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首席信息官協會

廈門市首席信息官協會

廈門首席信息官協會是由相關企業和科研機構、科研工作者自願結成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地方性、聯合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在廈門市經信局的指導和幫助下開展協會各項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廈門市首席信息官協會
  • 外文名:CIO Association of XiaMen
  • 簡稱廈門市CIO協會
  • 成立時間:2015年8月
  • 性質: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
  • 協會地址:廈門市湖裡區嘉禾路618號3樓之一
成立背景,指導單位,服務理念,社會職能,協會章程,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業務範圍,第三章 會 員,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第八章 附 則,

成立背景


  
推動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是黨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也是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2008年成立之初確定的立部之本。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動兩化深度融合的重大戰略部署,加快落實《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專項行動計畫(2013—2018年)》,2014年11月,工信部組織編制了《企業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設指南》,其中明確提出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設需要多方參與,協力推進,分級、分類推進首席信息官制度的貫徹實施。地方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引導和指導本轄區內的企業開展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設。行業協會負責本行業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設的管理服務工作。
首席信息官(即CIO)的主要任務是促進信息技術和各項業務的融合,幫助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創新發展模式,提升企業在信息化條件下的核心競爭力。因此,國家推行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設正是為了使首席信息官在企業經營管理水平提升過程中發揮更大作用,使首席信息官成為兩化融合在企業貫徹落地的重要抓手和主要經辦人,推動企業兩化深度融合和轉型升級。
由廈門邑通軟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孫再連、首席信息官阮盛維聯合廈門科華恆盛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吳洪立、廈門金龍旅行車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胡道發、廈門市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促進中心主任林和坤 、並與海翼集團、聯想移動等數十家大型工業企業CIO協商溝通,決定共同發起成立廈門市首席信息官協會,在政府領導、社會民間組織及廣大廈門企業的支持下,協會於2015年8月成功舉行第一次全體會員大會,廈門市民政局和經信局領導出席了會議。協會正式成立。從此,廈門的廣大企業CIO真正有了屬於自己的協會,有了自己的家園!

指導單位

廈門市首席信息官協會(簡稱廈門市CIO協會)在廈門市經信局的指導和幫助下開展協會各項工作,履行協會各項職能,為廣大會員提供服務。

服務理念

【共享】
共享信息、共享經驗、共享創意、共享資源

【共創】
整合資源,眾籌眾創

【引導】
引導企業建立CIO制度,引導CIO推行信息化套用

【引領】
協會及CIO引領企業信息化建設,登頂國內、國際市場

社會職能

  • 開展行業調研,傳遞政策信息
  • 推進職業進程,組織會員活動
  • 開展交流培訓,整合資源平台
  • 協助政府事務,助推公益事業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名稱:廈門市首席信息官協會
英文名稱:CIO Association of XiaMen
第二條 本會是由我市首席信息官(英文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以下簡稱:CIO)及相關企業和科研機構、科研工作者自願結成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地方性、聯合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會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團結會員和業內專家、學者,促進廈門市信息化戰略的實施,推進職業規範,改善成長環境,提升隊伍素質。積極推動區域內首席信息官的交流合作,為企業首席信息官提供人才儲備。做好廈門企業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設的管理服務工作。
第四條 本會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廈門市民政局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住所:廈門市湖裡區嘉禾路618號3樓之一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開展調查研究,為政府部門制定相關政策提供參考;
擬制CIO職業標準,推進CIO職業規範建設;
編輯內部刊物,為會員提供諮詢、交流與培訓服務;
承辦政府委託事項。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會的會員種類: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會員的入會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在本團體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會員入會需按規定填寫會員登記表,經副會長、理事會授權通過並由秘書處審核後予以確認,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的義務:
(一)自覺執行本會決議,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承擔本會委託的工作;
(二)及時反饋交流信息,提供有關資料;
(三)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
會員如果不按《會員收取標準及管理辦法》交納會費或無正當理由連續不參加本會活動超過一年的視為自動退回。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二)聽取和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三)討論並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任務和其它重大事項;
(四)選舉或罷免理事、監事;
(五)決定終止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並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後,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由理事組成,每屆任期五年。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由全體理事組成。其職權: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討論和決定本會的重大事項;
(九)開展本會各機構工作;
(十)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一)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第二十一條 本會理事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若干名、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
第二十二條 本會理事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在社會上具有先進性;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具較高威望;
(三)熱心本會事業,樂以奉獻;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具有一定組織協調和工作能力;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未參加過非法組織;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第二十三條 本會理事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五年,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四條 本會理事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 本會理事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重要檔案。
第二十六條 理事會副會長履行下列職責:
(一)協助會長開展工作;
(二)受會長委託,或在會長外出期間,主持本會工作;
第二十七條 理事會秘書長履行下列職責:
(一)主持理事會秘書處工作,負責處理本會日常事務,組織實施各項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人選,交會長決定;
第二十八條 本會聘任名譽職務和高級顧問若干名。
第二十九條 本會理事會設秘書處,作為本會日常辦事機構,負責文秘、聯絡、會務、財務等事務,秘書處在秘書長領導下工作。
第三十條 本會設監事1名,理事不得兼任監事。監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任期四年,列席理事會會議。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向會員大會報告年度工作;
(二)監督會員大會和理事會的選舉、罷免;
(三)監督理事會履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四)檢查本會財務和會計資料,向登記管理機關以及稅務、財政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五)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當會長、副會長、理事和秘書長等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本會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會員大會或政府部門報告。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協會章程,接受會員大會領導,切實履行職責。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二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員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四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五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六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七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八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九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企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一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表決。
第四十二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四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同意。
第四十五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六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七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經2015年8月28日廈門市首席信息官協會第一屆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五十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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