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設計與採購

工程設計與採購是為實現工程設計任務書規定的目標而編制的從設計、施工、安裝、調試乃至投產後運行、維修等整個工程活動的所有指導性檔案或工作執行檔案,以及有關設備、材料與服務的獲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程設計與採購
  • 外文名:engineering and procurement
劃分,根據設計深度劃分,根據工作性質劃分,結果形式,

劃分

根據設計深度劃分

核電廠工程設計內容多、覆蓋面廣,如核系統設計部分,就須包括各系統穩態運行、瞬態工況、事故工況下的核安全和對環境影響的計算、論證與相應的機率風險分析,以便業主營運單位作為對國家的核安全責任人,有足夠的材料向國家與公眾證明核電廠運行的安全性與可靠性。據統計,一個核電廠工程設計的圖紙、檔案總數可達數萬份。
核電廠建造階段的工程設計,視各項任務的繁簡程度與同其他工作的關係而劃分成不同階段,有些分初步設計與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也有些分初步設計、技術設計(或稱擴大初步設計)與施工圖設計三個階段。如前期工程“四通一平”項目、電廠配套設施(也稱非技術廠房)一般採用兩段設計,而電廠輔助設施(BOP),由於工程初步設計對此描述並不詳細,而實際採購也可略遲,所以通常先安排概念設計,按此編制招標技術規格書,在定標、落實主要設備後進行擴大初步設計與施工圖設計的各項工作。

根據工作性質劃分

按照工作的性質,還有總體設計(overall engineering)、(工藝)系統設計(system design)、部件(製造)設計(component design)或其他形式的劃分。核電工程設計必須由有一定資格的單位和人員承擔。進行上述設計的主體也不僅僅限於設計院與製造廠,還可以有工程建設公司、工程諮詢公司、安裝施工單位等,有關的分工要根據項目管理與承包方式來確定。工程設計除了要履行必要的審查與批准手續外,還要按照國家關於對基本建設項目需推行設計監理的規定接受監理。

結果形式

工程設計的成果以各類檔案的形式體現,統稱工程設計檔案,按類別可分為設計檔案、製造檔案、施工檔案、調試檔案、運行檔案與採購檔案等。其提交方式除傳統的方案資料、圖紙外,將更多地採用軟碟、光碟等形式保存與傳輸。
設計檔案
為核電廠各工藝系統與設備、部件設計所編制提供的基礎性檔案,此類檔案如核設計報告、熱工水力設計報告、輻射禁止設計報告、汽機熱平衡計算書、系統設計手冊、接口(交換)手冊、機電設備等級分類表等。
製造檔案
為重要設備或部件製造、組裝所編制的圖紙與相應的規範和計算書,如訂貨技術規格書、加工製造圖、質量計畫、工藝程式等。
施工檔案
為滿足現場土建施工、工藝安裝所需的施工圖紙與檔案,如基礎負挖圖、模板圖、土建結構圖、設備與管道安裝圖、支吊架製造圖與電纜敷設表等。對於引進機組,此類檔案有一部分需由施工安裝單位編制。
調試檔案
為實施核電廠單系統冷試、熱試與裝料後聯合調試所編制的各類檔案,諸如調試大綱、試驗程式、系統報警手冊、整定值手冊等,其中一些檔案在經調試驗證或修正後納入運行檔案中。
運行檔案
為生產運行與維修編制各項規程、程式所提供的相應指導性或支持性檔案,如設備運行與維護手冊、系統定期試驗程式、總體運行規則、在役檢查大綱等。
採購檔案
為核電廠建設各階段採購所編制的檔案。此類採購對象包括某些功能性系統與相應設計(如水處理車間、制氫站),不同廠房、系統具有同類要求的設備或大宗性材料(如中低壓開關、閥門、電纜、管道、起吊裝置、電梯等),也包括為提供設計、施工甚至調試所需的服務。無論是設備供應契約、施工安裝契約或技術服務契約,業主需組織編制招標規範書與相關的評標細則,採購檔案不僅包含詳細的技術要求,而且需有工作量(或工程量)的估計。當然,還應有商務部分,屬契約管理範疇。
工程設計的任務與採購技術要求大部分是由設計、製造單位與工程建設公司等承擔或提供的。在項目管理方面,有些工程業主往往將設計與採購與施工管理、契約管理等並列為管理的一個方面,主要工作是委託與跟蹤各項工程設計,參加採購項目的招標、評標與契約談判,協調各項設計及與施工安裝調試的接口和進度,負責組織編制並呈交給核安全、環保等政府部門的各項報告,組織對工程設計的審查,參與對製造、施工與調試各類不符合項和變更的處理,安排設備監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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