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務書記

常務書記與行政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同為所在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在鄉鎮街道)黨(工)委領導下,對所屬黨組織各項工作共同負責。常務書記必須由中共正式黨員擔任,要求黨性強、作風正、熟悉黨務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務書記
  • 外文名:permanent secretary
  • 類型:職稱
選派,工作職責,

選派

常務書記從新農村建設指導員、縣級(含)以上機關黨員幹部中選派。常務書記主要向基層黨組織晉位升級工作中分類定級為“一般”以下,尤其是“後進”等次和重點、難點、困難、偏遠行政村(社區)選派,其他村(社區)可根據實際選派。
常務書記的選派與新農村建設指導員同步進行,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統籌組織。縣(市、區)黨委組織部負責考察確定人選,鄉鎮(街道)黨(工)委按相關程式任命。常務書記實行委任制,不參加行政村(社區)黨組織的換屆選舉。
常務書記任職時間原則上為一年,鼓勵連任。常務書記任職時間,作為黨政領導幹部的基層領導工作經歷。

工作職責

(一)抓實基層黨建。抓好行政村(社區)黨組織自身建設,推動落實“一定三有”、“四議兩公開”和基層黨組織各項管理制度,做好黨員發展、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加大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工作力度;認真組織落實“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確保行政村(社區)黨組織活動正常化;管好用好行政村(社區)組織活動場所,充分利用遠程教育,開展專題培訓等,提高基層幹部和黨員隊伍素質。
(二)做好民眾工作。認真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四群”教育實行幹部直接聯繫民眾制度工作;認真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住村入戶,開展民情懇談,完善民情台賬,幫助基層和民眾解決實際困難,融洽黨群幹群關係;查找解決影響行政村(社區)和諧穩定的突出矛盾問題,切實維護好社會穩定。
(三)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幫助理清行政村(社區)發展思路,制定產業發展規劃,實現倍增計畫,推動跨越發展;積極爭取項目資金,發展壯大集體經濟;負責監督所在行政村(社區)基礎設施建設、扶貧開發等項目和資金的落實。
六、常務書記的日常管理由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新農村建設工作隊和派出單位共同負責。常務書記每季度在崗時間不得少於50天。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要制定相應的常務書記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
七、常務書記的考核與新農村建設指導員年度考核統籌進行,由縣(市、區)黨委組織部牽頭,派出單位和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配合。採取隨機調研、平時考核與集中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考核等次分為“優秀”、“稱職”、“不稱職”,考核結果作為幹部評先評優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八、派出單位要積極支持常務書記的選派工作,給予必要的經費保障,省、州市、縣(市、區)派出單位每年應分別為每位常務書記提供不低於2萬元、1萬元和0.5萬元的工作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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