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縣環境保護局

平江縣環境保護局是1991年在平江縣成立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江縣環境保護局
  • 外文名:Pingjiang Count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reau
  • 成立時間:1991年
  • 責任:對轄區內環境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 局長 :歐陽繼軍
  • 紀檢組長 :王乃平
  • 總工程師 :劉佑泉
  • 單位性質:國家事業單位
  • 所屬省份:湖南省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機構設定,辦公室,綜合管理股,法制宣教股,計財股,領導信息,

機構概況

平江縣環保局成立於1991年,負責對轄區內環境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內設辦公室(加掛政工股牌子)、計財股、法制宣教股、綜合管理股。下設環境監察大隊、環境監測中心、生態建設辦公室、城關環境監察中隊、安定環境監察中隊、長壽環境監察中隊、南江環境監察中隊、伍市環境監察中隊。 近年來,平江環保局圍繞縣委、縣政府“生態立縣”戰略,以創建國家生態示範區、聯合國工發組織綠色產業示範區為目標,大力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從維護廣大人民民眾切身利益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高度出發,開展了一系列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取締非法生產項目等環境整治活動,切實改善了我縣人居環境質量,保障了人民民眾安居樂業。先後獲全省環保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文明執法示範視窗單位、市級文明標兵單位,連續5年獲全市環保目標考核先進單位,多次榮獲全縣目標管理先進單位。平江縣先後成為全國生態建設示範區和聯合國綠色產業示範區,是全省唯一擁有綠色生態兩塊“金字招牌”的縣。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監督實施本縣環境保護規章制度;擬訂全縣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組織擬訂和監督實施縣確定的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組織編制全縣環境功能區劃。
(二)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法規、規章和管理辦法;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縣相關規章制度;組織制訂全縣污染物排放總量計畫;承辦用作原料的廢物進出口許可工作,參與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和管理的有關工作。
(三)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等工作;承辦縣內新建國家級、省級、市級自然保護區的申報等有關工作,負責向縣政府提出新建的各類縣級自然保護區的審批建議以及上報備案工作;監督管理縣級自然保護區。
(四)指導和協調解決全縣重大環境問題,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協調鄉鎮環境污染糾紛,組織和協調縣內汨羅江、昌江等水域水污染的防治工作;負責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全縣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五)監督實施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審核城鎮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組織編報全縣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環境狀況公報,參與編制我縣可持續發展綱要。
(六)擬訂和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按國家規定審定全縣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並負責全縣環境綜合整治及定量考核工作;監督管理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全縣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
(七)組織環境保護科技發展,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管理全縣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環境標誌認證;建立和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八)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制訂地方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建設和管理全縣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組織全縣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
(九)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全球環境問題的基本原則,負責全縣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交際;管理和組織協調環境保護國際條約縣內履約活動;管理全縣環境保護系統對外經濟合作;協調與履約有關的利用外資項目;受縣政府委託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務。
(十)負責全縣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參與核事故、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對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核材料的管制實施安全監督。
(十一)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二)協助縣委組織部做好環境保護部門幹部管理工作;規劃和指導全縣環境保護系統在職人員培訓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環保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草擬並組織執行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管理;承辦文電、檔案、保密、保衛、文印、收發及檔案、文稿的起草與綜合調研工作;負責信訪工作;負責辦理縣人大、政協提案、建議;負責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鄉鎮之間環境污染糾紛情況通報和聯絡工作;負責本局及直屬單位目標責任制的擬訂,檢查和考核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和勞動工資等有關管理工作,協助局黨組指導全縣環境保護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做好環境保護部門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人技術等級評定等有關工作;負責幹部人事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設;負責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工作;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聘的有關工作,管理人事檔案等工作。

綜合管理股

依據政府有關檔案做好“環境第一審批權”工作;指導轄區開發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以及污染管理,第三產業管理等環境管理制度和規章,並負責監督工作;負責縣級立項項目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三同時”把關,並參與竣工驗收;組織實施大氣、水體、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以及機動車污染防治的法規和規章;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污染源限期治理和達標排放,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及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行政代執行等環境管理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參與編制全縣可持續發展綱要,編制污染治理和限期治理項目計畫;負責縣區煙塵控制區,水源保護區和噪聲達標區的建設,負責全縣環境綜合整治及定量考核工作;組織擬訂和監督實施自然生態保護法規和規章,組織編制全縣自然保護區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組織擬訂生物多樣性保護計畫;承辦縣內新建自然區的申報等有關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等的環境保護工作;指導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工作;負責環境保護科技成果登記和推廣套用、環境統計、信息等技術性和事務性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環境科技標準,環境保護產業管理及環境監測等方面的法規條例;指導縣控監測網站建設,編制全縣環境質量報告書,環境狀況公報,組織發布全縣重點城鎮和流域環境質量狀況。

法制宣教股

組織擬訂本縣環境保護政策和規章。歸口管理環境保護各項規章的協調、審查與報批工作,組織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行政複議、應訴以及行政賠償案件的調查,辦理工作;負責全縣環境保護行政案件處罰決定的起草,制定、送達和執行,負責本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行政處罰案件的辦理工作;負責組織全縣各地各部門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負責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承辦環境保護有關表彰工作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本縣環保系統幹部職工的環保業務和法規培訓;負責環境法制工作調研和交涉,做好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彙編工作;負責縣政府環境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計財股

執行財政經濟政策、法令、紀律、制度,搞好收支、財務預決算、計畫和固定資產的管理,對費用開支進行審查;負責排污費、監測費的管理和票據管理工作;負責本局幹部職工的工資、福利、機關業務開支等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對直屬單位財會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工作。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 歐陽繼軍: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財經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龍 平:分管生態建設、環境綜合管理、污染普查。
黨組成員、副局長 凌思威:分管法制宣教、環境整治。
黨組成員、副局長 鄧元保:分管環境監察、環境監測。
黨組成員、副局長 毛轟龍:分管機關、新農村建設、文明衛生縣城創建。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王乃平:負責紀檢工作,協管環境監測。
總工程師 劉佑泉:負責技術工作。
黨組成員 余偉岩:協管法制、整治線。
黨組成員 盧桂良:協管環境監察
黨組成員 劉旦華:協管機關、組織人事工作
黨組成員 吳金安:協管環境監察
監察室主任 歐陽賽元:負責監察室工作,協管技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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