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帕米膦酸二鈉

帕米膦酸鈉一般指本詞條

注射用帕米膦酸二鈉,適應症為-腫瘤引起的高鈣血症-乳腺癌溶骨性骨轉移和多發性骨髓瘤骨質溶解根據影像學標準,帕米膦酸二鈉可延緩骨溶解性病變的發展,對相關合併症(如骨折,死亡率)沒有影響。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注射用帕米膦酸二鈉
  • 藥品類型:處方藥、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鈣及骨代謝調節劑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

成份

本品活性成份為帕米膦酸二鈉。
化學名稱:二鈉-氨基-1-羥基亞丙基-1,1-二膦酸五水化合物。
化學結構式:
注射用帕米膦酸二鈉

分子式:C3H9NO7P2Na2·5H2O
分子量:369.1
本品所含輔料為甘露醇和85%磷酸。

性狀

本品為白色疏鬆塊狀物。

適應症

-腫瘤引起的高鈣血症
-乳腺癌溶骨性骨轉移和多發性骨髓瘤骨質溶解
根據影像學標準,帕米膦酸二鈉可延緩骨溶解性病變的發展,對相關合併症(如骨折,死亡率)沒有影響。

規格

30毫克。

用法用量

本品嚴禁靜脈推注(見【注意事項】)
本品乾粉劑溶解後,應使用無鈣注射液(如0.9%生理鹽水或5%葡萄糖溶液)稀釋並緩慢滴注。
滴注速度不應超過60毫克/小時(1毫克/分鐘)。本品滴注液的最大濃度為90毫克/250毫升滴注液,正常情況下,90毫克劑量稀釋於250毫升注射液,應滴注2小時以上。治療多發性骨髓瘤和腫瘤引起的高鈣血症時,藥物推薦濃度不應超過90毫克/500毫升,滴注時間應超過4小時。
為減少注射部位局部反應,注射針頭應小心插入相對較粗的靜脈中。
成人和老年患者
腫瘤引起的高鈣血症
治療前或治療期間.需用生理鹽水對病人進行充分再水化。
本品每療程總劑量取決於病人治療前血清鈣水平,下列指導原則來自未經校正鈣值的臨床資料。對再水化病人,特定範圍內的用藥劑量也適用於經血清蛋白或白蛋白校正的鈣值。
治療前血清鈣濃度 推薦總劑量
(總鈣量=游離鈣+蛋白結合鈣)
(mmol/L) (mg%) (mg)
<3.0 <12.0 15-30
3.0-3.5 12.0 -14.0 30-60
3.5-4.0 14.0 -16.0 60-90
>4.0 >16.0 90
本品總劑量既可單次滴注也可在2-4日內分次滴注。初始和重複治療時,每療程最大劑量為90毫克。
一般情況下,本品給藥後24-48小時可觀察到血清鈣水平明顯下降,通常3-7天內達到正常水平。若此期間未達到正常血鈣水平,可增加給藥劑量。各病例療效持續時間有所不同,只要高鈣血症復發即可重複治療。目前為止,臨床經驗提示,如果增加本品的用藥頻率,其療效可能會相應降低。
乳腺癌溶骨性骨轉移和多發生骨髓瘤骨質溶解
治療乳腺癌溶骨性骨轉移和多發性骨髓瘤骨質溶解時,推薦劑量為90毫克,每4周滴注一次。
對3周接受一次化療的骨轉移病人,本品也可按90毫克劑量每3周給藥一次。
腎損害
嚴重腎功能損害病人(肌酐清除率<30毫升/分鐘)不建議使用本品,除非出現危及生命的惡性腫瘤誘發的高鈣血症,當醫生全面評估利益風險比後方可使用。
與其他雙膦酸鹽一致,推薦監測腎功能,如每劑給藥前監測血清肌酐。若在治療中出現腎功能惡化,應停藥直至肌酐水平回至基線值的10%以內。在臨床試驗中,腎功能惡化定義如下:若肌酐水平基線正常,上升0.5毫克/dl;基線值異常,上升1.0毫克/dl。輕度(肌酐清除率61-90毫升/分鐘)或中度(肌酐清除率30-60毫升/分鐘)腎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調整劑量,只要輸注速度不超過90毫克/4小時(約20-22毫克/小時)。
肝損害
藥代動力學研究表明輕度或中度肝損害患者無須調整本品的給藥劑量(參見特殊人群藥代動力學)。
使用指導
首先,每瓶凍乾粉劑用無菌注射用水溶解,如15毫克溶解於5毫升,30毫克溶解於10毫升。無菌注射用水安瓿與凍乾粉劑小瓶一同提供。凍乾粉劑溶解後pH值為6.0-7.4。滴注前,上述溶液需用無鈣注射液(0.9%生理鹽水或5%葡萄糖溶液)進一步稀釋。一定要將凍乾粉劑完全溶解後,再抽取溶液稀釋。

