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監督管理機關

在不同的國家,執行廣告監督管理職能的政府機關有很大的差異。我國廣告監督管理機關主要指各地縣級以上工商管理部門,它是根據《廣告法》的規定,行使對廣告活動的監管管理的權力。工商行政機關的監管權力既是法定權利也是法定義務。美國政府監督管理廣告的主要機關是聯邦貿易委員會的五人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告監督管理機關
  • 依據:《廣告法》第六條
  • 內容:行使對廣告活動的監管管理的權力
  • 單位:工商行政機關
廣告監督管理機關的職能
《廣告法》第六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廣告監督管理機關。”根據《廣告法》和國家有關行政法規的授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行使以下廣告監督管理職能:
(1)立法和法規解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全國廣告監督管理工作的決策、指導,受國家立法機關和國務院委託起草廣告法律、法規,單獨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廣告管理行政規章,制訂各類廣告發布標準,根據授權負責解釋廣告行政法規和廣告管理行政規章。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依照立法程式和許可權的有關規定,受地方立法機關和地方政府委託起草地方性廣告管理法規。
(2)廣告經營登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審查和批准廣告經營的資格。審查批准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從事廣告活動的資格,核定廣告經營範圍,核發廣告經營許可證;審查各類臨時性或特殊形成的廣告活動的資格,核定廣告經營範圍,核發廣告經營許可證。
(3)監督檢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定期核查各類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的廣告從業資格,經常性監督檢查其廣告活動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對經檢查不合格的廣告經營單位,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
(4)接受違法廣告投訴,查處和複議廣告違法案件。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受理廣大用戶和消費者對違法廣告的投訴,認為廣告危害國家、社會公眾時,可以先行做出停止發布的行政決定。對廣告違法案件行使立案檢查和行政罰權,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可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上一級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承擔對廣告違法案件的行政複議職能,根據案件事實及法律、法規適用規定,做出維持、變更或撤銷原處罰決定的複議決定。
(5)指導廣告業健康發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還負責研究制訂廣告業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此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指導廣告行業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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