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縣國家稅務局

平果縣國家稅務局

根據國務院在我國實施分稅制財政體制以及組建中央和地方兩個稅務機構的總體部署,平果縣國家稅務局於1994年9月15日正式成立,同年10月1日起按所轄稅收管理許可權行使徵收管理職能,由自治區國家稅務局垂直管理,是在平果縣行政區域內實施國家稅收管理的行政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果縣國家稅務局
  • 地區:平果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職責:負責本單位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領導信息,機構設定,內設機構,直屬機構,事業單位,機關黨委辦公室,地理位置,

機構概況

根據國務院在我國實施分稅制財政體制以及組建中央和地方兩個稅務機構的總體部署,平果縣國家稅務局於1994年9月15日正式成立,同年10月1日起按所轄稅收管理許可權行使徵收管理職能,由自治區國家稅務局垂直管理,是在平果縣行政區域內實施國家稅收管理的行政機關。它的主要工作任務是: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組織中央稅收和中央、地方共享稅稅收和地方稅收收入,維護和規範稅收秩序。平果縣國家稅務局內設機構7個(辦公室、人事教育股、監察室、徵收管理股、政策法規股、收入核算股、納稅服務股),直屬機構1個(稽查局),事業單位1個(信息中心),派出機構3個(鋁城稅務分局、榜圩稅務分局、舊城稅務分局)。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平果縣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單位稅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經濟稅源和自治區國家稅務局和百色市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本單位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它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單位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單位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九、負責本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本單位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三、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和延慶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信息

李志保同志,男,壯族,廣西百色市人,1964年7月出生,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9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廣西經濟管理幹部學院畢業,大學專科學歷。現任平果縣國家稅務局黨組副書記、局長,主持本局全面工作。
謝衛華同志,男,壯族,廣西平果縣人,1956年8月出生,1976年3月參加工作,1990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畢業,研究生學歷。現任平果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主持黨務工作。
駱 鈺同志,男,壯族,廣西來賓縣人,1964年4月出生,1982年10月參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廣西大學畢業,研究生學歷,稅務師。現任平果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收入核算股、黨辦、信息中心工作,工作聯繫點為舊城稅務分局。
黃丹萍同志,女,漢族,廣東南海市人,1963年9月出生,1988年8月參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廣西師範大學畢業,研究生學歷,助理經濟師。現任平果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政策法規股,以及工、青、婦工作。
饒 勇同志,男,壯族,廣西宜州市人,1963年12月出生,1981年11月參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廣西黨校畢業,大學本科學歷,稅務師。現任平果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人教股工作,工作聯繫點為鋁城稅務分局。
黃富成同志,男,壯族,廣西平果縣人,1972年1月出生,1991年7月參加工作,200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湖南大學畢業,大學本科學歷,經濟員。現任平果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稽查局、納稅服務股工作。
岑 劍同志,男,壯族,廣西田東縣人,1974年11月出生,1996年7月參加工作,1999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長春稅務學院畢業,大學本科學歷。現任平果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協助局長分管監察室、征管股工作,工作聯繫點為榜圩稅務分局。

機構設定

平果縣國家稅務局內設機構7個,直屬機構1個,事業單位1個,派出機構3個。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擬定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綜合性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公文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機要、保密、調研組織、政務信息、督查督辦、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制定政務規章制度;實施套用辦公自動化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
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和後備人選的培養選拔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領導幹部的離任審計工作;負責教育培訓管理等工作。
(三)監察室
負責本單位各部門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對本級管理的幹部的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的查處等工作。
(四)政策法規股
進行有關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和宣傳培訓;負責稅收業務的協調和法律事務;負責稅收規範性檔案的會簽、清理和報備工作;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複議、訴訟和賠償等工作。
(五)徵收管理股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並制定有關綜合性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負責稅務登記管理;組織征管質量考核和納稅評估;負責普通發票的管理和增值稅專用發票接收、保管、傳送等工作;指導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工作;負責組織征管軟體和增值稅防偽稅控及其它稅控器具的推廣和套用等工作。
(六)收入核算股
1.必須按稅收會計、統計法規制度規定進行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接受上級部門業務指導。
2.認真學習掌握黨的財經方針政策、稅收法規、專業知識和先進的管理手段,不斷地提高政治水平和業務技能。
3.要正確執行會計法、國家金庫條 例、稅收會計核算辦法及實施細則、稅收會計核算工作規程等法規制度。進行稅收會計、統計核算時,要資料真實,數字準確,核算完整,報送及時。勇於揭露和制止各種違法違規行為。
4.指導所屬縣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定期檢查稅收會統核算,稅款入庫及與金庫對帳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稅收會統工作。
5.按稅收會計核算辦法正確核算稅款徵收、入庫、提退、減免、緩徵,掌握欠稅情況,及時分析納稅情況,提供稅收管理信息。
6.認真審核會統報表,及時、準確、真實地匯總上報報表,布置當年度稅收會統年報表及下年度會統報表,做好年報會審評比工作。
7.負責稅收會統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8.按照稅收會計核算達標標準對所屬會計核算單位的會計核算進行檢查、驗收、評定等級及報批工作。
9.開展稅收統計分析工作,積極完成上級布置的稅收統計分析論文撰寫任務。
10.根據稅收會統工作任務制定稅收會統人員工作職責。
11.按照稅收會統工作規範要求,制定稅收會統工作質量考核辦法,定期進行評比通報,交流先進經驗。
(七)納稅服務股
1.負責對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諮詢工作
受理諮詢業務的工作人員,要按規定程式直接回答諮詢人員提出的問題;不能直接回答的問題,可查詢資料後及時回復;對暫時不能答覆的疑難問題要及時登記,按照回複製度的規定,由受理人根據業務範圍通過有關文書轉相關股室協助解決,並在規定時間內回復諮詢人。
2.負責對電話預約諮詢的登記及回復工作
為保證“語音信箱”留言預約功能的正常發揮,值班責任人每日要定時對電話預約錄音進行登記整理,及時回復諮詢人提出的問題;對不能立即回復的疑難問題,按回複製度的規定處理。
3.負責對廉政舉報及涉稅舉報工作
(1)受理廉政舉報。納稅服務中心指定專人受理廉政舉報,負責對國稅人員違法、違紀、違規等事項的舉報登記,並為舉報人保守秘密;
(2)受理涉稅事項舉報。納稅服務中心要及時將舉報事項按規定格式記錄,並為舉報人保守秘密,處理結果按回複製度的規定辦理。

直屬機構

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稅收檢查工作;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務違法舉報案件的受理、轉辦、查處;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負責對稽查案件查處工作和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負責對稅收檢查情況進行複查等工作。

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組織信息化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工作;負責計算機設備的管理等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本單位的黨務、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等工作。

地理位置

百色市平果縣龍江路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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