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督管理職能

市場監督管理職能是國家市場管理機關在實施監督管理活動中作用於管理客體的客觀功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場監督管理職能
  • 內容:三個
  • 類型:職能
  • 主題:國家市場管理機關
內容,任務,實現,

內容

(1)規範職能,是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出科學、有效的法律規範體系,用以指導、約束市場主體及其交易、競爭行為。法律規範既是市場管理主體實施管理的依據,也是實施管理的手段,又是市場主體實施市場行為的準則,其預見、指引、評價功能在市場監督管理中發揮重要的作用。因此,市場監督管理應當重視規範職能的建設,使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等齊全配套,詳細可操作,把大量的可能出現的違法行為控制在事前,這應當是更積極的市場監督管理。
(2)監督職能,即管理者以法律準則、指標體系等為依據,檢查、監測經營者行為,對有偏離準則傾向或已開始發生偏離的行為人,給予提醒、指導,督促其採取防範措施或及時糾正偏差,使違法行為在即將發生或剛剛發生時就得到避免或制止。強化監督職能,重要的是建立、健全監督手段、監督體系和網路,以便市場行為的信息迅速、準確、全面地傳遞給管理系統,有效地納入監督視野。
(3)查處職能,是對案件的調查、處理職能。對於規範職能、監督職能未能避免和阻止的違法行為,市場管理者將對此進行調查,給予嚴肅認真的處理,以便強制糾正越軌行為,並對越軌行為產生的後果加以補救,同時,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警示市場經營者守法經營。查處職能是市場管理職能的集中體現,是市場規範職能、監督職能發揮作用的保證。

任務

具體地說,它的主要任務是,制訂或參與制訂有關市場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並組織貫徹實施,規範市場交易行為;監督管理各類消費品市場、生產資料市場,參與監督管理生產要素市場和期貨、文化等市場;參與論證、規劃全國市場布局,組織開展對各類交易市場的登記及統計工作;參與各類市場的培育建設,完善社會主義市場體系。

實現

第一,注重和加強市場監督管理理論的研究,是實現市場監督管理職能的基礎性工作。當代社會的經濟管理是現代化的科學管理,要求以科學理論為先導和根據,並以先進的、科學有效的經濟、技術、法律、社會等手段為保障,還要以先進、文明的管理為目標,這些都要有深厚的理論基礎與素養。市場管理是現代化管理,要求吸收現代科學管理和文明管理的成果,擺脫傳統、落後的管理觀念與方式。市場具有豐富的內容,正如毛澤東同志所說:“市場機制是偉大的學校。”只有用理論和知識武裝起來的管理者,才能適應當代市場管理工作的需要。那種完全依靠人力去直接組織建設市場、靠行政權力直接維持市場秩序的方法,以及只能管理有形市場和集貿市場,甚至將市場管理工作停留在罰款、收費、查處、取締的層次上,都與現代市場管理存有很大距離。
第二,要有一支高素質的市場管理隊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最終要靠人來推動,人的思想素質、文化水平、思維方法與觀念以及業務、理論、政治政策等綜合素質如何,對市場管理工作的質量有至關重要的影響。文化水平是一個人整體素質的基礎,文化是文明的搖籃,所受文化教育狀況不同,使人的道德水平、工作水平呈現不同層次,甚至存在文明與愚昧之別。思想觀念受文化教育的影響,更受社會實踐的影響,作為市場管理工作者,既要有活躍、深刻、寬容的思想和廣闊的視野,又要有切合實際、紮實有力的工作能力。就我國市場管理的實踐需要而言,急需強化市場觀念、法制觀念和國情觀念。市場管理是現代化的行政管理,它要求市場管理工作者具備較高的業務素質和政治政策素質。在業務上,要求了解基本的經濟知識和理論,懂得經濟管理的基本規律,了解國家巨觀經濟狀況與動態,熟悉市場和市場管理的基本原理、知識和規律。在政治政策上,除了掌握政治學、行政管理學的原理外,尤其要善於理解和貫徹國家有關政策,在實踐中學習行政管理和運用行政管理工具。
第三,建立有權威的市場監督管理機構。市場經濟要求國家經濟管理體製作相應的改革,市場管理是國家轉變經濟管理職能的一個體現,它由過去直接管企業轉向通過管市場來間接調控(也是管理)經濟。從這個意義上說,加強市場管理,就是加強經濟管理。為此,市場管理必須有足夠的權威。市場監督管理的權威首先要有統一的管理制度與政策,政出多門、“九龍治水”,權威性就難以體現。為了保證管理政令的統一,對管理機構作必要的精簡與合併也是必要的。市場監督管理的權威必須依法確立。在法制社會裡,權威不是自封的,而是依法確立的;市場管理必須依法進行,才能真正體現權威。這就要求對市場上的各種重要活動與行為分門別類逐一立法,用法律、法規去規範市場行為,在執法中查處市場違法行為。市場監督管理的權威要靠科學管理來確立,要憑科學合理的管理手段和管理體系來樹立。市場是社會、經濟、技術等狀況的全面反映,市場的廣闊性和複雜性,要求市場管理的手段與之相適應。除了使用行政手段外,要完善和強化法律手段、技術手段、監測手段、鑑定手段、查處手段等,否則,難以成為社會公認的權威管理。在管理方式上,要藉助於統計資料、信息通訊、預測分析、公示制度、功能性市場、行業協會、儲備制度、基金制度等,實行分層次、網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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