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越秀區審計局

根據《中共廣州市越秀區委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越字〔2009〕15號),設立廣州市越秀區審計局(簡稱區審計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越秀區審計局
  • 所屬地區:廣州市越秀區
  • 管理範圍:審計
  • 屬性:政府機關
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地圖信息,

職能

一、廣州市越秀區審計局職責調整
加強對經濟責任、預算執行、關係國計民生的資源能源、環境保護和社會保障資金、政府重大投資、境外區屬國有資產、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審計職責。
二、廣州市越秀區審計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區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審計工作計畫和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二)負責對區本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三)向區政府和市審計局提出年度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向區政府和市審計局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區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及其績效。
2.使用區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3.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五)按規定對區委、區政府部門及直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以及依法屬於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區本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全區內部審計工作和集體經濟審計工作。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審計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廣州市越秀區審計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廣州市越秀區審計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文書檔案、信息、保密、維穩、信訪、修志、政務公開、財務、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調研、綜合性文稿起草;制定機關內部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黨務、紀檢、監察、普法、勞動工資、福利、醫療、計生、離退休人員服務和工青婦以及其他行政事務工作;負責辦理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負責局機關宣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廣州市越秀區審計局財政和行政事業審計科。
負責對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以及其他財政收支進行審計;負責對市地方稅務局越秀分局稅收征管情況進行審計;負責對區屬的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財政收支及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審計監督。
(三)廣州市越秀區審計局經濟責任審計科。
負責對黨政領導幹部任期屆滿或任期內辦理調任、轉任、輪崗、免職、退休等事項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承擔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相關工作。
(四)廣州市越秀區審計局綜合審計科。
負責審計區民政、社會保障、衛生等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負責對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賑災款物以及其他各項資金、基金的籌集、管理、使用進行審計監督;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負責對區內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管理和培訓;指導和監督集體經濟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區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負責與省市上級審計機關聯動開展關注國計民生的專項審計。
(五)廣州市越秀區審計局政策法規科。
負責研究草擬審計制度和辦法,收集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審核審計報告、審計決定、移送處理書等文書;對審計人員執法、審計業務質量進行檢查;負責檢查審計決定的落實情況;負責涉及本單位的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組織審計聽證會議;負責組織審計業務培訓和普法教育;負責特約審計員的聘任、聯繫和管理工作;負責審計業務報表的填報和審計檔案的管理工作。
(六)廣州市越秀區審計局政府投資審計科。
參與由區政府組織的對區重大工程投資立項的分析和審議;負責組織對區人民政府投資或區人民政府投資為主的重點建設項目的全過程跟蹤審計;對在建工程進行專項的審計監督,對已竣工和決算的重大工程和投資展開績效審計;負責對區屬公司和授權經營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組織開展相關項目的審計調查。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廣州市越秀區審計局機關行政編制2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審計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6名、副科級領導職數6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數3名。

地圖信息

地址:德安路1號之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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