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

廣東省海岸線長海域面積廣,優質港口眾多,2011年7月,國務院正式批准實施《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
  • 時間:2011年7月
  • 地區:廣東省
  • 檔案: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
這是我國第三個主打海洋經濟的區域規劃,至此以這三個區域為代表的“3+N”沿海經濟區發展布局基本形成。同時緊鄰港澳和東南亞,有著優越的區域開發優勢。此次批覆體現了廣東發展方式由陸地走向海洋的轉變。
規劃主體區範圍:涵蓋了廣東省全部海域和廣州、深圳、珠海、汕頭、惠州、汕尾、東莞、中山、江門、陽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陽等14個市,海域面積41.9萬平方公里,陸域面積8.4萬平方公里。除了囊括粵東、粵西兩大增長極外,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還將珠江三角洲地區的佛山、肇慶及環珠三角地區的粵北等相鄰地區作為聯動區。
戰略定位和目標:意在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提高科技水平,突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最佳化海洋經濟發展格局,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從而使廣東成為我國提升海洋經濟競爭力的核心區、促進海洋科技創新和成果高效轉化的集聚區、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示範區和推進海洋綜合管理的先行區。
廣東海洋經濟規模要在2015年達要到1.5萬億元,占GDP總量近1/4,基本建成海洋經濟強省,並且到2020年全省實現建設海洋經濟強省戰略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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