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充分發揮廣告監管職能作用為上海世博會營造良好廣告市場環境的通知

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以下簡稱上海世博會)將於201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在上海舉行。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服務2010年上海世博會舉辦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充分發揮廣告監管職能作用為上海世博會營造良好廣告市場環境的通知
  • 檔案號:工商廣字[2010]76號
  • 發文單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 發布日期: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現就加強廣告監管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加強上海世博會期間廣告監管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上海世博會是我國首次舉辦的綜合性世界博覽會,是展現人類文明成就和全球科技文化進步的盛會,具有時間跨度長、參觀人數多、涉及範圍廣、活動內容多等特點。上海世博會的舉辦,為我國廣告業提供了服務世博、展示國家形象的良好契機和廣闊舞台。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上海世博會期間廣告市場監管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把加強上海世博會期間的廣告監管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實。認真總結服務北京奧運會的工作經驗,為成功舉辦上海世博會盡心盡力,為推動廣告業健康發展、提升廣告業整體素質和水平盡職盡責。
二、規範有關上海世博會廣告內容,積極倡導公益廣告,營造良好的廣告市場氛圍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認真學習《世界博覽會標誌保護條例》、《特殊標誌管理條例》等法規規定,了解上海世博會全球合作夥伴、高級贊助商、項目贊助商等企業名錄及權利,指導上海世博會贊助企業依法在廣告中規範使用上海世博會標誌及相關宣傳用語。要積極受理有關上海世博會違法廣告的投訴和舉報,依法嚴厲查處未經許可在廣告中使用上海世博會標誌以及廣告中侵犯上海世博會贊助企業合法權益等違法行為。對上海世博會贊助企業涉及世博會相關內容的廣告案件,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處理。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積極指導廣告協會開展行業自律活動,推動行業誠信經營。要緊緊圍繞上海世博會“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的主題,倡導和支持廣告行業參與、創作和發布更多積極向上、格調高雅、富有感染力的公益廣告作品,大力宣傳“理解、溝通、歡聚、合作”的世博理念,展現中國特色主旋律和時代精神。
三、加大監管執法力度,確保上海世博會期間廣告市場秩序規範有序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按照《關於印發2010年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工商廣字[2010]24號),以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非法涉性、低俗不良等嚴重虛假違法廣告為重點,加強對省級電視台衛視頻道、都市類報紙媒體、網際網路入口網站、省會城市戶外廣告的監測檢查,嚴格監管電視購物廣告,及時立案查處發現的虛假違法廣告。上海及江蘇、浙江等上海周邊地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加強區域執法聯動,重點對上海世博會場館周邊、機場、高速公路、酒店、居民社區、主要商業網點等區域設定和擺放的廣告進行檢查,明確專人負責重點場所的巡查,對違法廣告易發媒體實施動態化的監管措施。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圍繞“平安世博、和諧世博”的目標,切實發揮廣告監管服務上海世博會的職能作用,加強與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廣播電影電視和新聞出版等部門的協作配合,為保障上海世博會順利舉辦,共同營造規範、健康、有序的廣告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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