency early warning information release work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工作的意見
公安國安
粵府130號
廣東省政府
2011-10-28

法規內容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是科學預防和有效應對突發事件的基礎。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是提高政府公共服務水平的標誌之一,對提升全省應急管理水平,建設幸福廣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廣東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試行)》(粵府辦〔2008〕19號)公布實施以來,經過共同努力,全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水平明顯提高,但距離《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的有關要求仍有較大差距。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1〕33號)、《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社會建設的決定》(粵發〔2011〕17號)精神,全面提升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工作水平,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統一發布,分級負責,縱向到底”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機制;以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宗旨,以提高預警信息發布時效性和覆蓋面為重點,以完善監測預報網路為基礎,以拓寬預警信息發布手段為核心,加快推進建設“亞洲先進,中國一流”的預警信息發布系統,有效健全“監測到位,預報準確,預警及時,覆蓋全省”的預警信息發布體系。
(二)工作目標。力爭到2015年,全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覆蓋率達到95%以上,準確率力爭達到90%以上。其中,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等預警信息提前15分鐘-30分鐘以上發出;地震預警信息發布具備在地震發生後地震波到達珠江三角洲地區20秒之前發出的能力。到2020年,建成“功能齊全、科學高效、覆蓋全省”的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確保消除預警信息發布“盲區”和“死角”。
二、主要任務
(一)健全制度,不斷完善預警信息發布機制。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按照粵府辦〔2008〕19號文的有關要求,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指定專人負責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的相關工作,減少審批環節,規範審批流程;要進一步完善聯動機制,建立快速發布的“綠色通道”,多途徑、多手段第一時間無償向公眾發布突發事件預警信息;要建立健全相關問責制度,確保責任到位、任務到人。特別要依託粵港澳、泛珠三角區域內地9省區、省內各地級以上市建立的應急管理區域聯動機制,建立健全無障礙的“信息共享”機制。
(二)依靠科技,加快建設預警信息發布系統。按照“立足當前,適度超前”的原則,加快推進我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設,形成國家、省、市、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相互銜接、規範統一、運行高效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體系,特別要加快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各級廣電、新聞出版、通信主管部門及有關媒體、企業要大力支持預警信息發布工作。廣播、電視、報紙、網際網路等社會媒體要切實承擔社會責任,及時、準確、無償播發或刊載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等災害性預警信息;緊急情況下,根據應急管理部門要求,及時採取中斷正常播出、滾動字幕、加開視頻視窗等方式迅速播報預警信息及有關防範知識。各基礎電信運營商、廣電企業要按照國家的要求,根據應急需求,對手機簡訊平台進行升級改造,提高預警信息傳送效率,按照各級政府及其授權部門的要求,第一時間安排最優級別的通道,通過手機簡訊、小區簡訊、小區廣播等多種手段,及時向災害預警區域手機用戶免費發布預警信息。
強化廣東省應急氣象頻道的傳播預警信息功能,實現全省落地覆蓋,各類預警信息全天播出。積極利用微博、部落格、網上社區等渠道,為公眾提供針對當地情況的預警信息。依託省廣播電視網路,利用人防系統固定警報器和多媒體防空防災預警報知系統,在沿海濱海旅遊區及海水浴場區等濱海活動場地,全省有條件的居民住宅小區公共場所及樓棟,商業樓宇的公共場所及電梯,人群聚集的城市廣場,出入境口岸、火車站、汽車站、飛機場、捷運站等交通樞紐,城市主幹道兩側,學校、醫院、文體娛樂場所和風景區等,設定一批高清液晶電視顯示屏或電子顯示屏,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全力推動建設覆蓋全省行政村和自然村的農村應急廣播系統,充分利用衛星數字音頻廣播、北斗衛星簡訊息等新媒介技術,擴大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的覆蓋面。
(三)整合資源,全力加強基層預警信息接收傳遞。縣(市、區)、鄉(鎮)級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學校、醫院、社區、工礦企業、建築工地、監獄、勞教(戒毒)所等要指定專人負責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特別是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接收傳遞工作,重點健全向基層社區傳遞機制,形成縣-鄉-村-戶直通的氣象災害等災害性預警信息傳播渠道。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要第一時間傳遞預警信息,迅速組織民眾防災避險。要充分發揮突發事件基層信息員、氣象信息員、海洋信息員、災害信息員、群測群防員傳播預警信息的作用,為其配備必要的裝備,給予必要的經費補助;要整合各部門現有的基層信息員隊伍資源,組織建設“一崗多能”的基層信息員隊伍。對老、幼、病、殘等特殊人群和通信、廣播、電視盲區以及偏遠地區的人群,要採取“走街串巷、進村入戶、人緊盯人”等傳統方式作為必要補充手段傳遞預警信息,確保預警信息傳遞“不落一戶、不漏一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全力做好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工作;要及時組織檢查、評估和考核,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要充分借鑑國內外的成功經驗,探索建設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各級應急管理機構要加強統籌協調,氣象部門要切實做好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台建設和管理等工作。
(二)加大資金投入。各級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按照國辦發〔2011〕33號文的要求,加大對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工作的支持力度,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財政預算中安排項目和資金,確保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設、升級和運行維護。
(三)強化宣教培訓。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宣教培訓工作,引導公眾主動、自覺獲取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教育公眾有效利用預警信息;要通過應急模擬體驗館、科普基地、主題公園等,廣泛宣傳普及預警信號和避險知識,提高公眾應急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特別要加強對各級相關領導幹部、防災減災責任人、各類信息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和有效性,確保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揮最大效用。
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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