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酮可可鹼氯化鈉注射液

己酮可可鹼氯化鈉注射液,適應症為1.腦部血液循環障礙如暫時性腦缺血發作、中風后遺症、腦缺血引起的腦功能障礙;2.外周血循環障礙性疾病如血栓栓塞性脈管炎、腹部動脈血循環障礙、間歇性跛行或靜息痛;3.內耳循環障礙如突發性耳聾、老年性耳鳴及耳聾;4.眼部血循環障礙如糖尿病性視網膜動脈栓塞。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己酮可可鹼氯化鈉注射液
  • 藥品類型:處方藥、醫保工傷用藥
  • 特殊藥品:興奮劑
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

性狀

本品為無色的澄明液體。

適應症

1.腦部血液循環障礙如暫時性腦缺血發作、中風后遺症、腦缺血引起的腦功能障礙;
2.外周血循環障礙性疾病如血栓栓塞性脈管炎、腹部動脈血循環障礙、間歇性跛行或靜息痛;
3.內耳循環障礙如突發性耳聾、老年性耳鳴及耳聾;
4.眼部血循環障礙如糖尿病性視網膜動脈栓塞。

規格

100ml:己酮可可鹼0.1g與氯化鈉0.9g。

用法用量

靜脈滴注。用時患者應處於平臥位。初次劑量為己酮可可鹼100mg,於2-3小時內輸入,最大滴速不可超過100mg/小時。根據患者耐受性可每次增加50mg,但每次用藥量不可超過200mg,每日1-2次。最大劑量不應超過400mg/24小時。

不良反應

1.常見的不良反應有:噁心、頭暈、頭痛、厭食、腹脹、嘔吐等,其發生率約在5%以上。
2.較少見的不良反應有心血管系統:血壓降低,呼吸不規則,水腫;神經系統的焦慮、抑鬱、抽搐; 消化系統的厭食、便秘、口乾、口渴;皮膚的血管性水腫、皮疹、指甲發亮;以及視力模糊、結膜炎、中央盲點擴大,味覺減退,唾液增多,白細胞減少,肌肉酸痛,體重改變等。
3.偶見的不良反應有心絞痛,心律不齊;黃疸,肝炎,肝功能異常,血液纖維蛋白原降低,再生不良性貧血等。

禁忌

對己酮可可鹼過敏者,腦出血患者及廣泛視網膜出血者,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妊娠期,嚴重冠狀動脈及腦血管硬化伴高血壓者,嚴重的心律失常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項

低血壓、血壓不穩或腎功能嚴重失調患者以及需低鈉者慎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動物實驗中提示長期套用己酮可可鹼有增加纖維瘤發生機會,但沒有明顯致畸性。妊娠婦女是否套用此藥應考慮利弊;
2.己酮可可鹼及其代謝產物可由乳汁分泌,哺乳期婦女應暫停用藥。

兒童用藥

兒童不推薦使用。

老年用藥

老年患者在肝臟代謝減慢,通過腎臟、糞便排泄速率減慢,應酌情減量。

藥物相互作用

1.與抗血小板或抗凝血藥合用時,凝血時間延長,在套用華法林的病人中合用此藥時應當減少劑量;
2.與茶鹼類藥物合用時有協同作用,將增加茶鹼的藥效與毒性反應。因此必須調整茶鹼和已酮可可鹼的劑量。
3.與抗高血壓藥,β-受體阻滯劑、洋地黃、利尿劑、抗糖尿病及抗心律失常的藥物合用時沒有明顯的交叉作用發生,但可有輕度加重血壓下降,應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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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過量

過量反應常在服藥後4-5小時出現,主要表現為潮紅、血壓降低、抽搐、嗜睡,甚至昏迷,過量反應時應注意維持血壓和補充液體,所有過量患者均可完全恢復。

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
己酮可可鹼及其代謝產物通過降低血液粘度改善血液流變性,確切的作用方式和導致臨床症狀改善的作用尚需確定。己酮可可鹼有劑量依耐性地降低血液粘度、提高紅細胞變形性、改善白細胞的血液流變特性的作用,並能抑制嗜中性粒細胞的粘附和激活。對於患有慢性外周動脈血管疾病的病人,本品可增加血流,影響微循環並提高組織的供氧量。
毒理研究
遺傳毒性:小鼠體內微核試驗(Ames試驗)、多種沙門氏菌致突變試驗、體外培養哺乳細胞試驗(程式外DNA合成試驗)結果均為陰性。
生殖毒性:大鼠和家兔分別經口給予576和264mg/kg(以體重計,分別為人每日最大推薦劑量的24和11倍,以體表面積計,分別為人每日最大推薦劑量的4.2倍和3.5倍),未發現胎兒畸形。大鼠576mg/kg組,發現再吸收的增加。在懷孕婦女身上尚無充分的和嚴格對照的研究。懷孕期間,己酮可可鹼只有在對胎兒利大於痹時才可使用。己酮可可鹼及其代謝物可以分泌到乳汁。由於本品可致大鼠腫瘤發生,在考慮對哺乳期婦女重要性後,需在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藥中做出選擇。
致癌性:大鼠連續18個月給予本品,劑量為450mg/kg(以體重計,約為人每日最大推薦劑量的19倍,以體表面積計,約為人每日最大推薦劑量的3.3倍),然後再以非暴露量給藥6個月,己酮可可鹼可明顯增加雌性鼠的良性乳腺纖維腺瘤的發生。此發現與人使用的相關性尚不明確。在同等劑量下的小鼠長期致癌試驗中未見異常。

藥代動力學

本品不與血漿蛋白結合,主要在肝臟代謝,通過腎臟排泄,其原型藥物及代謝物的消除半衰期約為0.5小時和1.5小時。

貯藏

遮光、密閉保存。

包裝

非PVC軟袋:100袋/件;玻璃瓶:100瓶/件。

有效期

暫定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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