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評官司

差評官司

差評,就是在現代網路購物中,買家或者賣家不滿意給出的評價。

杭州某高校大二學生李某怎么也沒想到,他給淘寶網賣家的1個“差評”竟惹來了官司。日前,賣家林某以“侵犯名譽權”將李某告上法院,要求抹去“差評”和“不當評論”,恢復自己100%的信譽度,並索賠約5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差評官司
  • 解釋:不滿服務留言指責賣家侵犯名譽權
  • 索賠金額:索賠5萬元
  • 人物:杭州某高校大二學生李某
事件回放,相關評論,相關事件,

事件回放

為幫朋友推銷酒水,李某在淘寶上找到可製作網站的林某“店鋪”,“我把模板、資料發給她,她滿口答應,說300元足夠了。”李某說,過了幾天,林某將網站截圖發來,但文字無法全部顯示,他要求修改,林某表示要添加網頁連結需另收費。“按她的要求需要1000多元。做到一半要加錢,擺明了是想敲詐。”
林某則表示,李某起初只要求做簡易網站,自己也曾告知李某有加價的可能,並拒絕了李某退款的要求。
在淘寶網調解下,林某最終同意退還225元,淘寶方面按慣例補償李某25元,並要求林某把所制網站系統交給李某。但林某拒絕為李某提供安裝調試,李某給了林某店鋪一個“差評”,並留言“賣家根本不會做網站,還敢接單,事後不按約定還要加價,在合作中的言語交流表現出(得)極不耐煩,對這次交易我真的無話可說。”
林某稱,自己視信用和榮譽為生命,卻被李某上述留言誹謗。林某還稱,李某給的“差評”和“嚴重不當評論”導致自己“店鋪”的信用度由100%降到97.62%。而得到這個差評後1個多月,“店鋪”銷量為零。她遂以“侵犯名譽權”將李某告上杭州上城區法院,要求賠償“差評”後失去客源導致的經濟損失7000餘元、精神損失費4.2萬元。對林某的起訴,李某表示:“她的理由根本不成立,她網店一年才30來筆生意,本來就不固定。”

相關評論

此類“差評官司”在全國尚屬首例。主審法官表示,網上購物買家投訴賣家的不少,但賣家為信用度把給“差評”的買家告上法庭還是第一回聽說,本案原、被告存在一定的誤會,“差評”只要不涉及誹謗、侮辱性言辭,就不構成侵犯名譽權。原告以為,因個人利益得不到滿足就捏造事實屬於惡意誹謗,因此抗訴至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杭州市中級法院以原告在交易終止後未能對被告進行網站安裝指導為由駁回原告的抗訴。原告以為此理由太牽強,因為既然雙方自願決定終止交易,原告不明白為什麼她為什麼要對被告進行技術指導。
“後台調解過很多賣家和買家的糾紛,但雙方對簿公堂的還沒有過。”淘寶網公關部人士說,淘寶網倡導用戶更多地進行溝通,而不是打官司。因此,在每個店鋪設留言區,買家可在留言區給出評價和打分理由,賣家也可回復,以消除誤解,淘寶則允許買家在10天內修改評價。
據悉,原告在打官司之前已多次致電淘寶網,要求刪除被告發表的與事實不符的言論。但是對於被告毫無憑證的斷言,毫無論據的論斷,淘寶網非但不覺得有錯,並且覺得賣家有發表個人言論的自由。由於淘寶網語文常識的匱乏,淘寶網只能承擔作為第二被告的一切責任。

相關事件

一個“差評” 引來瘋狂騷擾
北京的於國富律師在名為“美橙名表折扣”的淘寶店鋪買了1塊手錶,因賣家聲明先驗貨再簽收,但操作中要求不驗貨直接簽收,於國富覺得是賣家設的圈套,且拆開後又發現是假貨,便給了賣家“差評”。
1月15日下午,於國富收到匿名簡訊:你的姓名、電話、地址、郵編已通過郵件群發,帖子群發,部落格群發等一切方法批量傳送!修改中、差評後停止。當晚,於的手機開始出現大量號碼為+000190852203,0085219890037,+000190852213的騷擾電話。同時不斷收到騷擾簡訊:“撤銷中、差評後停止呼叫!否則呼死你!永不停止!”
1月17日,淘寶致電於國富,表示關注此事並要嚴肅處理,騷擾電話當日中午暫停,但威脅簡訊繼續:“如不撤銷,加倍公布姓名、電話、地址並24小時全天自動呼叫!”甚至揚言將騷擾對象擴展到於國富所在事務所的智慧財產權代理公司和另2位同事。
1月18日,淘寶查封“美橙名表折扣”店鋪,店主次日致電於國富,承認騷擾系自己所為並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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