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常發〔2010〕5號),組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地方:常州市
  • 原部門:市人事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檔案:常發〔2010〕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直屬單位,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法規和規劃,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全市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全市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外國人來華工作政策。
(四)統籌推進覆蓋全市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實施養老保險國家、省統籌辦法和國家、省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擬訂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擬訂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七)負責政府人才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人才工程和項目計畫,組織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本市工作或定居政策。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管理制度,落實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規範事業單位人員流動、公開招聘、崗位設定、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組織實施上級表彰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市評比達標表彰和市級以下表彰等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三)與市委組織部的有關職責分工。受市委組織部委託,具體承擔市級機關科級及以下公務員工資福利待遇審核、公務員體檢、優秀公務員健康休養等事宜。
(十四)與市科技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參與貫徹落實國家、省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政策,組織實施C類外國人來華人員的工作許可,和科技部門共同組織實施A類和B類外國人來華人員的工作許可。
(十五)與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協同推進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參保、擴面、征繳等工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醫療保障局協同做好經辦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綜合協調重要政務、事務;承擔文秘、信息、宣傳、文電、政務公開、安全、機要、保密、檔案和行政後勤等工作;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改革推進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行政服務處)。依法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組織開展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工作;牽頭做好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牽頭重大決策規範化管理工作;承擔重大執法法制審核工作;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和行政契約的審核管理工作;按許可權統一辦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行政權力和政務服務事項,指導、監督、協調下屬單位的行政權力和行政服務工作;指導相關學會、協會工作。
(三)規劃和信息處。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事業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綜合管理工作;綜合協調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政府入口網站有關欄目的維護工作;牽頭組織全市人社系統綜合考評。
(四)財務內審和基金監督處。負責組織編制全市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全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參與擬訂全市基本養老、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管制度;依法監督基金的收支、管理;組織查處相關社會保險基金案件。
(五)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處(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處)。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促進就業、鼓勵創業的政策;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牽頭擬訂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全市就業援助、特殊群體就業等政策;參與擬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擬訂外國人來華工作政策和我市港澳台居民就業創業政策;擬訂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和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政策和規劃,負責對全市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指導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工作。
(六)職業能力建設處(技工院校管理處)。組織擬訂全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擬訂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指導全市職業技能競賽工作;擬訂貫徹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的政策;承擔全市技工院校綜合管理;指導開展全市技工學校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指導技工院校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
(七)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職稱和職業資格管理處)。負責職稱綜合管理工作;組織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完善職業資格管理制度。
(八)人才開發處。按照職責分工擬訂全市人才開發規劃;擬訂實施全市領軍型創業企業引進、培育政策;擬定實施全市緊缺人才引進政策;承擔市首席專家、市突出貢獻人才、江蘇省有突出貢獻專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及管理工作;完善全市博士後制度,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級重點人才工程和項目計畫,開展全市人才信息統計。承辦本局的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九)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本市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國家、省特殊需要人員的調配工作和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的備案事宜;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工作。
(十)工資福利處(市表彰獎勵辦公室)。擬訂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機關事業單位離休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級機關科級及以下公務員、機關工勤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離休相關管理工作;承擔市屬事業單位人員績效工資總量管理工作;編制和管理市屬事業單位人員計畫;組織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優秀工作人員健康休養活動和機關工作人員健康體檢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市本級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化用工管理;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負責人事信息系統統籌協調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制度;承辦國家和省部署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擬訂全市表彰獎勵制度;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擔全市相關國家表彰獎勵獲得者、國務院榮譽稱號獲得者和省部級、市級榮譽稱號獲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擔全市創建達標評比表彰和市級以下表彰有關工作。
(十一)養老保險處。貫徹落實國家、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具體負責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辦理、企業年金備案及核定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一次性退休補貼;指導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科級以下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十二)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處。擬訂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規劃、標準並指導實施;會同市有關方面指導協調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的落實;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落實情況的審核工作。
(十三)工傷保險處。擬訂全市工傷保險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貫徹實施國家工傷和職業病致殘等級鑑定標準;組織擬訂工傷醫療的藥品、治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的支付範圍及標準。
(十四)勞動關係與監察處(農民工工作處)。擬訂全市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擬訂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擬定全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擬訂全市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協調處理勞動關係方面有重大影響的突發事件;負責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統籌協調工作;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綜合指導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協調推進家庭服務業發展。
(十五)調解仲裁管理處。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規則、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全市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指導全市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辦理。
(十六)信訪和督查處。負責處理信訪事項以及本局重點工作的督查;承擔本級和上級轉辦、交辦、督辦的信訪事項處理;牽頭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承擔行政重要事項和領導批示事項的協調、督辦和督查工作;協調指導熱線諮詢服務。
(十七)組織人事處。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和離退休幹部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領導信息