不良反應

本品的不良反應多為輕度和一過性的。
最常見不良反應是無症狀性低鈣血症和發熱(體溫升高1-2℃),通常發生在滴注後最初48小時內。發熱一般不需處理而自行消退。
頻度的定義:非常常見;≥1/10;常見:≥1/100到<1/10;不常見:≥1/1000到<1/100;少見:≥1/10000到<1/1000;非常少見:<1/10000。
全身症狀
非常常見:發熱和類流感症狀(接近9%),有時合併全身不適、寒戰、疲勞及面部發紅。
常見:注射部位的反應:疼痛、紅腫、硬結、靜脈炎、血栓性靜脈炎。
肌肉骨骼系統
常見:暫時性骨痛、關節痛、肌痛、全身痛。
不常見:肌痙攣。
胃腸道
常見;噁心、嘔吐、厭食、腹痛、腹瀉、便秘、胃炎。
不常見:消化不良。
中樞神經系統
常見:有症狀的低鈣血症(周圍神經感覺異常、抽搐)、頭痛、失眠、嗜睡。
不常見;癲癇發作、易激惹、頭暈、昏睡。
非常少見:意識障礙、幻覺。
血液系統
常見:貧血、血小板減少症、淋巴細胞減少。
非常少見:白細胞減少。
免疫系統
不常見;變態反應包括過敏反應,支氣管痙攣/呼吸困難,血管神經性水腫。
非常少見:過敏性休克。
心血管系統
常見:高血壓。
不常見:低血壓。
非常少見:左心室衰竭(呼吸困難、肺水腫),攝入液量過多所致充血性心力衰竭(水腫)。
腎臟系統
不常見:急性腎功能衰竭。
少見:局灶性節段性腎小球硬化症包括塌陷變異、腎病綜合徵。
非常少見:原有腎臟疾病進一步加重、血尿。
皮膚
常見:皮疹。
不常見:瘙癢。
傳染病和感染
非常少見:單純皰疹和帶狀皰疹復發。
生化改變
非常常見:低鈣血症、低磷血症。
常見:低鉀血症、低鎂血症、血清肌酐升高。
不常見:肝功能檢查異常、血清尿素升高。
非常少見:高鉀血症、高鈉血症。
特殊感覺系統
常見:結膜炎。
不常見:葡萄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狀體炎)。
非常少見:鞏膜炎、鞏膜外層炎、黃視症。
上述一些不良反應可能與原發病有關。
心房顫動:在一項比較唑來膦酸(4mg)與帕米膦酸二鈉(90mg)的有效性的臨床試驗中,發現帕米膦酸二鈉組的不良事件:心房顫動的發生率(12/556,2.2%)高於唑來膦酸組(3/563,0.5%)。在少數其他雙磷酸鹽類藥物的試驗中也報告有心房顫動發生率較高的例子。在這些獨立的研究中,雙磷酸鹽類藥物(包括帕米膦酸二鈉)引起心房顫動發生率升高的機理尚不清楚。
上市後:
本品上市後的使用過程中報告有以下不良反應。由於這些報告來自人數不確定的人群,且屬於混雜因子,因此不可能可靠地評價這些事件的發生率或者建立與藥物暴露量的因果關係。
接受包括雙膦酸鹽在內治療的癌症患者曾有報導出現下頜骨壞死,但很多這類患者亦同時接受化療和皮質激素治療。此類病例大部分伴有牙科操作,如拔牙術。很多病例既往亦有包括骨髓炎在內的局部感染症狀。
下頜骨壞死伴有多重危險因素,如癌症、接受化療或皮質激素,合併症(如貧血,凝血功能障礙,感染,既往牙科疾病),在接受雙膦酸鹽治療前應考慮進行牙科檢查。
資料表明更多的下頜骨壞死發生率與腫瘤類型有關(晚期乳腺癌,多發性骨髓瘤)。
接受治療的患者應儘可能避免損傷性牙科操作。對於正在接受雙膦酸鹽治療且已出現下頜骨壞死的患者,牙科手術可加重病情。對於需要接受牙科操作的患者,目前尚無資料支持停止雙膦酸鹽治療可降低下頜骨壞死的風險。臨床醫生應根據患者個體利益風險評估進行處理。
在服用二膦酸鹽期間,出現嚴重的偶發性的骨及關節和/或肌肉痛已有報導,然而這種報導是罕見的,這類藥物包括阿可達,從服用藥物開始,症狀出現的時間從1天到幾個月不等,多數病人停藥後,症狀得到緩解,當再次服用該藥或其他的二膦酸鹽藥物時症狀會再次出現。
有非常罕見的眼眶炎報導。

