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下連當兵代職制度

幹部下連當兵代職制度是中國人民解放軍 幹部工作的一項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幹部下連當兵代職制度
  • 屬性:制度
  • 對象:中國人民解放軍
  • 制定時間 :1958年 9月
基本介紹,總結,

基本介紹

中國人民解放軍幹部工作的一項制度。1958年 9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根據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各級領導人員參加體力勞動的指示精神,作出關於軍隊各級幹部下連當兵的規定,後來又作了一些補充規定,要求全軍各級幹部除年老、 體弱、 有病的和連隊幹部、科研人員外,每人每年至少用一個月的時間下連當兵或代理連、排幹部職務。沒有當過兵或沒有作過基層工作的青年幹部,第一次當兵的時間為半年或一年。下連當兵的幹部,編入班、排,和士兵同吃、同住、同勞動、同操作、同娛樂。當兵、代職期滿時,由連隊作出評定,幹部本人寫出有關連隊工作經驗的總結。軍隊科學研究部門和技術院校的青年知識分子,可到所屬工廠勞動。軍分區、縣(市)人民武裝部的幹部,也可到農村、廠礦參加生產勞動。

總結

實行幹部下連當兵、代職制度,使幹部得到了鍛鍊,取得了基層工作經驗,增強了民眾觀念和勞動觀念,對於密切官兵關係,增強內部團結,改進領導作風,防止官僚主義,促進基層建設,具有積極意義。
幹部下連當兵代職制度
幹部下連當兵代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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