徐新民
徐新民,男,1964年1月出生,漢族,江蘇常州人,研究生文化,1980年5月參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要分工: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行政服務處)、規劃和信息處、財務和基金監督處、組織人事處(老幹部處)。
高勝華
高勝華,女,江蘇金壇人,1955年11月出生,1971年5月參加工作,197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文化,現任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
主要分工:黨建工作、公務員管理、人事考試培訓工作,分管公務員錄用管理處、公務員考核培訓處、人事考試辦公室、人事培訓中心,協管組織人事工作。
惠方
惠方,男,1962年3月出生,漢族,江蘇省江陰市人,大學文化,高級講師職稱。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主要分工:負責軍轉安置、工資福利、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宣傳信息工作,分管軍官轉業安置處、工資福利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工考辦)。
宋平
宋平,男,1963年3月出生,江蘇江陰人,黨校研究生學歷,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89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主要分工:人才管理工作,分管人才開發處、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職稱辦)、外國專家局、人才服務中心。
李亮
李亮,男,1961年6月出生,漢族,江蘇宿遷人,大專文化,1980年8月參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主要分工:負責職業能力建設、局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工作,分管職業能力建設處、職業技能鑑定中心、技工教育教學研究室、技工院校。
戴亞東
戴亞東,男,1972年12月出生,漢族,江蘇靖江人,研究生學歷,1996年8月參加工作,199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主要分工:負責促進就業、信息化建設、基層平台建設工作,分管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處(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處)、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勞動就業訓練中心、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勞動保障電話諮詢中心(信息中心),協管規劃和信息工作。
朱建林
朱建林,男,1963年11月出生,漢族,江蘇無錫人,黨校大學文化,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90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主要分工:負責社會保障、企業改制工作,分管養老保險處、農村社會保險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處)、醫療保險處、工傷保險處、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職工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宗茵芬
宗茵芬,女,江蘇常州人,1955年2月出生,1979年4月參加工作,197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黨校大專文化,現任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組長。
主要分工:紀檢監察工作,分管監察室、機關黨委。
李國華
李國華,男,1955年3月出生,漢族,江蘇武進人,大專文化,1976年12月參加工作,1979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
主要分工:協管財務和基金監督工作。
司馬雙龍
司馬雙龍,男,1974年7月出生,漢族,江蘇丹陽人,大學學歷(碩士學位),1994年8月參加工作,1998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主要分工:負責勞動關係工作、農民工工作,分管勞動關係處、農民工工作處、調解仲裁管理處、勞動監察支隊,協管政策法規工作。

人員編制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為89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5名;正副處長(主任)44名,其中處長(主任)2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軍轉辦主任1名)、副處長(副主任)21名。

其他事項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引進國外智力和管理外國專家職責由市外國專家局承擔。

