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醫療保障局

常州市醫療保障局,是常州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為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醫藥價格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規劃和方案,依法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推進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建立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並組織實施。開展醫療保障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
(二)協同做好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管理,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全市統一的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組織開展打擊欺詐欺取醫療保障基金的行為。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標準,推進建立醫療保障待遇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推進實施醫療保障精準扶貧。
(四)組織實施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醫保目錄準入談判。
(五)制定實施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成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制定全市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和運行。
(七)制定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統籌推進全市一體的醫療保障信息化、規範化、標準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管理機關事業單位醫療保障工作,承辦離休幹部醫藥費統籌管理服務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大病保險制度和城鄉統籌的醫療救助制度,提高醫療保障統籌層次,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負擔。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 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等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2. 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協同推進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參保、擴面等工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醫療保障局協同做好經辦管理工作。
3. 有關醫療救助職責分工。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總工會等部門負責職責範圍內困難群體的審核認定,配合做好醫療救助工作。市民政局承擔申請救助家庭的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工作。市醫療保障局牽頭研究確定醫療救助對象範圍,推進醫療救助政策待遇落實。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
(二)規劃財務和法規處。研究分析全市醫療保障形勢,擬訂全市醫療保障發展政策和計畫;協同做好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管理;承擔單位財務管理,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開展績效評估;依法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重要政策,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三)待遇保障處。擬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建立醫療保障待遇調整和確定機制,完善城鄉醫保籌資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負責統籌城鄉醫療救助、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其他各項補充保險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政策;擬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提高醫療保障統籌層次;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精準扶貧工作。
(四)醫藥服務管理處。擬訂基本醫療保險目錄和大病保險目錄及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擬訂目錄準入規則並組織實施;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
(五)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處。擬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成本調查和發布制度;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協調推進招標採購平台建設和運行。
(六)基金監督處(信息管理處)。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統一的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組織開展打擊欺詐欺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加強醫療保障經辦內控機制建設,規範醫保經辦業務;推進信息化建設,負責醫療保障數據統計分析;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現任領導

常州市醫療保障局局長:戴文龍
常州市醫療保障局副局長:汪曉東
常州市醫療保障局副局長:嚴斌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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