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方程式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薩繆爾森教授的“幸福方程式”: 個人幸福=物質財貨/消費欲望。 這個公式可以演繹出三種可能:1.當欲望不變時,幸福和財貨成正比。2.財貨不變時,幸福與欲望成反比。3.當財貨和欲望一起增加時,如果財貨的增速超過欲望的增速,幸福感仍會增加。如果財貨的增速低於欲望的增速,幸福感就會下降。

美國著名經濟學家P.薩繆爾森提出的“幸福方程式”,即幸福=效用/欲望。幸福與效用成正比,與欲望成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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