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馬

廈馬即廈門國際馬拉松賽的簡稱。這有點令人奇怪,為何上海國際馬拉松賽不成為“上馬”呢?這是因為2010年的廈門國際馬拉松爆出了多名山東籍選手作弊的醜聞,所以,有了廈馬這個特別的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廈馬
  • 原名:廈馬即廈門國際馬拉松賽
  • 事件回顧:楊威風作弊
  • 發生時間:2010年1月3號
概述,事件回顧,官方回應,深度分析,

概述

廈馬即廈門國際馬拉松賽的簡稱。這有點令人奇怪,為何上海國際馬拉松賽不成為“上馬”呢?這是因為2010年的廈門國際馬拉松爆出了多名山東籍選手作弊的醜聞,所以,有了廈馬這個特別的名詞。

事件回顧

2010年1月3日,也就是賽後的第二天,《廈門日報》刊發的一則報導稱,今年,廈門日報讀者隊中跑得最快的是教練兼隊員楊威風,這位現在的集美大學學生、曾經的國家隊隊員僅僅用了2小時30分14秒就跑完了全程,這個成績在包括特約外國高手的所有運動員中排名第28。
對此,廈門大學體育部群體競賽教研室主任黃力生副教授率先提出質疑。他說:“我對本地很多運動員的水平都很了解,因為我還是廈門日報讀者隊和廈門長跑俱樂部的總教練。”
黃力生先是以“美女忽悠”的網名在廈門日報“百家村”論壇發帖:“楊威風教練身穿廈門日報讀者隊非常顯眼的‘4593’號紅色戰袍,成績是2小時30分14秒;而本屆廈門國際馬拉松賽女子冠軍衣索比亞的貝薩·愛賽德的成績是2小時28分53秒,女子亞軍中國隊孫娟娟成績是2小時34分12秒。楊威風的成績就在本屆比賽女子冠亞軍之間,電視直播應該是很清楚的啊,我怎么就是找不到他呢?”他在網上求楊威風的衝刺照片,“大家反而攻擊我,要我拿出證據來”。
於是,黃不得不在網上現身,用實名發帖。“我們熱愛廈門馬拉松,為了維護馬拉松運動員的體育道德和廈門國際馬拉松金牌賽事的誠信,所以我才站出來!”
黃力生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1月4日,“我找了當地多家媒體,他們都不敢報,找市體育局也愛理不理的,所以我就打市長專線,終於引起重視。”
隨後,黃在網上發帖說,楊威風“把他的馬拉松晶片綁在專業隊運動員的腳上,請人代跑”。“經查實,該運動員的成績已被廈門馬拉松組委會取銷了!我們真誠希望最美麗的賽道,也是最純潔的。”
1月6日,在廈門國際馬拉松賽官方網站上首次公布的成績表上就沒有出現楊威風的相關信息。

官方回應

針對廈門國際馬拉松賽(以下簡稱“廈馬”——編者注)組委會至今未公布作弊者身份一事,中國田徑協會副主席、國家體育總局田管中心副主任王大衛2月2日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組委會應公布作弊者的競賽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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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衛說,所謂競賽基本信息是指參賽者的姓名、號碼和比賽成績。
此前,“廈馬”組委會官員曾對媒體表示,之所以不公布作弊者身份,是考慮到保護個人隱私。
王大衛認為,參賽者的競賽基本信息應該是公開的,這並非個人隱私。若公布當事人的住址、身份證號碼、電話,則涉及到個人隱私問題。
記者注意到,在“廈馬”組委會官網的“成績查詢”中,可以找到未被取消成績者的相關信息,包括姓名、年齡、參賽號碼及成績。
為何成績有效者的相關信息可以公布,而作弊者的同樣信息在組委會官員眼裡卻成了個人隱私了呢?
本報記者就此詢問“廈馬”組委會官員,得到的答覆是:這些犯規者多數不是有意的,並且已經道歉。公布他們的身份,可能遭到網友的人肉搜尋,從而打亂他們的正常生活。
王大衛認為,在組委會官方網站上公布作弊者身份,是一種公示,而且也要讓被取消成績者有一個申訴的機會。
據廈門當地媒體報導,“拎包老人”呂良柯從媒體報導中才知道自己被取消了成績,遂上門找“廈馬”組委會討說法。組委會的官員說,之所以取消呂的成績,是因為在折返點的錄像中找不到他。
王大衛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廈馬”組委會已向中國田協上報了39個作弊者名單。他分析認為,“廈馬”組委會沒有及時回應網友和媒體的要求,公布作弊者的身份,一方面可能是認識上存在顧慮,另一方面可能是想把證據掌握得更充分一些,免得公布之後被當事人投訴。
王大衛對輿論監督表示歡迎。他說,網友和媒體對馬拉松賽事的監督,有助於組織者發現漏洞,及時改進。中國田協最近發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馬拉松參賽管理工作的通知》就是網友和媒體監督促成的。他強調,在馬拉松打假上,組委會和媒體的立場應該一致,因為組委會本身也是受害者。

深度分析

一項馬拉松賽,為何有那么多人作弊?種種分析似乎都指向同一焦點:作弊者為的不是名次,而是一個成績——3小時10分。這個成績是男子馬拉松國家二級運動員的標準,而目前被取消的成績大多集中在3小時10分以內,其中不乏多名高中生。按照規定,達標二級運動員的中學生參加高考可以加分。這就意味著,一旦作弊成功,造假成績將直接轉化為高考的競爭資本。如此,原本純潔的馬拉松賽卻“跑”出了一條高考體育加分的“灰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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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政策 緣何變異
對於任何一項政策而言,初衷總是好的,只是難以抵擋在實施過程中的某些異化,高考體育加分也是如此。
作為國家高考政策的一部分,體育加分始於1983年,當時國家教委規定,取得相應體育比賽成績的高考考生,可以獲得最多50分的分數照顧。3年之後,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也被納入加分範圍。
隨著時代發展,這項政策也在不斷調整和完善,逐漸演變為: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6名者(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由省級招生委員會決定,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分數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20分。其中,還特別規定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考生需要通過省教育主管部門舉行的複審測試,而在1998年之前,體育特長生是不需要複審測試而能得到直接加分的。
應該說,高考體育加分的初衷無非是為了推進素質教育,鼓勵學生全面發展,並幫助高校選拔一些專業需要的體育特長生。在開始階段,這項政策確實發揮了一定作用,但令人始料不及的是,一股醜惡的力量使之逐漸偏離軌道,成為某些人攫取利益的“捷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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