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瑪爾路

庫瑪爾路,清與民國時期官署名。全稱“庫瑪爾路協領公署”。因所轄居民分布在呼瑪爾河流域而得名。康熙年間(1662—1722),清廷為加強對鄂倫春族的管理,在設立布特哈總管衙門的同時,根據鄂倫春族的氏族組織及分布地區,分五路置官統治,此為五路之一。路設協領1員,下轄佐領。所屬居民,主要是今住在黑龍江省呼瑪和愛輝縣的鄂倫春人。初下置3佐領,後分設4旗8佐。初屬布特哈總管衙門。光緒八年(1882),改隸興安城總管衙門,光緒二十年後,先後由布特哈副都統、黑龍江城管理,民國時期隸黑龍江省公署旗務處,偽滿洲國時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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