直屬單位

常州市外國專家局
常州市外國專家局是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副處級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屬常州市國際人才服務中心和常州市留學歸國人員協會。主要職能為:綜合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負責我市吸引國外智力的政策擬定和載體建設,負責全市引進國外技術、管理人才等方面專家項目審核、經費管理工作;負責外國專家的管理工作,協助省外國專家局做好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證和外國專家證的證件辦理等管理工作,會同市相關部門承擔中等及以下教育機構聘請外國專家資格的審查和年檢工作,協調外國專家與聘用單位爭議的處理;負責外國專家在常工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擬訂和實施工作;承擔來常工作的優秀外國專家表彰獎勵工作;按規定承擔全市因公出國(境)培訓有關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留學人員回國服務體系,承擔海外人才的招聘和回國落戶的服務工作,承擔市留學歸國人員協會的管理工作。
辦公地點:常州市新北區龍城大道1280號行政中心1號B座7樓
常州市人才服務中心
常州市人才服務中心成立於一九八四年六月十九日(常州市人才市場成立於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日),是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副處級事業單位(與常州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常州市人才評價推薦中心合署辦公),擔負全市人才服務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有:負責人才引進工作;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接收和派遣工作;負責人才職業資格審核、認定和代理人員職稱評定工作;負責全市人才信息網路建設;負責人才招聘廣告內容的審核;負責舉辦各類人才招聘活動;負責流動人員人事關係、檔案管理;負責辦理人才流動手續;負責全市人才需求預測和規劃工作;負責高級人才的評價推薦服務工作;負責人才派遣工作等。
內設綜合部、財務部、市場招聘部、市場信息部、人事代理部、檔案管理部、人才派遣部、人才推薦部、科教城分中心、代理人員黨委辦公室等十個部門,並投資成立了常州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和常州人才派遣有限公司。主要辦公設施有:一樓設有服務大廳,實行“一門式”辦公;三樓除辦公區外,還設有“網站”、中心機房和會議室等;四樓為人才檔案室和黨員之家。多年來,人才服務工作始終堅持“為人才服務,讓人民滿意”的宗旨,秉持“服務只有起點,滿意沒有終點”的理念,各項工作取得了較好成績,受到了領導和上級部門的充分肯定和表揚。
常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常州市人事培訓中心
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人事考試中心)是常州市人社局直屬事業單位,目前考試中心已有可容納二百人同時報名的報名大廳1個、多媒體考試機房2個、標準化考場20個、安全保密倉庫2個、階梯教室、報告廳和無領導小組面試室各1個,總面積達3000多平方米,所有考場和報告廳均安裝了攝像監控設施,達到了省人社廳對市級人事基地建設的要求。
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人事考試中心)主要承擔各類全國和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執業(職業)資格考試、職稱考試(外語、計算機)的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全市公務員錄用考試和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考務工作;承擔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考核及信息化培訓考核的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的升級考核、選拔考試工作;承擔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競爭上崗考試的考務工作;承擔各類社會化考試及人事考試命題服務工作。
常州市勞動就業管理中心(職業介紹服務中心)
實施並指導全市勞動就業、失業管理服務事業工作;組織實施並指導全市就業登記、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就業培訓、勞動保障事務代理等工作;培育市場就業機制,推進勞動力市場“三化”建設和四級就業服務網路建設;綜合管理勞動力市場;負責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政策的落實工作;負責全市再就業培訓定點機構資質認定,組織指導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就業培訓機構和社會培訓機構開展再就業培訓工作;負責市區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和新辦服務型、商貿型企業以及非正規就業組織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街道(鄉鎮)和社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做好開發就業崗位工作及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統籌管理城鄉就業工作,負責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就業憑證管理工作;負責失業保險基金的管理、待遇支付核定等工作,為失業人員提供就業服務;負責全市就業經費、失業保險基金預(決)算報表的編制和匯總;負責本統籌地區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補貼及職業介紹補貼的實施;負責全市出入境就業管理與服務工作。
常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中心、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
認真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社會保險政策和規定;負責企業養老保險的結算和支付業務;負責社會保險的稽核工作;組織對用人單位進行繳費基數、參保人數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資格論證工作;負責養老保險擴大覆蓋面工作;負責做好參保職工個人帳戶的處理和儲存額推算工作;負責編制養老保險基金的預算和決算,建立社會保險基金預警制度;負責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社會化發放;負責實施養老保險市級、省級統籌的業務工作;負責指導各轄市、區社保經辦機構的相關業務工作;負責建立全市的社會保險征繳信息系統並向地稅部門提供社會保險征繳信息、戶管信息等;負責企業退休職工社會化管理服務相關業務工作。
