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王(亞洲五百強品牌)

康王(亞洲五百強品牌)

康王是滇虹藥業旗下知名品牌,亞洲五百強品牌。2014年加入拜耳集團,品牌影響力遠至10個國家,截止2018年已走過了22年,是國內“藥物去屑”領導品牌,在OTC領域市場份額、銷量雙雙名列全國第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康王
  • 所屬公司:滇虹藥業
  • 所屬行業:發用洗劑
  • 上市時間:1996年 
品牌文化,所獲榮譽,公司介紹,康王產品,商標之爭,

品牌文化

品牌理念:用科技關愛健康,讓生命更加美麗
品牌個性:和諧博愛、仁厚進取
品牌形象:矢志不渝追求健康的一種堅定信心,一股強大力量
內涵詮釋:專業、時尚、自信

所獲榮譽

2012年康王位列中國OTC品牌排名第18位
2012年6月康王榮獲中國非處方藥物協會評選出及頒發的2012年中國非處方藥行業排名外用類第3名
康王洗劑再次上榜“健康中國·2012中國藥品品牌榜”,榮膺中國皮膚科用藥品牌三甲
2011年亞洲品牌年度總評獎被評為“消費者滿意十佳行業品牌”
2011年第十八屆中國國際廣告節被評為“廣告主長城獎”“行銷傳播金獎”
2011年品牌中國總評榜評選為“2011品牌中國金譜獎”
2010年品牌藥企沙龍評選為“最佳品牌行銷獎”
2010年被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
200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
2007年上榜“亞洲品牌500強”
2006年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
2003年被認定為“雲南省著名商標”
2000年被列入“全國重點商標保護名錄”

公司介紹

滇虹藥業集團前身為中美合資昆明滇虹藥業有限公司,系由滇虹天然藥物廠與美國大東企業於1997年合資設立,承繼1993年註冊成立的滇虹天然藥物廠的全部業務,設立迄今始終由中方控股。2012年,昆明滇虹藥業有限公司改制變更為滇虹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通過持續的品牌建設,滇虹藥業主品牌“康王”以其廣泛的美譽度和影響力,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及最高人民法院聯合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同時上榜“亞洲最具價值500強品牌”。集團旗下產品以質量可靠、療效確切贏得眾多患者喜歡。其中包括被譽為“去屑專家”的“康王發用洗劑” 以及被譽為“皮疾剋星”的“皮康王”、婦科知名產品“丹莪婦康煎膏”等一批享譽國內外的品牌產品。
2014年11月3日,拜耳集團正式收購滇虹藥業,該企業在2018年7月19日發布的《財富》世界500強排行榜中位列193位。

康王產品

康王發用洗劑(複方酮康唑發用洗劑)是治療頭皮屑、頭皮瘙癢的專業藥物。具有去屑、止癢、護髮三重功效。
三重功效
去屑
去屑作用強,康王發用洗劑內含強效抗真菌藥物,藥力直接作用於真菌體內,能快速、徹底地殺滅引起頭屑的真菌,從根本上治療頭屑。
止癢
止癢效果好,頭屑出現時,常常伴隨頭皮瘙癢等症狀,康王發用洗髮劑內含強效抗瘙癢,抗過敏藥物,能迅速消除頭皮瘙癢。
護髮
康王用洗髮劑特別添加養發、護髮精華素。去屑止癢的同時,也對頭髮有很好的柔順、滋養和護理的作用。

商標之爭

2004-2008年期間雲南滇虹藥業公司與汕頭康王精細化工有限公司關於“康王”商標使用權發生糾紛,2008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判定汕頭康王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在洗髮水商品上使用“康王”字樣侵犯雲南滇虹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5類“康王”馳名商標專用權。
最高院認為,滇虹藥業第1130744號“康王”註冊商標馳名事實並無爭議。汕頭康王在其未註冊的洗髮水產品上將“康王”字樣作為商標使用,足以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權利人利益可能受到損害,汕頭康王關於商標延伸使用不構成侵權的理由不能成立。最終,最高院裁定駁回汕頭康王的再審申請,確認滇虹藥業第1130744號藥用洗劑商品“康王”馳名商標應予以跨類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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