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守則:氣體套用指南之五-住宅式氣體用具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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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 of Practice GU 05--Approval of Domestic Gas Appliances《工作守則:氣體套用指南之五──住宅式氣體用具的批准》

內容簡介

就電力及氣體的安全供應和家庭電器產品的安全事宜作出規管。該等條例就發電設施、電力及氣體裝置的工人及承辦商、線路和氣體裝置的標準及電力和氣體的安全分銷和使用事宜訂定條文,而第51章特別為確保全全而管制氣體(即煤氣、石油氣及天然氣)的進口、生產、儲存、運送、供應和使用事宜,並向氣體安全監督(即機電工程署署長)賦予執行法例所需的法定權力。
根據《氣體安全條例》(第51章)訂立的《氣體安全(氣體供應公司註冊)規例》,所有用於從容水量少於40公升的石油氣瓶供氣的低壓調壓器必須符合《工作守則:氣體套用指南之九》所述的安全及品質規格。當局藉引入強制性批准計畫所制訂的規例,已於2003年1月1日起執行,以管制進口、供應及安裝住宅式氣體用具方面的安全事宜。批准計畫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機電工程署氣體安全監督負責執行,適用於2003年1月1日或該日後進口或在本港製造供本港使用的新住宅式氣體用具,而現時正在使用的用具則不受影響。有關批准計畫詳情,請瀏覽機電工程署的網頁。
至於節約能源方面,機電工程署推行了自願參與的建築物能源效益註冊計畫及自願參與能源效益標籤計畫。自願參與能源效益標籤計畫現涵蓋十七種家用器具及辦公室設備。其中家用電器包括雪櫃、冷氣機、洗衣機、緊湊型螢光燈(慳電膽)、電乾衣機、儲水式電熱水爐、電飯煲抽濕機電視機及電子鎮流器。住宅用即熱式氣體熱水爐則是現時唯一一種氣體器具。六種辦公室設備,包括影印機、多功能辦公室設備、鐳射印表機液晶顯示器,電腦及傳真機。此外,該計畫亦擴展至汽油私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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