禁忌

本品禁用於:
·已知對本品、其它二膦酸鹽或本品任何組份過敏者。
·孕婦
·哺乳期婦女

注意事項

本品不應靜脈推注,而應在稀釋後緩慢靜脈滴注(見【用法用量】)。
本品不應與其它二膦酸鹽同時給藥,因為其聯合效應尚未研究。
給予本品前,必須確保患者有足夠的補液量。這對正在服用利尿藥治療的病人特別重要。
本品治療開始後,應監測病人血清電解質、血鈣和磷水平。
甲狀腺術後病人因引起相應的甲狀旁腺機能減退,可能對低鈣血症非常敏感。
鈣劑和維生素D補充
無高鈣血症情況下,溶骨性骨轉移或多發性骨髓癌患者,若存在鈣或維生素D缺乏的風險,以及Paget's病患者應口服鈣劑和維生素D,以避免低鈣血症。
本品主要經腎排泄(見【藥代動力學】),因此腎功能不全患者發生腎臟不良反應的風險相應增大。因為在長期套用本品的多發性骨髓瘤病人中發現了腎功能損害(包括腎功能衰竭),所以對長期頻繁接受本品滴注的病人,尤其是那些同時合併腎臟疾病或對腎功能損害敏感性增加者(如多發性骨髓瘤和/或腫瘤引起的高鈣血症病人)應定期評價其有關腎功能的實驗室和臨床資料。但是,由於原發病進展和/或同時發生合併症,因此尚不能證明上述情況與使用本品有關。
由於尚無嚴重肝功損害患者使用本品的臨床試驗資料,目前無法對此類患者進行推薦。
對心臟病病人,尤其是老年病人,額外的鹽水過量負荷可使其發生心力衰竭(左室衰竭或充血性心力衰竭)。發熱(類流感症狀)可能亦增加這種損害。
對貧血、白細胞減少或血小板減少的病人應進行常規血液監測。因缺乏臨床經驗,本品不適用於兒童。
對駕駛及操作機器能力的影響
應預先通知病人滴注本品後有極少數人會發生嗜睡和/或頭暈。出現上述症狀的病人,由於其警覺性降低,他們不應駕駛、操作有潛在危險的機器或從事其它冒險活動。
配伍禁忌
本品與常見抗腫瘤藥合用,未見藥物相互作用。
發生嚴重高鈣血症時,本品與降鈣素合用可有協同作用,血鈣降低更迅速。
本品與其它潛在腎毒性藥物合用時應予以注意。當本品與沙利度胺合用治療多發性骨髓瘤時,發生腎功能惡化風險增加。
由於與二價陽離子形成複合物,因此帕米膦酸二鈉不應加入含鈣靜脈注射溶液中。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妊娠類C
對妊娠婦女尚未進行對照研究。
在大鼠中本品可通過胎盤屏障,且大鼠和兔子的實驗均顯示本品對母體和胚胎/胎兒有非致畸性的顯著影響(見【藥理毒理】項下臨床前安全性數據)。
動物實驗表明,帕米膦酸二鈉既無潛在的致畸作用,也不影響繁殖行為和能力。因母鼠血清鈣水平降低可導致延遲分娩及幼鼠存活率下降。帕米膦酸二鈉可通過妊娠鼠的胎盤屏障;並聚集於胎兒骨上,這與成熟動物特點相似。
尚無在妊娠婦女充分的和明確的研究,亦無臨床經驗支持本品可用於孕婦,因此孕婦不應使用本品。
對哺乳鼠一項研究表明,帕米膦酸二鈉可進入乳汁。因此,母親接受本品治療期間不應哺乳(見【禁忌】)。

