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越

平越

平越是貴州省福泉市的古稱。歷史上不同時期有平越衛,平越府,平越州等不同建制。

基本介紹

平越衛,平越府,平越州,歷史沿革,

平越衛

洪武十四年置平越守御千戶所。十五年(1382年)閏二月昇平越防禦千戶所置平越衛。治所在今貴州福泉。

平越府

全稱平越軍民府。明洪武十七年二月昇平越衛為軍民指揮使司。領長官司五,屬四川布政司,不久後屬貴州都司。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四月置平越軍民府於衛城,以播州地益之,屬貴州布政司。平越府東有峩黎山,又有七盤坡。東南有麻哈江,其上源即黃平州之兩岔江。南有馬場江,又有羊場河,俱東人於麻哈江。南有武勝差。西南有通津關。東南有羊場關。領衛二,,州一,縣三,長官司二。西距布政司百八十里。

平越州

嘉慶三年(1798年)改為平越衛為平越直隸州。轄境有今貴州福泉、甕安湄潭餘慶等縣地。1914年廢,改直隸州為縣。

歷史沿革

平越(今福泉縣)是貴州建制較早的地方之—。據《平越州志》記載:秦屬黔中郡。漢同牂柯郡。唐屬播州郡。宋屬夜郎郡。元設平月長官司。明洪武八年,改平月長官司為平越安撫司。十四年設平越衛,十五年設定平越防守乾戶所,十七年又改為軍民指揮使司;萬曆二十八年改稱平越府。清嘉慶三年改為平越直隸州,轄今福泉、甕安、餘慶、湄潭等四縣境。民國三年(公元一九一四年)廢直隸州,改為平越縣,二十四年為貴州省第七行政督察專員公署駐地,二十六年隸屬鎮遠專署,二十八年改隸省轄區,三十五年改屬獨山專署。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平越縣解放。解放以後直至一九五六年七月隸屬獨山專區,一九五六年八月改屬安順專區,一九五八年又故舊黔南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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