常州市職工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政策、規定;編制醫療保險的年度預決算草案;負責醫療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給付,並建立基金預警報告制度;負責與各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簽訂醫療保險服務協定,並監督檢查其履行情況;負責審核、辦理參保單位及人員的參保手續,並簽發有關卡冊;負責工傷、生育保險經辦業務,並對相關繳費基數進行稽核;負責對各轄市、區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經辦機構進行業務指導;負責離休幹部和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的醫療統籌管理工作。
常州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組織實施全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統籌;指導協調全市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工作;承辦市直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基金的結算、收繳、撥付及養老保險關係轉移等具體業務工作;負責對申報單位的繳費基數進行稽核;負責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辦理退休審批時進行繳費審核。
常州市勞動監察支隊
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國家勞動保障方針、政策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和糾正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受理對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舉報;承辦同級政府及有關部門交辦的勞動監察案件;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勞動保障糾紛引起的突發性事件;指導轄市、區勞動監察大隊的勞動保障監察業務工作。
常州市勞動保障電話諮詢服務中心(12333)、常州市勞動保障信息中心
12333:勞動保障政策諮詢和受理相關投訴。
信息中心:受市勞動保障局委託,綜合協調全市勞動保障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擬定全市勞動保障信息系統建設的具體規劃和實施方案,承擔重大信息工程建設的組織工作;負責全市勞動保障信息系統設計工作,擬定系統標準、工作制度和技術規範;負責全市勞動保障信息系統計算機網路建設,實現部、省、市三級信息聯網以及社會保險、就業失業、勞動力市場等子系統的網路互聯;負責市級資料庫的建設及數據維護;負責信息系統運行管理及系統安全保密工作;負責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及經辦機構辦公自動化的技術服務,區域網路和勞動保障網站的設計和運行管理;對基層勞動保障部門的信息系統建設提供技術指導。
常州市勞動就業訓練中心(創業指導服務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勞動就業和職業培訓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重點實施下崗失業人員的再就業培訓、向非農產業轉移的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培訓、城鄉初次就業勞動預備制培訓及婦女、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人員的就業培訓等;配合做好全市再就業培訓定點機構進行資質審核與檢查評估工作;根據國家規定對參加就業訓練的學員進行職業資格鑑定;開展就業訓練的教學研究,編寫教材及培訓資料;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職責。
常州市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常州市勞動保障培訓中心
負責全市職業技能鑑定的組織指導、考務管理和檢查評估工作;組織實施有關職業(工種)的鑑定工作;建立全市職業技能鑑定信息網路和國家題庫市級分庫、試卷庫;負責全市職業技能鑑定命題的組織和管理工作;組建全市職業技能鑑定專家隊伍,負責考評員的考核和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全市高級技能人才資源庫;組織開展全市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社會化考評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實施全市各類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企業以及社會各類人員的職業技能鑑定工作,並組織實施全市各類人員技能鑑定的自學考試工作;配合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職業技能鑑定所(站)資格的考評工作;建立各地區、行業(部門)鑑定所(站)備案制度;配合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的年檢和複評工作;對各行業(部門)鑑定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技術服務;承擔職業技能競賽的事務性工作;承擔省、市技術能手評選以及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評選推薦的事務性工作;組織開展職業技能鑑定的理論研究、技術和方法以及技術諮詢服務;組織開發相關職業(工種)鑑定的配套資料;負責全市職業資格證書的列印、發放和管理工作。
負責勞動保障管理人員業務培訓;負責技工學校等各類職業培訓機構教師業務培訓;承辦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統一考試培訓;組織實施國家規定的就業準入職業(工種)培訓;承辦城鎮各類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對城鎮未能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開展勞動預備制培訓;承辦勞務輸出人員上崗前培訓;對農村剩餘勞動力、被征地勞動力開展職業技能和創業培訓;聯合開展全市在職和後備勞動保障管理人員大專以上學歷教育與培訓;其它培訓。
常州市技工教育教學研究室
承擔全市技工學校教學和教學業務管理研究工作;指導組織全市技工學校中心教研組的教研活動;審定我市各技工學校制定的實施性教學計畫、教學大綱;組織編寫技工學校的輔助教材、習題冊、教學參考資料;組織開展全市技工學校教學理論研究,總結推廣先進的教學經驗和教學方法,進行教學質量督導;組織技工學校教研競賽活動
常州市勞動爭議仲裁院
協助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勞動爭議案件的事務性工作。
常州市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中心
協助做好因工、因病傷殘以及患職業病職工的勞動能力鑑定事業性工作。
江蘇省常州技師學院

獲得榮譽

2019年6月25日,《中共中央組織部 中共中央宣傳部關於表彰第九屆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的決定》表彰為“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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