兒童用藥

目前尚無本品用於兒童治療的臨床經驗。

老年用藥

參見【用法用量】。

藥物相互作用

本品與其它常用抗癌藥物(如三苯氧胺、苯丙氨酸氮芥)合用時未發生相互作用。
本品與降鈣素聯合套用治療嚴重高鈣血症病人時,可產生協同作用,導致血清鈣降低更為迅速。其它相互作用尚未研究。
因該藥與骨結合,故本品干擾骨同位素掃描圖像。

藥物過量

病人用藥量超過推薦劑量時,應對其進行嚴密監測。如病人出現明顯的周圍神經感覺異常、抽搐和低血壓等低鈣血症臨床症狀時,可注射葡萄糖酸鈣使其恢復正常。

藥理毒理

帕米膦酸二鈉,是一種強效的破骨細胞性骨吸收抑制劑。在體外,它與羥磷灰石晶體緊密結合併抑制這些晶體形成和溶解。在體內,它可與骨礦物質結合,對破骨細胞性骨吸收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帕米膦酸二鈉能夠抑制破骨細胞前體附著骨並抑制其轉化為成熟的、有功能的破骨細胞。無論在體內和體外,與骨結合的雙膦酸鹽的局部和直接抗骨吸收效應是其主要作用模式。
實驗研究表明,在接種或移植腫瘤細胞之前或同時給藥,帕米膦酸二鈉均可抑制腫瘤引起的骨溶解。
本品抑制腫瘤引起的高鈣血症作用表現為如下生物化學改變:血清鈣、磷酸鹽降低,繼發性地減少鈣、磷酸鹽和羥脯氨酸在尿中排泄。
高鈣血症可導致細胞外液容量減少和腎小球濾過率(GFR)降低。本品可通過控制高鈣血症,改善大多數病人的腎小球濾過率並降低其升高的血清肌酐水平。
在乳腺癌溶骨性骨轉移和多發性骨髓瘤骨質溶解的病人中,通過臨床實驗觀察發現,本品可防止或延緩病人的骨併發症及相關治療(高鈣血症,骨折發生,接受放療和骨科手術治療)並減輕骨痛。乳腺癌病人不能明確顯示反映骨折發生率和脊髓壓迫的相關參數。與標準抗癌治療方案聯合套用時,本品可延緩骨轉移的進展。另一方面,已證實對細胞毒和激素治療無效的溶骨性骨轉移可以表現出影像學上的穩定或硬化。
臨床前安全性數據
本品對大鼠和兔子靜脈推注的研究結果表明,給予劑量為0.6-8.3倍的人單次靜脈輸注的最高推薦劑量的帕米膦酸,可引起母體毒性,並對胚胎/胎兒有影響。由於在大鼠中帕米膦酸可通過胎盤屏障,且大鼠和兔子的實驗均表明本品對母體和胚胎/胎兒有非致畸性顯著影響,因此,妊娠期婦女不應使用本品。
二膦酸鹽是聚集在骨基質上,然後從骨基質上逐漸釋放需要幾周至幾年的時間,因此,二膦酸鹽聚集在成人骨胳的程度,及釋放到循環系統的量,直接與二膦酸鹽使用周期和使用的總量有關。儘管在人體中對胎兒的風險性的研究有限,然而在動物的實驗結果表明二膦酸鹽確實對胚胎有損害,並且動物的研究結果顯示,二膦酸鹽吸收入胎兒骨胳遠大於吸收入母體骨胳,因此,如果婦女使用二膦酸鹽治療一個療程後懷孕,理論上推斷對胎兒會有損害(例如,骨骼及其它異常)。其它的影響因素,比如停止服用二膦酸鹽治療到懷孕的時間,特殊的二膦酸鹽的使用,以及使用途徑(靜脈與口服)等的風險性還沒有確定。

藥代動力學

帕米膦酸二鈉對鈣化組織有強大的親和力。在實驗研究設定時間內,未觀察到帕米膦酸二鈉從體內全部清除。因此,鈣化組織被認為是“表面清除”部位。
吸收
帕米膦酸二鈉通過靜脈滴注給藥。由此確定,滴注結束時,藥物完全吸收。
分布
帕米膦酸二鈉血漿濃度在滴注開始後迅速升高;在滴注結束時迅速下降。血漿表觀半衰期約為0.8小時,滴注約2-3小時後達到表觀穩態濃度。靜脈滴注60毫克帕米膦酸二鈉1小時後的血漿峰濃度約為10納摩爾/毫升。
給予每一劑量帕米膦酸二鈉後,保留在動物和人體內的藥物劑量百分比相似。因此,帕米膦酸二鈉在骨內蓄積是非容量限制的,僅依賴於投藥劑量總和。循環中帕米膦酸二鈉血漿蛋白結合率相對較低(約54%)。當血鈣濃度病理性升高時,帕米膦酸鈉血漿蛋白結合率相應升高。
清除
帕米膦酸二鈉不經生物轉化而被清除。靜脈滴注72小時內,約20-55%帕米膦酸二鈉以原形從尿中排出。在實驗研究設定時間內,其餘藥物保留在體內。保留在體內的藥量百分比與給藥劑量(範圍15-180毫克)和滴注速度(範圍1.25-60毫克/小時)無關。帕米膦酸二鈉在尿中以兩種方式清除,其表觀半衰期分別為1.6和27小時,帕米膦酸二鈉腎臟表觀清除率約為54毫升/分鐘。且與肌酐清除率呈明顯相關趨勢。
特殊人群的藥代動力學
帕米膦酸二鈉的肝臟和代謝清除不明顯。因此,肝功能損害不影響本品的藥代動力學特點。在代謝和蛋白結合水平方面,本品幾乎不會表現出潛在藥物-藥物相互作用(見上)。
肝損害
在針對肝功能正常(n=6)和輕中度肝功能損害(n=9)的男性癌症骨轉移患者進行的藥代動力學研究中。每位患者給予單劑量本品90毫克並滴注4小時以上。肝損害患者的平均AUC(39.7%)和Cmax(28.6%)值顯示出較肝功正常患者高,但無論怎樣肝損害患者對帕米膦酸的血漿清除迅速,給藥12-36小時後血液中活性物質已檢測不出。由於本品給藥療程為一個月,不會出現藥物蓄積,因此,輕中度肝損害患者無須調整用藥劑量。
腎損害
癌症患者的藥代動力學研究表明,正常腎功能的患者和腎功能輕度到中度損害的患者其帕米膦酸在血漿中的藥時曲線下面積(AUC)沒有差別。嚴重腎功能損害病人(肌酐清除率分鐘)的平均血漿藥時曲線下面積(AUC)大約是正常患者(肌酐清除率>90毫升/分鐘)的3倍。

貯藏

30℃以下保存。
本品無菌注射濃縮液可在冰櫃內(2-8℃)穩定保存24小時。室溫下,從開始溶解到給藥,經進一步稀釋的滴注液應在24小時內使用,未用藥物應丟棄。
注意:避免兒童誤取。

包裝

2瓶/盒(內附2瓶10ml滅菌注射用水)。

有效期

36個月。

執行標準

進口藥品註冊標準JX200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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